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如何进行结算,工程结算书只盖章不签字有效吗

工程建筑 编辑:袁汐

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如何进行结算

在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之后,便可启动结算程序,具体步骤如下:首先由乙方对整个结算过程中收集到的各项资料进行详细整理和汇总,然后提交给监理以及甲方进行审查。

在此阶段,监理会对乙方提供的结算资料进行全面性检查,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待双方就结算内容达成共识后,甲方需向上级汇报实际结算情况,并获得明确的书面审核意见。

最后,乙方将根据审核结果向甲方提出结算付款申请,而甲方的主管领导则会将此申请转交给财务部门进行相应的款项支付工作。

二、工程结算书只盖章不签字有效吗

那个工程合同啊,只要盖章了就算数哦,不需要双方都签字才算有效力呢。

通常情况下,我们签合同时得先把这些条款啊、条件啊之类的东西都盖上章,这样就行了。

而且呢,还有个规矩就是在合同上还要双方亲笔签名。

不过有时候咱们遇到的情况是,合同里只有公章而没有双方的签字,这也不用担心啦。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是用书面形式来签合同的话,那么从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那一刻起,这份合同就正式生效了。

所以说,只要满足其中一种方式,比如盖章或者签字,那这份合同就可以生效啦。

三、工程转包合同违法,合同条款有效吗

在此前提下,我们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非法转包合同予以明确表态——它是完全无效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严禁任何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全然转包给第三方,也不允许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筑工程整个肢解后,以分包商的身份分别将各部分转包给不同的下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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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工程转包合同违法,合同条款有效吗,工程转包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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