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上看片违法吗,在部队看片违法吗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时翔亮

在网络上看片违法吗,在部队看片违法吗

大家好,由投稿人时翔亮来为大家解答在网络上看片违法吗,在部队看片违法吗这个热门资讯。在网络上看片违法吗,在部队看片违法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自己从家看片违法吗

欢迎大家阅读“景德镇南河公安”头条号。如果您喜欢本文章,还可点击右上角关注我的头条号,每天都有精彩文章推荐

来源:法律小常识、法律读品

讨论在家上网看A片是否违法?我们就不得不提16年前震惊全国的延安小夫妻黄碟案。

延安小夫妻在家看黄碟被抓案

2002年8月18日晚,陕西省延安万花山派出所民警接到举报,一居民家正播放“黄碟”。4名民警前去调查,民警们来到该居民家后窗户外,从窗户看进去发现,房间内的电视机中正在播放淫秽录像。于是,几名民警找借口进入该居民家中,并径直来到放录像的房间。

民警发现房间内有张某夫妻二人,此时电视机已关闭。几名民警表明身份,并要求两人拿出“黄碟”,但该夫妻拒绝警方的要求,拿起床上的碟片砸向民警。 张某的妻子李某也上前撕扯,一民警的衣服被撕烂,一民警的手被抓破。 随后张某被带走,被处罚1000元后被放回家。

时隔两个月后的10月21日中午,张某又被宝塔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带走,并被以涉嫌“妨害公务”刑事拘留。

10月28日,警方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张某;11月4日,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退回补充侦查;11月5日,张某被取保候审;11月6日,张某在医院被诊断为:“多处软组织挫伤(头、颈、两肩、胸壁、双膝),并伴有精神障碍”;12月5日,宝塔公安分局决定撤销此案。

12月31日,张某夫妇及其律师与宝塔公安分局达成补偿协议,协议规定:宝塔公安分局一次性补偿张某29137元;公安宝塔分局有关领导向张某夫妇赔礼道歉;处分有关责任人。

因为看爱情动作片被抓的还不仅这一个案例。

据媒体报道,2010年,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县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杨化军(化名)在自己家里下载观看淫秽物品被处罚3000元。然而直到被抓时,他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犯了法。南溪县公安局网监大队负责人前天表示:根据1997年公安部发布实施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即使只是查阅也犯法。

媒体报道后,南溪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复查,经复查认为,对杨化军的处罚适用法律不当,已于3月24日对杨化军作出了撤销原处罚的决定。

在资本主义国家,看爱情动作片违法吗?

1967年10月的一个夜晚,一大票警察拿着搜查证,敲开了美国佐治亚州一户人家的大门,进行了依法搜查。警方怀疑户主罗伯特•艾利•史丹利长期在赌场从事向赌客发放高利贷的不法行为。

可惜,警察搜了半天,并没有发现任何与放高利贷或赌博相关的证据。也就是说,这是一次失败的搜查,警方应该立即撤走并道歉。不过,警察还是有一个意外收获:他们发现了3盒电影胶片,盒子上没有贴标签。于是,他们就用房间里的一台放映机试着放了一下,赫然发现3盒胶片的内容,全部是涉及色情的成人影片,也就是俗称的“黄片”。

按照佐治亚州当时的法律,持有此类物品属于犯罪行为。警方当即将史丹利先生逮捕并送监狱羁押,3盒胶片也被依法扣押。

不久后,此案在该州富尔顿县法院开庭审理。史丹利的辩护律师认为,被告人无罪,主要理由是两个:按照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言论自由),持有该类物品不应被视为犯罪;按照宪法第四修正案(禁止非法搜查),警方持有的搜查令状是为了搜寻与赌博、放高利贷有关的证物,并非针对该电影胶片,因此是非法搜查,获得的证据就是非法证据,理应排除。

而法院则认为,首先,按照当时的法律,淫秽物品并不当然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不受法律保护;其次,警方持有合法的搜查令,搜查行动本身合法,意外查获其他违法物品,也属于合法证据。

一审后,史丹利被裁定犯有“持有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他不服判决,一路上诉,最后,官司在两年后打到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必须对此案双方提到的问题一一作出解答,特别是涉及到宪法的规定,就更需要明确是非了。

