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什么意思,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陈涛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什么意思,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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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也是职工的重要收入之一。按照国民收入的种类,住房公积金属于转移性收入。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21054.65亿元,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91.59万个,实缴职工14436.41万人。如此算起来,人均缴纳住房公积金每年1.5万元左右,平均每月1250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4150元,应当算不高的。但是只知道缴存基数作用不大,应当还知道缴费比例。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由单位自主确定,跟职工协商就可以了。当然多数情况下还是企业管理方说了算。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从5%~12%。如果用人单位缴存基数是4150元,按照5%的比例每月缴费只有207.5元。


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和企业缴费是完全一样的。4150元的缴费基数,5%的缴费比例,还不如2000元的基数,按12%的缴费比例呢。第2种情况,每月企业还需要给职工缴纳240元,尽管职工也需要缴纳240元,但总体是划算。

如果能按照12%缴纳可就非常划算了,每月个人和企业缴纳498元,合计近千元了。但是仍然达不到平均水平。

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话又说回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呢?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按照职工上年度的工资总额确定的,月缴费基数就是工资总额的月均值。

职工的工资总额,并不是跟我们很多人想象的那么简单,就是应发工资或者实发工资,甚至基本工资。实际上,应当按照国家对于工资总额的规定来执行。

职工的工资总额应当包括六大部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这是依据1990年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明确的。


简单的来说,我们的缴费基数应当是上年度所有的应发工资加上奖金、加班费,没有扣除社保、公积金、个人所得税部分的全部收入。往往比很多单位自己算出的缴费基数要高得多。虽然说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真实缴费基数申报公积金,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多数职工为了自己工作的稳定,还是选择忍气吞声的,事后维权的也不多。

我们的工资水平是怎样的?

2019年的工资水平实际上还没有公布,但是我们可以看一下2018年的大家工资收入情况。2018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社会平均工资是82461元,月平均工资6871.75元。城镇私营单位社会平均工资是49575元,月平均工资是4131.25元。这些工资都是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标准来进行统计,属于严格的工资总额统计。


因此,4150元的工资水平并不高,仅仅相当于私营单位的平均工资水平而已,并不是特别高。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4月30日,半岛全媒体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经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岛城《缴存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主包括自主缴存及基数核定两部分内容。本次修订后,新《缴存管理办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5月31日。

据悉,本次修订主包括自主缴存及基数核定两部分内容。一方面,支持灵活自主缴存。2023年10月,岛城正式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范围。本次修订《缴存管理办法》将第五条调整为“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可以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由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增加了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由个人缴存。第六条调整为“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外籍、港、澳、台人员,可以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支持灵活就业的外籍、港、澳、台人员由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另一方面,明确基数核定时间。原《缴存管理办法》对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的调整时间未作出明确规定,本次修订在《缴存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增加了“单位应在汇缴年度开始时,完成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对单位基数比例调整业务作出更加明确细致的规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来源:【西安日报】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自2025年1月1日起,《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实施。

每个单位和职工只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细则》明确,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应当为其在职职工(以下统称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军队用人单位及其文职人员应按照相关政策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缴存登记是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提交单位与住房公积金缴存相关的基本信息,并办理登记手续。每个单位宜只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缴存登记办结后,即可申请办理网厅签约登记手续,单位可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或网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也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应当自录用或者调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的设立手续,单位新录用或者调入的职工已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个人账户的,应办理个人账户转移、启封等手续。

当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付款账户等缴存登记信息或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缴存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单位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受委托银行提供信息变更相关证明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办理;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原单位或清算组织应自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受委托银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单位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所有职工个人账户应封存并转入新的接收单位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封存账户,单位暂存款余额和住房公积金余额清零后才能注销。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细则》明确,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核定,再缴款”的汇补缴业务模式及缴款规则,由住房公积金中心登记的单位付款账户缴款。单位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根据人员增减变动情况,先在受委托银行柜台或网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启封、封存、汇缴核定或补缴核定等相关业务,再将核定的汇缴或补缴资金分别转款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归集资金专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入单位及职工个人账户。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单位应根据职工工资变动情况每年核定一次,调整时间一般为每年的7月。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1月至12月期间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在内的工资总额,除以12确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月平均工资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以最低工资标准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关于缴存基数的限额标准,由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每年6月向社会公布。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高于政策规定的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自主缴交人员缴存比例可在政策规定的区间内自主选定,原则上一年内不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单位需重新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办理缴存基数变更手续。单位应当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少缴或者超额汇补缴住房公积金。

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等情形,单位应自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职工封存账户恢复缴存或由外单位转入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为职工办理账户启封、基数变更手续。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申请材料,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龚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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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

来源:长沙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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