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规定拘役的期限为多久
拘役刑期如何计算,刑法明确,拘役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算,也就是说从犯人被关进看守所那刻开始算。
即使已经做出了拘役判决,但犯人未交由公安机关执行,也不算判决执行之日,无法开始计算刑期。
同时,被囚禁一天可算作刑期一天,这意味着在判决执行前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将这段时间折算成拘役刑期。
拘役期限为1个月到6个月之间,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被判拘役后,刑期自法院判决之日起生效,若在宣判前被囚禁,则这段时间也会折算成刑期。
在服刑期间,拘役犯每月可回家1至2天,参加劳动者可获得适当报酬。
二、检察院建议拘役一个月多久
拘役刑期如何计算,刑法明文规定,拘役的整段时间自判决执行日起开始计算,也就是从罪犯实际服刑之时算起。
若犯罪人已被处以拘役,但未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仍无法开始算刑期。
又据法规,判决执行前的羁押时间可折抵刑期,即羁押一天换算成拘役刑期中的一天。
拘役的刑期通常为1到6个月之间,累犯最多不过一年。
若被判拘役,自法院判决执行之日开始起效,在此之前的羁押时间同样可用来折抵刑期。
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可以每月回家一至两天,参加劳动者则有可能获得适当的报酬。
三、判拘役需要通知所在社区吗
服刑的人要出来了,会告诉他们家附近的街道。
他们在快出去之前,要先去司法局查查档案,看看他们是不是当地居民和家里的状况,然后看看释放那天有没有亲人来接,放出来之后该怎么安排生活。
如果是判了缓刑的犯人,如果在缓刑时期有出色的表现,可以减轻惩罚,缓刑时期也可以缩短。
这些事情都是社区矫正机构和中级人民法院决定的,犯人关在哪儿就由哪儿的看守所提建议,最后还是中级人民法院说了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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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判拘役需要通知所在社区吗,判拘役还要上法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