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动迁中的权利人是什么人
在农村动迁中,权利人通常是指对被拆迁房屋或土地享有合法权益的主体。
1. 房屋所有权人:拥有农村房屋产权的农户,其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动迁时,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
2.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户,宅基地是其建房的基础。在动迁过程中,宅基地使用权人也应得到合理补偿,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3. 共有人:如果房屋或宅基地存在共有情况,如夫妻共同所有、家庭共有等,共有人均为权利人,享有平等的动迁补偿权益。
总之,农村动迁中的权利人是对被拆迁的房屋或土地享有合法权益的相关主体,他们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获得合理的动迁补偿。
二、征收公告由谁发布
征收公告通常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发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是由房屋征收部门依据法定程序拟定征收公告内容,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法定途径向社会发布。发布征收公告是房屋征收工作的重要环节,旨在向被征收人及社会公众告知征收的相关信息,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征收补偿方案等,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三、安置房房产证只能写夫妻吗
安置房房产证并非只能写夫妻。一般来说,安置房房产证的登记权利人可以根据购房人的意愿进行确定。如果是夫妻共同购买的安置房,双方可以共同作为房产证的登记人;但如果是一方单独出资购买的安置房,也可以仅将该方登记为房产证的权利人。此外,还可能存在多人共同出资购买安置房的情况,此时可以根据各方的约定和出资比例等因素,将相关人员共同登记为房产证的权利人。总之,安置房房产证的登记权利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约定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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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安置房房产证只能写夫妻吗,安置房房产证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