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权是什么意思,豁免权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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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权大白话解释
“懂什么叫外交豁免权吗?”6月16日上午,一外交号牌车辆在朝阳区广信街与广泰东路十字路口处因停车引发纠纷,车上一名女子“理直气壮”地叫嚣,引发广泛关注。
6月19日,北京警方发布通报,确认涉事车辆登记在一国际组织名下,涉事女子余某就职于该国际组织;确认余某违规停车,并存在辱骂他人、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对其违规停车行为依法作出罚款处罚;对工作中发现的余某夫妇违规饲养犬只的违法行为,属地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相应处理;对余某存在的治安违法行为,属地公安机关也已立为行政案件开展工作。同日,涉事女子余某发布视频致歉,“意识到我的行为对所在国际组织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深感自责”。
不是公众不懂外交豁免权,而是余某压根儿就没有“豁免权”。视频显示,余某的车大摇大摆地停在路中央,占路挡道,影响其他车辆通行。面对其他车主的提醒,余某非但不让行,反而振振有词,高声辱骂。不得理,也不饶人,语气十分霸道。
“你懂什么叫外交豁免权吗?”余某问视频拍摄者的问题,也是网友对余某的追问。显然,余某不遵守交通规则,底气大约来自车上挂着的使馆牌照。网友据理力争,则是因为外交豁免权从来不包含违规停车;以为使馆牌照就可以不守交规,则是为外交豁免权抹黑。规则面前一视同仁,搬出外交豁免权唬人,纯属没理搅三分。北京警方依法依规对余某作出处罚,体现了执法权威,也捍卫了法律法规的尊严。
还需要追问的是,余某在国际组织工作,难道不知道外交豁免权指什么?见有人拍摄,立马让丈夫抱着禁养犬先走,难道不知道自己违规养犬?不仅不明事理,还“出口成脏”,素质实在堪忧。余某引发全网群嘲,不仅在违反交通规则,更在于以“外交豁免权”为借口,替自己的违规行为开脱;话里话外透着对他人的蔑视,无非是特权思维作祟。
余某交通违规,已经受到罚款处罚,这是咎由自取。余某道歉了,表示“真诚接受各方的批评”。无论是否真诚,余某都要明白一个道理:无论在什么机构工作,无论挂什么牌照,只要违反法律法规,就别想有什么“豁免权”。
来源:北京晚报 | 实习记者 李霞
编辑:李霞
流程编辑:郭丹
豁免权怎么读
4月4日,韩国宪法法院就尹锡悦弹劾案做出宣判,8名宪法法官一致认为,尹锡悦严重违反了宪法和法律,并于当地时间11时22分宣布尹锡悦被罢免。
△宣判现场
韩国宪法法院法官当天宣布,尹锡悦宣布紧急戒严违反了戒严法。宪法法院认定尹锡悦发动紧急戒严出动军人进入国会违反宪法,认定逮捕政治界人士违法。
宪法法院表示,尹锡悦违反宪法规定的军队统帅义务。尹锡悦宣布紧急戒严侵犯了国会议员审议表决权、不逮捕特权。尹锡悦严重违法,法所不容。
8年前,时任韩国总统朴槿惠因“亲信干政案”被国会弹劾下台并锒铛入狱,当时负责侦办“亲信案”的人正是时任检察官的尹锡悦。
8年后,因“紧急戒严令”事件而不断发酵的弹劾案迎来终章,这次的主角换成了尹锡悦本人,他也成为继朴槿惠之后韩国宪政史上第二个被罢免的总统。
司法深渊
尹锡悦或面临多项指控 刑期或创新高
尹锡悦将失去司法豁免权,检方或加速办理尹锡悦涉及内乱罪的刑事案件,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尹锡悦的妻子金建希涉及的贪腐案或将同步发酵。
对尹锡悦和金建希两人所涉案件或未来可能面临的司法诉讼情况、以及面临的处罚情况进行介绍。
尹锡悦被罢免后,他与妻子金建希可能面临“权利滥用”“经济犯罪”和“选举干预”一系列的司法调查与指控,尹锡悦的刑期有可能创下韩国前总统获刑的新高。
尹锡悦
1 内乱罪
尹锡悦因2024年12月颁布紧急戒严令被指控违宪,国务总理韩德洙、警察厅长赵志浩证实其曾直接下令“逮捕国会议员”,并存在程序违规。若法院认定尹锡悦行为构成相关罪名,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2 滥用职权、妨碍司法
尹锡悦被指控利用总统权力干预司法,例如:三次否决针对金建希的“特检法案”,试图掩盖其妻的贪腐问题。 一旦罪名成立,滥用职权罪可能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妨碍司法公正罪最高可判10年。
金建希
1 操纵股价、贪腐
金建希被指控在2020年参与德意志汽车公司股价操纵,并通过收受价值300万韩元的名牌包涉嫌受贿。 若操纵股价罪成立,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受贿罪则可能面临5年以上有期徒刑。
2 干预政治、选举舞弊
金建希被曝光其曾通过秘密短信要求情报院长干预戒严决策,并涉嫌在2024年国会议员选举中操纵候选人提名。 若被认定干预选举,可能以“公职选举法违反罪”判处3至10年监禁。
大选在即
谁是热门总统候选人?
