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交通费赔偿标准,车祸对方全责交通费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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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费赔偿标准一天多少钱
人身损害赔偿中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2 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具体如下:
1、实际发生原则:以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支出的交通费用为准。比如,受害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的车费、转院时乘坐救护车的费用等,实付多少就按多少计算。
2、正式票据要求:必须有国家承认的能够作为报销凭证的税务发票和收费收据,如正式发票、汽车票、火车票、轮船票、飞机票、出租车发票以及过路费收据等。并且票据上记载的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要与实际救治情况相一致。
3、交通工具选择及标准
通常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车旅费标准,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乘坐火车应以普通硬座火车为主,乘坐轮船以三等舱以下普通仓位为主。若受害人伤情严重、行动困难,有合理说明的,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软座、卧铺火车,在紧急情况下甚至可以乘坐飞机,但需由受害人说明其使用的合理性。
4、医生出诊交通费:若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出诊交通费已纳入医疗费的,受害人从医疗费中获赔,不再计入交通费;若未计入出诊费而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则按交通费予以赔偿。
5、使用私家车费用: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使用私家车前往治疗或转院的,应赔偿其正常实际支付的费用,如燃料费、停车费、过路费等。
全责交通费赔偿标准
策划:张洁 赵帅 李欢(睢宁法院)
审核:李飞 褚红艳
车祸住院交通费赔偿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后
您知道有哪些赔偿吗?
1
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为了使直接遭受人身伤害的自然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诊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计算公式:
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主张。
2
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
计算公式: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x误工时间(天)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
无固定收入、无固定行业,农村居民误开费109.29元/天,城镇居民误工费141.29元/天。
达到退休年龄的无固定收入、无固定行业农村居民、城镇居民,经审查可支持误工费的,年龄比退休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5%。
3
护理费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相当程度的人身损害,导致其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一定程度的降低。为了帮助其进行正常的生活,在医疗诊治和修养康复期间,根据医院的意见或司法鉴定,委派专人对其进行护理,并因此所需支出的费用。
计算公式: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x护理期限(天)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按照120元标准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120元/天x护理期限(天)
长期护理:120元/天x护理依赖系数(完全护理依赖按照100%,大部分护理依赖按照80%,部分护理依赖按照50%)x护理年限x护理人数。
4
交通费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在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5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因为必要的饮食消费而支出的费用,按照50元/天计算。
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x住院天数
6
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诊疗期间,为了及时恢复健康,在医生的指导和要求下,为购买营养物品所支出的费用。按照20元/天计算。
计算公式:
营养费=20元/天x营养期
营养费的赔偿期限,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计算,也可以在征求医疗机构的意见后酌定。
7
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是指由于相当严重程度的人身损害,致使受害人身体残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其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在此种情况下给予受害人一定数额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赔偿年限×伤残系数
残疾赔偿金年限的确定,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如果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则残疾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8
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的情况下,为补偿其丧失的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备的生活自助器具,如购买假肢、轮椅等支出的费用。
计算公式: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或司法鉴定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
丧葬费
丧葬费是指受害人因人身伤害失去生命,受害人的亲属为了处理其丧葬事宜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x6个月,即54902.5元。
10
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失去生命的情形下,由赔偿义务人给予其家属的一定数额的赔偿费用。
计算公式: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赔偿年限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如果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则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11
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情况下,给予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一定数额的维持其正常生活的费用。
计算公式:
(1)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
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2)被扶养人为18周岁至60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
(3)被扶养人为60周岁至75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
(4)被扶养人为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
(5)有其他扶养人时
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
(6) 有多个被扶养人时
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即30251元)。
12
精神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甚至导致残疾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
计算公式:
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相关赔偿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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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
损害赔偿标准
来源:日照交警
10级伤残交通费赔偿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
1. 医疗费
标准: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确定。
后续治疗费: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或根据医疗证明、鉴定意见预先主张。
2. 误工费
标准: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证明或司法鉴定确定。
3. 护理费
标准:根据护理人员收入、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参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
4. 交通费
标准:根据受害人及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据计算。
5. 住院伙食补助费
标准: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通常为每日50-100元)。
6. 营养费
标准: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为每日20-50元)。
7. 残疾赔偿金
标准: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
计算公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赔偿年限 × 伤残系数(十级伤残为10%,九级为20%,依此类推,一级伤残为100%)。
8. 残疾辅助器具费
标准: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计算,需提供购置发票或鉴定意见。
9. 丧葬费
标准: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6个月计算。
10. 死亡赔偿金
标准: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20年计算(年龄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
11. 被扶养人生活费
标准:根据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
未成年人计算至18周岁;
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计算20年;60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
注意:被扶养人有数人时,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2. 精神损害抚慰金
标准:根据侵权人过错、损害后果及当地经济水平确定,一般与伤残等级挂钩(例如十级伤残约5000-10000元,一级伤残或死亡约5-10万元)。
二、财产损失赔偿项目
1. 车辆维修费、车载物品损失:凭维修发票或评估报告。
2. 车辆施救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3. 车辆重置费用:若车辆灭失或无法修复,按事故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赔偿。
4. 停运损失:经营性车辆因无法使用导致的合理停运损失。
5. 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车辆维修期间租用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三、责任划分与赔偿比例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
赔偿比例通常依据责任划分(例如机动车之间事故:全责100%、主责70%、同等50%、次责30%)。
交强险优先赔付: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目前为死亡伤残18万元、医疗费用1.8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全额赔偿,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
四、注意事项
1. 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
2. 证据保留:需保留医疗票据、收入证明、护理协议、交通费票据、伤残鉴定报告等。
3. 城乡统一标准:2022年起,全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不再区分农村与城镇户籍)。
4. 调解与诉讼:可先通过交警部门或保险公司调解,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以上标准可能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司法实践或政策调整有所差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参考当地法院最新指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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