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居期间财产如何认定2025,同居期间财产如何认定
同居期间的财产纠纷处理方法包括清点估算财产、确认产权、合理分割财产。对于同居期间财产归属,应首先清点估算财产,确定私人和共同财产,然后确认产权,按登记、购买、使用等原则归属财产,最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割。
二、什么是同居期间财产
同居期间财产的性质的确认方式:1、如果双方的同居关系成立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双方的同居关系成立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的,应当认定为一般共有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三、同性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认定和分割
法律分析:根据规定同性同居后财产分割因为同居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应由各自所有,同居期间财产如果是双方共同的,依共有财产论,可要求分割。“同居”,在法律上是指男女双方公开共同居住生活,但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两性结合。对以上概念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论从法律上还是社会习俗上,对同性恋及同性婚姻均不予认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四、同居期间的财产属于两人共同财产吗
五、同居关系可以分财产吗
同居关系可以分财产。具体如下:1、对于不属于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但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的同居行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2、当事人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相关原则做出判决;3、法院进行判决时不得损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利益;4、综上,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可以分的。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如下: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如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六、同居期间的财产归属的认定
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的认定: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
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
7、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8、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
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一、二婚没有结婚证的夫妻财产怎么分
(一)按同居关系处理,可主张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购房合同内容和签字的人是谁,出资状况如何,产权证上名字是哪一方。根据此才能确定是否有权,即:出示出资证明要求分割房产。
(二)在同居关系结束时,对同居双方的共同财产,有协议的,直接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来分割,具体而言就是按双方的出资额来分割。当然个人财产就归个人自己所有,与另一方没有关系。怎么分割需要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确定。
(三)房屋,房产归属持有房产证一方。财产,财产及物品的持有归属权一方。协商不成,准备好证据材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共同所得”。构成共同所得,也要具备二个条件:一是双方共同生活,这是形成共有关系的基础;二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这是产生共有关系的前提条件。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所得,否则应视为个人所得。
(五)如是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不管双方的出资多少,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六)《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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