首先,本案能不能援引《第一修正案》来辩护?回答是可以。最高法院认为,所谓言论自由,是表达个人意见、并听取他人意见的权利,被告人史丹利当然也具有这种权利。

同时,佐治亚州的这条法律,实际上是根本没法执行的。比如,当某人捡到一本书时,他已经“持有”了该书,但并不知道其内容如何;而倘若此书真的是色情物品,则此人就可能被佐治亚州的法律定为犯罪,这对其而言很不公平,属于强人所难。

另外,对于一个作品是否“色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判断,而官方的判断标准则需要专门的知识和训练才可以达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鉴黄师”),法律不可能要求每个公民都具有这种能力。

而史丹利先生家的3卷胶片,如果不是通过设备放映出来,他不可能预先知道其中内容是否违法;即便他知晓其内容,也不知道是不是符合该州对“淫秽物品”的判断标准。所以,该法律无限地加重了公民个人的注意义务,故因违宪而无效。

其次,警方的搜查,算不算是非法搜查?答案是不算。

的确,当地治安法官签发此搜查令状时,是怀疑史丹利先生从事放高利贷、赌博等不法行为,并不是为了搜查色情电影。然而,搜查令的作用,是允许警察在得不到屋主同意的情况下,依然可以进入特定的场所进行搜查,所以警方有权进入史丹利的家中;而警察的职责,决定了当他发现明显违法的物品或行为时,必须加以制止或干预,这是为了保护公众的利益。比如,当警察看到某人的汽车后座上塞着一名被捆绑着双手的女子,或者一枚定时炸弹,即便原本只是因为交通违章而将车拦下,他也不能熟视无睹地放该车离开,必定会加以检查。

综上所述,最高法院认为,警察的搜查是合法的,将该电影作为本案物证也是合法的,但该州的法律本身出了问题;因此,史丹利先生的罪名不能成立,原判决予以撤销。

美国对“儿童色情作品”的态度

这个判决的影响远远超出了史丹利先生的个人命运,它实际上宣告了在美国色情电影很大程度上的合法化。

从结论来看,的确是有理有节的,既维护到了个人的正当权益,又考虑到了警察执法的需要。然而,任何自由都是有边界的,行使言论自由权也不能以损害社会、他人的正当权益为代价,法律必须在个人的言论自由和公众利益之间求得一个平衡点。比如,诽谤他人、在电影院里谎称失火、报假警谎称飞机上有炸弹,都是对社会秩序的严重破坏,法律绝不应该允许。

实际上,该判决并没有否定各州对于社会风化的管制权限,因为它只允许公民“持有”色情作品,却并未授权公民自由“传播”这些东西。而色情作品,倘若允许加以随意传播,显然是不利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因此,美国对于色情作品,依然可以规定采取各种控制措施,比如电影审查分级制度就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

另外,对于什么是“色情作品”,虽然法律不强迫每个人都有准确的认识,但依然是画出了一条高压线:不能有任何儿童的成分。

时至今日,美国依然对“儿童色情作品”保持极其严厉的态度,只要有未成年人出现的、有色情行为的作品,绝对都会被认定违法;幼童穿着比基尼泳装,万一不小心走光被拍进去了,也会遭到“儿童色情作品”的指责。甚至连母亲给女童洗澡时拍摄的半身照片,都有可能惹来极大的麻烦。

在这一点上,法律虽然有点神经过敏,却强调了对于未成年人的绝对保护。这倒可以预防各种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害案件的发生,很值得我们借鉴。

看爱情动作片违法吗?

“黄片”,如同洪水猛兽,他能侵蚀你的思想,危害你的健康。但是你私自观看就跟进动物园看毒蛇老虎一样,是不犯法的!我国刑法里关于淫秽物品的处罚主要是非法贩卖、制作、传播等行为,对在家中“独自欣赏”并无相关法律规定。判断一种行为是否违法,最根本的标准就是看它对国家、社会有没有危害性。

在公民没有犯罪和违法行为时,公权力就不应做过多的干涉。

在家上网看A片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并不会对国家、社会产生危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在公民没有犯罪和违法行为时,公权力就不应做过多的干涉。

小编在最后说一句,A片自己一个人偷偷欣赏即可,切莫怀着一颗造福天下屌丝宅男的博大胸怀进行二次传播,以免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附:《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虽然在家看“片儿”不违法,但是有可能带来其它不良影响,以下是网友们的总结。

1.导致纸的销量上涨,树木被砍伐的速度加快,水土流失会越加严重,沙漠面积上涨,沙尘暴波及范围越来越广,PM2.5值飙升,雾霾吞噬大地,所有汽车天天限行,只能走路上下班了……太吓人了,都不敢想了

2.观看黄片会让人长时间沉溺于性幻想,导致前列腺管膨胀时间过长会发生水肿,严重情况会引发前列腺炎。

3.据统计,看片儿人经常会有某种不可描述的行为,时间长了可能会导致男性成为“快男”,严重情况下就跟一位大师一样。(小明:大师,你为什么要出家啊? 大师:我历经沧桑,看破红尘。 小明:是什么事让你如此沉沦? 大师:有太多太多,哎…… 小明:举个例子好吗? 大师:不举!!!)

