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制与拘役的区别例子解释
1.时间长度大有不同:管制就是被限制在特定地点,时间至少要三个月以上,最长也不能超过两年;而拘役则是被关进监狱,但最多只能关上一个月到半年。
同时,两者如果涉及多起罪行,并且数罪并罚的话,刑期最高都不能超过三年和一年;
2.服刑方式也是各有千秋:对于管制犯人来说,他们并不需要蹲监狱,只是会被限制活动区域;相比之下,拘役犯人则需要在监狱中待着,不过每个月还能享受那么1-2天去看望家人的日子呢;
3.工作待遇更是有所区别:被判管制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只要参与劳动就可以享受到与其他工人相同的薪资待遇;而被判拘役的罪犯,虽然也要参加劳动,但是他们的工资待遇可能会稍微低一些。
二、关押属于管制还是拘役
拘留作为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刑罚中的管制以及拘役有着显著区别。
其中,管制乃是针对犯罪人员所施行的一类非监禁性的刑罚手段,允许他们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必要的监管及指导。
另一方面,拘役则属于一种短暂性的剥夺犯罪人员自由权利的刑罚方式,通常在拘留场所内执行。
拘留主要指向在审判之前对涉嫌犯罪人员实施的羁押行为,旨在防范其潜逃、销毁证据或继续从事违法活动。
拘留并非等同于刑罚性质,仅仅是在司法程序中为保证案件审理过程顺畅而采取的暂时性限制人身自由措施而已。
一旦审判工作圆满完成,依据最终裁决结果,犯罪嫌疑人有可能面临着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其他刑罚的命运,而非持续处于拘留状态之中。
三、累犯能判管制和拘役吗
总得来说,累犯是不能被判拘役或者管制的,但是特殊情况下也还是可以的。
首先呢,我们先说说一般的累犯吧,这个累犯其实是有限制的,必须是你已经被判了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才算数,也就是说,一般性的累犯你是没法儿判拘役,只能判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之类的。
然后呢,特别累犯就有点儿不同了,它是指你在服完刑或者被赦免之后,不管什么时候又犯了特定的罪行,那就都算是累犯了。
从这里看的话,对刑罚的种类并没有特别的要求,只要是特定的罪行就行。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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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累犯能判管制和拘役吗,累犯可以判管制处罚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