男女双方准备结婚,女方要大额彩礼,男方将名下房产过户到女方名下,后因性格不合闹分手,不结婚了。那么,过户给女方的房产,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吗?杭州婚姻律师认为需要返还。
李晓娟律师解析:
男方将房产赠与给女方,虽然是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应属有效。但是该赠与行为以双方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具有彩礼的性质。后来双方结束恋爱关系,不能达成结婚的目的,女方就丧失了继续占有彩礼的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根据民法领域的公平与诚信原则,女方也应该返还男方赠与的房屋,否则有违公平合理的民事法律行为准则。
总之,彩礼赠与的目的在于缔结婚姻关系,若双方最终并未缔结婚姻关系,则赠与的目的无法达成,受赠人继续占有彩礼有失公平,亦会导致道德风险。
有其他彩礼纠纷或房产纠纷,您可以咨询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更详细的解决方案。
法条链接: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房产做彩礼,结婚不成要返还吗合法吗
●房产作为彩礼可退还吗
●房子作为彩礼离婚可以收回么
●房子做彩礼
●房子作为彩礼赠与女方合法吗
●作为彩礼买的房子已经办理产权,能挽回吗
●结婚彩礼房子的问题
●买了房子彩礼困难很怎么办
●房产作为彩礼可退还吗
●彩礼婚房谈崩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