4.长期看片儿可能会让人患上心理疾病,催人犯罪。

为了确定网友观点可靠性,小编破天荒的看了人生第一片儿,不过我是从批判的角度看,用仇恨的眼光看,带着一个有良知的人内心深处那种愤慨的看!看完之后小编总结出了八个字:网友说的很有道理。

小编由衷建议热爱这类影片的朋友:影片儿“虽好”,可不要过量哦。

转自:83警营

在家用电脑看片违法吗









​附录1:

女朋友:“亲爱的,我睡不着,给我讲个故事吧。”

博士:“好吧。很久以前,有个青年决定考司法考试。他考了法理学、宪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

还没讲完,女朋友就睡着了。

第二天,女朋友:“亲爱的,我又睡不着了,再给我讲个故事吧。”

博士:“好吧。民法包括: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继承法……”

附录2:

差点忘说了,“众筹我”也是违法的哈!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懂我意思吧?你们这群法外狂徒!

博士一分钟,姿势涨不停

- 本期完 -



我是好奇博士

很高兴认识你们


纸飞机看片违法吗

导读

前天,“阿琛说法”发布了一篇文章“知名高校男学生在女厕所偷拍被开除学籍”——解析偷拍的法律责任”。个别读者读过后问到,如果自己“不小心”看到了网上流传的不雅视频,是否违法呢?

近来,网上“大瓜”频现,荤素皆有。通过网络的快速传播,“不小心”看到“荤瓜”的吃瓜群众应该也不在少数。

考虑到这可能是许多读者的共同疑问,故单辟此篇,咱们来认真聊聊——“看片”违法吗?

先给结论:

1.个人欣赏不违法

2.组织播放就违法

3.制作、运输、复制、出版、贩卖、传播也违法



01案例导入

从案例入手,大家可能更感兴趣。现实生活中有没有“看片”被抓的呢?

还真有,且看以下两个案例:

延安夫妻在家看黄碟被抓一案

2002年8月18日23时许,陕西延安市万花派出所警察接到群众举报称一居民在家看黄碟,派出所4名警察前去调查。当警察闯进该居民家中时发现,房间内只有一对小夫妻,电视机也已关闭。

警察表明身份,要求夫妻拿出黄碟,小夫妻拒绝,双方还发生冲突。警察将丈夫摁倒在床,然后以妨碍执行公务为名,将其带回派出所。次日,在缴纳了1000元暂扣款之后,丈夫被放回家。

10月21日,丈夫又被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务”刑拘,但检方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批准逮捕。丈夫总共被关了16天,1000元暂扣款也获返还。

此案轰动全国,一些法学专家还专门针对这一恶劣侵权事件组织讨论。迫于舆论的压力,延安市宝塔区政法委书记、政府办公室主任、信访局局长专程向张秋林夫妇赔礼道歉,并补偿近3万元。

宜宾男子下载黄图被罚一案

2010年2月26日10时许,宜宾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南溪县公安局网监大队联合侦办组的案侦警察敲开了宜宾南溪县城区杨化军(化名)的家门。警察对杨化军家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台式电脑硬盘进行了检查,查出大量从网络下载复制的涉嫌淫秽色情视频文件39个(约7G),淫秽黄色图片526张(约80M)。

南溪县公安局网监大队大队长刘应南表示,鉴于嫌疑人杨化军在家观看淫秽物品,并未向外传播,且没有以此作为牟利的工具,根据1997年由公安部发布实施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网监部门对嫌疑人杨化军处以警告及罚款3000元的处罚。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舆论关注,南溪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复查。经复查认为,对杨化军的处罚适用法律不当,已于3月24日对杨化军作出了撤销原处罚的决定。

因为“看片”被抓的案例在实践中还有一些,不过这类案例一旦被互联网曝光后,往往很快就会被纠正,官方可能还得赔礼道歉,相关责任人可能还会受到内部处分。

为啥呢?因为“看片”本身不违法,仅因为别人“看片”而抓人,于法无据。


02个人“看片”不违法

法无禁止即自由。在我国目前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并没有明确禁止个人“看片”的法律规定。

