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补偿款不发放如何办
1.在征地补偿款项尚未及时发放的情况下,被征收者有权通过启动行政诉讼程序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对于普通民众、公司以及其他各类机构而言,如果他们希望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必须遵守以下原则:应当自得知或者应当知晓有关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交诉状。
法律亦对某些特殊情形进行了特别规定。
3.当涉及到因不动产问题引发的诉讼时,如果该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已经超过了二十年;而对于其他类型的案件来说,若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已经超过了五年才提起诉讼,那么人民法院将可能无法予以受理。
二、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依照土地前三年的平均价值来定。
征收时,要以土地原用途给予赔偿。
对耕地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对于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是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而安置补助费则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来算,每个人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到6倍。
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超过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至于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耕地的标准制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
在城市郊区的菜地上进行征收,用地单位需按国家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如果支付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后,仍无法让需要安置的农民维持原来的生活水平,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提高安置补助费。
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三、征地补偿安置中哪些内容要听证
在征用土地或拆迁过程中,我们需要进行一些必要的决策听证工作,其中包括以下重要环节:
(1)在提出或者更改某特定地区的征用补偿标准时,必须进行的听证活动;
(2)确定准备征用的地块,并设立其相关的补偿标准以及安置计划时,也需要进行听证讨论。
按照中国目前的法规规定,如果涉及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朋友甚至其他人的权益,那么他们的看法和这些看法是否被接纳,都应该在听证会上得到详细记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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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征地补偿安置中哪些内容要听证,征地补偿安置决定由谁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