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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前,施某驾驶着自己的轿车前往学校接儿子放学。途中,施某不小心撞伤了一名路人,所幸伤势并不严重,但为了避免麻烦,施某仓皇逃跑。那么,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应承担何种法律后果?
律师答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5项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因为造成交通事故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所以上述违法行为的主体是机动车或者非机动车驾驶人。“逃逸”行为,是指行为人在造成交通事故后逃离事故现场、逃避法律追究的行为。行为人之所以逃逸,主要是行为人通常有主观过错,对造成的交通事故负有一定责任。不过,无论行为人出于何种原因在交通事故后逃逸,只要有逃逸行为,即可构成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所谓“尚不构成犯罪”,是指不构成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主要是指不构成《刑法》第133条规定的交通肇事犯罪。根据《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不构成犯罪的情形主要是:(1)虽造成交通事故,但属于意外事件,行为人并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或者没有主观过错的;(2)行为人虽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或者有主观过错,但造成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重大事故,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没有遭受重大损失的。如果行为人造成交通事故和逃逸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适用本条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罚款的数额幅度是人民币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