尹锡悦下台后,韩国将在60天内举行总统大选。目前,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国民力量党紧急对策委员会委员长权宁世、执政党国民力量党前党首韩东勋以及该党议员安哲秀都被视为接替尹锡悦的可能人选。
在野党
李在明势头最猛但官司缠身
目前来看,李在明是最热门的总统候选人,但他官司缠身,有可能失去选举资格。
李在明自2021年就遭到韩国检方的指控。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去年11月一审认定李在明作为总统竞选人说谎,违反《公职选举法》,判处他一年监禁,缓刑两年。李在明随后提出上诉。
法庭计划3月26日作出二审裁决。一旦李在明所涉案件终审判决罪名成立,他可能数年内不得参选公职。
执政党
谁会是尹锡悦的接班人?
那么,国民力量党内部有望接替尹锡悦的人有哪些?其他有可能的人选有谁?
权宁世
现任国民力量党紧急对策委员会委员长,在尹锡悦被拘留期间主导党务运作,多次公开否认尹锡悦辞职的可能性。他近期与尹锡悦会面并传达团结信号,显示其在党内的协调能力。
挑战:需在党内平衡亲尹派与改革派之间的矛盾,且可能因曾批评尹锡悦的戒严决策而遭保守势力质疑。
韩东勋
前任国民力量党党首,一直被韩媒视为尹锡悦的“接班人”。韩东勋曾是尹锡悦的得力助手和“亲密战友”,但如今两人的关系早已不复从前。2024年1月,尹锡悦夫人金建希被曝出收受名牌包丑闻,为挽回执政党声誉、减少对国会选举选情的影响,韩东勋主张金建希应公开道歉,招致尹锡悦不满。在弹劾案中,韩东勋公开支持罢免尹锡悦,被视为“切割尹锡悦路线”的象征人物。
挑战:“亲尹派”议员强烈反对其立场,认为其“背叛”尹锡悦,党内支持基础可能因弹劾后的清算情绪而削弱。
安哲秀
在国会首次弹劾表决中成为执政党唯一未离席的议员。曾三度参选总统,在2022年大选中以12%的支持率成为大选关键少数,最后他退选转向支持尹锡悦。其独立的立场,可能吸引中间选民和务实派。
挑战:缺乏明确派系支持,需在“亲尹派”与“改革派”间斡旋,且个人影响力有限。
(来源:央视新闻)
豁免权通俗易懂的理解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任馥蕤】
近日,一北京女子在马路中央停车并宣称自己开着使馆牌照的车辆、享有外交豁免权的一段视频在朋友圈传开了。
经网友爆料,该余姓女子现年58岁,担任亚太空间合作组织(APSCO)秘书长。从视频中看,余某肆意辱骂他人,态度飞扬跋扈,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尽管余某已通过视频道歉,但广大网友似乎并不买账,纷纷希望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可将其解聘。
截至目前,对于余某交通违规,公安交管部门已经作出罚款处罚;而针对余某的治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已立为行政案件开展工作。
抛开余某蛮横的态度,其本人和使馆牌照的车辆究竟是否享有外交豁免权?
作为一名在京城使馆圈工作过八年的法律人,我想从有关国际公约和中国法律的角度探讨一下这个问题。一方面,通过法律的视角揭露余某言行之荒谬;另一方面,也算给使馆和国际组织这个圈子“祛魅”——在里面工作的高官和雇员并非高人一等。
使馆牌照的车辆是否享有外交豁免权?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2017年颁布的《外交车辆管理办法》,使馆牌照的车辆——即外交车辆——确实享有一定意义上的豁免权;但该豁免权仅适用于被视为外交使团财产的车辆本身,并不适用于驾驶员。
比如,该办法规定,“对于外交车辆不得搜查、征用、扣押或者强制执行。”但与此同时,对于“享有特权与豁免的外交车辆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则可依法采取以下一系列措施:
1、查验驾驶人证件和机动车牌证。
2、调查、询问驾驶人。
3、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扣留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累积记分、停止驾驶证使用、拖移机动车、公告外交车辆牌证作废。
5、检验驾驶人体内酒精、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对涉嫌严重威胁其自身或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在必要时可以采取临时性限制措施,限制其至不再具有危害自身和公共安全的危险为止。
由此可见,公安交管针对余某作出的罚款决定,便是基于《外交车辆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使馆牌照不能成为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章制度的挡箭牌。
余某本人是否享有外交豁免权?