这里可能存在争议的是公安部于1997年颁布、2011年修订的部门规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第5条和第20条的规定: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第二十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1.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6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管理办法》的适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其效力在法律和行政法规之下,《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法律,是《管理办法》的上位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8条禁止“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和信息,但是并未禁止“查阅”,也就是说,《治安管理处罚法》并未禁止个人“看片”。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应当优先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2.《管理办法》最新修订于2011年,而《治安管理处罚法》最新修正于2012年,因此《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新法”,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也应当优先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3.《管理办法》第5条虽然禁止“查阅”宣扬淫秽、色情的信息,但是如果要对违反第5条行为进行处罚的话,根据《管理办法》第20条的规定,该行为还须“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在当前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中,个人“查阅”淫秽、色情信息并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因此,即使行为人违反了《管理办法》第5条“不得查阅宣扬淫秽、色情的信息”的规定,也无法作出任何处罚

综上所述,个人“看片”属于私人自由,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03组织播放就违法

“嘿,哥几个儿,我最近找了一个新片,贼刺激,大家一起看啊!”

不好意思,如果你们真的一起看了,那你就违法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9条的规定,“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有人说:“我自己不看,我就为他们提供‘看片’的场地,这也违法么?

对,这也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9条第2款的规定,“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组织“看片”不仅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涉嫌刑事犯罪

如果你“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达十五至三十场次以上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那就恭喜你,喜提刑事罪名——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刑法》第364条明确规定,“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至于入罪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12月23日起施行,以下简称《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解释》)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达十五至三十场次以上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定罪处罚”。

04制作、运输、复制、出版、贩卖、传播也违法

我们先看看法律规定吧: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

第三百六十三条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本身就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但是,要构成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必须具备“以牟利为目的”,同时符合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1号,以下简称《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解释(一)》)和《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解释(二)》(法释〔2010〕3号)规定的入罪标准;要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同样要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入罪标准。

作为吃瓜群众,遇到“荤瓜”,大多也就是自行观看,或者私下传播一下,一般不会以牟利为目的去制作、运输、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因此,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与吃瓜群众大多无关。


吃瓜群众更可能涉及的犯罪是——传播淫秽物品罪

因为传播淫秽物品罪不要求以牟利为目的,只要传播的数量或者影响达到了法定入罪标准,就构成犯罪。

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入罪标准有两个司法解释:

其一,《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解释》第十条的规定,向他人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等出版物达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其二,《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解释(一)》)和《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解释(二)》的规定,这两部司法解释内容多而杂,归纳总结如下

1.以上标准,达到单项标准两倍以上,或者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如果传播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淫秽内容的,则达到任一单项标准,或者有两项以上达到二分之一标准的,也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1)传播淫秽视频20个以上;

(2)传播淫秽音频100个以上;

(3)传播淫秽图片、文章等200个以上;

(4)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实际点击量1万次以上;

(5)利用会员制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会员人数达200人以上。

2.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微信群、QQ群等互联网群组,成员达三十人以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3.网站建立者、直接负责的管理者,允许或者放任他人在自己的网站或者网页上发布淫秽电子信息,在以上(1)-(5)项标准中,单项标准达到5倍以上的或者两项标准达到2.5倍以上的,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估计有不少吃瓜群众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构成了“传播淫秽物品罪”了。目前司法实践主要的打击对象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于“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刑事打击暂时相对宽松。

但是,宽松并不意味没有风险,劝吃瓜群众们不要心存侥幸心理,不要传播淫秽信息,否则牢狱之灾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直悬在头顶啊。在“看片”这件事儿上,大家还是自私一点比较好。

女生经常看片有什么伤害

看片也有风险,不小心就违法。

看片违不违法?自己在家偷偷的看一般不违法。不要好心办坏事,想着把好东西分享给狗哥,或者是其他的朋友邀请多人一块看,甚至发到聊天群里面给网友看,性质就变了,都是违法的。一旦情节严重了,真的会判刑坐牢的。这不是闹着玩的,不能因为一时兴起就触碰法律的红线。

不要觉得分享资源是小事,法律面前这个行为都是有明确规定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如果要收了别人的红包,那就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记得这些不踩雷,每个点赞都是对我的鼓励。我是正义老狗,关注我,带你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点赞+关注。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在网络上看片违法吗,在部队看片违法吗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