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
依照我我国现行刑法之相关规定,作为五大主刑罚手段之一,管制是刑法所设立的一项相对宽缓的刑罚方式。
其刑期通常定为三个月至两年不等,自人民法院作出管制判决之日起即生效并立即执行,这里所指的是从法院判处管制前已经对犯罪分子采取了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才可适用这样的刑期抵扣原则。
即每拘留或强制一天即可抵换两天的管制期限。
二、五年内判拘役或者管制算累犯吗
拘役后再次干坏事可不是累犯!打个比方说,拘留和有期徒刑这类刑责就可以被看作是累犯,但拘役就不行了。
至于累犯这个东西嘛,如果你之前犯过事儿,现在又犯了,那一般情况下上回的刑官得是有期徒刑或者更严重的惩罚才行;要是有特殊情况,比如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之类的重罪,那么法律对你之前的刑罚也就没那么严格的限制啦,哪怕你上次判的只是拘留,这回也很有可能会被判定成累犯。
三、累犯会判处管制和拘役吗
通常情况下,无论是一般的累犯还是特殊的累犯,他们原则上都不能被判处拘役或者管制。
对特别累犯的判决存在一定许可性——即可以判处为期短暂的拘役或管制。
首先,需注意到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之一便是涉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严重犯罪行为,因此在大部分情况下,一般累犯并不能适用于拘役的法定尺度。
特别累犯则是指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的任何时期再度犯下特定罪行的人,对此类特殊情形,法律并未对其所应适用的刑罚类型进行严格的限制或规范。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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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累犯会判处管制和拘役吗,累犯一定会判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