1961年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对外交代表及其直系亲属在被派驻国的外交豁免权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包括“外交代表及其直系亲属的人身不受任何方式的逮捕或拘禁”“外交代表及其直系亲属对接受国的刑事管辖享有豁免。在民事和行政管辖方面,除特定情况外,也享有豁免权(特定情况例如涉及外交人员在驻在国私有不动产的物权诉讼、遗产继承诉讼以及从事商业活动引起的诉讼)”。
然而,《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仅适用于主权国家之间相互派驻的外交官,并不适用于国际组织的工作人员。余某任职的机构“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属于政府间国际组织,显然不能直接引用上述公约。
同时,尽管《联合国外交特权及豁免公约》(1946年)规定了联合国及其工作人员在会员国领土上享有必要的外交特权及豁免,但“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并不是隶属于联合国的国际组织,因此同样无法直接套用1946年的公约。
“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官网截图
另外,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特别是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外交特权与豁免是给予外国驻中国使馆及其非中国籍且无中国永久居留权的相关人员的,以便他们能够有效地执行外交职务。
因此,即使亚太空间合作组织被我国外交部认定为享有类似外交使团的地位,但由于余某是中国公民,她在我国法律框架下便不可能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在中国土地上工作、生活的中国公民,首先适用的必然是中国法律。(此处顺便纠正一个普遍存在的误区,即认为外国驻华使馆馆舍乃外国在华的“飞地”;事实上,使馆馆舍仍然属于中国领土,只不过也享有一定程度的外交豁免权,例如中方国家工作人员进入使馆馆舍,须经使馆馆长或者其授权人员的同意。)
更何况,余某曾担任国家航天局国际合作司副司长;也就是说,她曾经是一名中国的公职人员。按照我国以往的惯例,公职人员出任国际组织高官后,对其监督只会更加严格。曾先后担任公安部副部长及国际刑警组织主席的孟宏伟于2020年因受贿罪被判刑,便充分印证了这一点。
结论
综上所述,同时违反交规和治安管理条例的中国公民余某根本不享有任何所谓的“外交豁免权”。
从公交车大妈称自己是“正黄旗”,到使馆车大妈称自己有“外交豁免权”,骄横跋扈、挟洋(或满清)自重的特质可谓一脉相承。只不过如今的中国,早已不是过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而此类无理取闹之人只会被视为跳梁小丑。
最后,笔者认为,即使使馆和国际组织的相关场地或人员享有外交豁免权,也不该滥用特权,而是应基于《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中的对等原则与我国官方及民间礼尚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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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阀豁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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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记者:卫佳明 素材来源:受访者提供 新京报 网络 来源:澎湃新闻(01:14)
近日,一段违规停车的视频引发广泛关注。有网友发帖称,视频中的女子为某国际组织秘书长余某。舆论发酵后,余某就自己的不当言行录视频致歉。
@平安北京 最新通报称,涉事车辆登记在一国际组织名下,6月16日上午,徐某某(男,61岁)与余某(女,58岁,就职于该国际组织)夫妇驱车至事发点,将车停靠在机动车道上,违反停车管理规定,影响过往车辆通行,后在他人提醒时仍拒绝挪车,并辱骂他人、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从处理结果来看,余某的违法违规行为有三点:对交通违法,交管部门已经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处罚;由于视频中有一只大型犬“出镜”,通报也指出,余某夫妇违规饲养犬只,属地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相应处理;对余某存在的治安违法行为,属地公安机关已立为行政案件开展工作。
坦白说,在机动车道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但这件事之所以引发热议,余某的特殊身份和嚣张言行起了不小作用。
余某提到的外交豁免权,通常是指一国派驻外国的外交代表(不论是常驻代表或临时使节)享有一定的特殊权利和优遇;豁免是指对驻在国管辖权的豁免。而且,外交特权和豁免本质上属于代表的国家,而不属于外交代表个人。
这次警方给出明确处罚,就是最好的印证。不能说车牌是“黑白配”,就可以开着车为所欲为、肆意违章了,有这种“豁免”思维,不仅是对自己职业权利的错误理解,也是对基本常识的冲撞。说白了,这本质上还是一种特权思维。
众所周知,哪怕是执法执勤的车辆,也只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才可以在机动车道停车。越是特殊车辆,就越应该约束自己的驾驶行为,并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从现场视频来看,涉事车辆违停并造成了交通拥堵,余某在他人提醒时不仅不承认自己的错误,反而气焰嚣张,态度蛮横。
此外,余某还被质疑可能存在公车私用,“接人带狗”。从通报也可以看出,其丈夫徐某某并未被注明就职于该国际组织,而涉事车辆又登记于国际组织名下,那么这趟出行是因公还是因私?恐怕也需要涉事国际组织或其他管理部门介入调查,若违反规定用车,单位也应有相应的处理。
无论如何,对于任何涉嫌侵犯他人或公共利益的行为,都有必要一一调查清楚,给公众一个清晰的回应。
在短视频时代,无论是公职人员还是公众人物,都应该认识到“众目睽睽”的严肃性,保持对法律和规则的敬畏。更何况,特权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没有“违停”的空间,即使没有面对镜头,也应该时刻保持谨言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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