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有期徒刑的人有选举权利吗,民事违法行为有有期徒刑吗

刑事辩护 编辑:张梓振

一、判处有期徒刑的人有选举权利吗

当一名公民被宣判正处于监禁期间的有期徒刑,而该判决并未严厉地附带剥夺其所有的政治权利,抑或是在宣判罪责之时已宣布剥夺政治权利,然而实际又早已超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合法期限时,他仍保有参与选举的基本资格。依据我国的刑法明文规定,享有选举权乃是受刑罚剥夺政治权利之一的权利。然而须知,政治权利的剥夺则是作为一项附加刑来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有权掌控着在具体的判决过程中,究竟是否运用这项附加刑。综上所述,一个被判处有期徒刑者是否仍可参与选举,这主要取决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之中是否曾附带剥夺其政治权利。

二、民事违法行为有有期徒刑吗

在任何情况下,若行为人实施损害他人财产或个人利益的行为,而未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均不构成犯罪,更无须对此行为进行宣判并执行有期徒刑等刑事法律责任。然而,若行为人的罪行已经超出民事法律范畴,对社会和公众秩序造成严重破坏,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接受刑事处罚。因此,我们要明确区分民事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之间的界限,切勿混淆。民法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制度,其所规定的法律责任仅限于民事方面,并不涉及到刑事问题。而刑法则是一部专门针对犯罪行为的法律,其法律责任主要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民法与刑法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领域,它们的性质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违反民法通常只需要承担普通的民事责任,而违反刑法则意味着构成犯罪。

三、前罪有期徒刑后罪判拘役算累犯吗

累犯构成必须严格符合以下条件:首先,前后两起犯罪行为均须确认属于真正意义上的犯罪违规行为;其次,作为前提条件,前罪所受刑期必须已经完全执行或者得到特赦优待后依法成立,并且必须是在法定的期限范围之内再度实施了应处以有期徒刑以上重型惩罚的罪行。如果前罪被判定为有期徒刑,而后罪则被判处拘役,虽然这两种刑事处罚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拘役并不属于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范畴,因此,后罪被判处拘役并不能构成累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判处有期徒刑的人有选举权利吗

判处有期徒刑的人有没有选举权

判处有期徒刑的人有政治权利吗

被判有期徒刑的人有选举权吗

判处有期徒刑是否有选举权

判处有期徒刑还有选举权吗

判了有期徒刑有选举权么

判处有期徒刑的人有没有选举权

有期徒刑还有选举权吗

有期徒刑期间有选举权吗

民事违法行为会判刑吗

民事违法行为后果

民事违法行为有什么处罚

民事违法行为算犯罪吗

民事违法的后果

民事违法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吗

民事违法行为触犯什么法律

民事违法的行为有哪些

民事违法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吗

民事违法行为会坐牢吗

来源:中国法院网-前罪有期徒刑后罪判拘役算累犯吗,前罪是有期徒刑,后罪拘役能判缓刑吗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