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金是首付款吗,认购金能退吗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宋志鹏

认购金是首付款吗,认购金能退吗

大家好,由投稿人宋志鹏来为大家解答认购金是首付款吗,认购金能退吗这个热门资讯。认购金是首付款吗,认购金能退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认购金是定金吗

买房的时候大家应该都有交过认购金,销售人员对此的解释是交了这笔钱,那房子会为你留一段时间,且以后这笔认购金可以直接抵扣房款。这么一听好像有点道理在里面,再加上周边决定买房的人都交了,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购房者都交了,但是这个认购金到底是什么,相信很多人还是不清楚,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解释一下,看看认购金是什么?交认购金要注意什么?认购金和定金有什么区别?

一、认购金是什么

“认购金”就是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这个诚意需要通过缴纳资金来体现。在缴纳“认购金”后,购房者可以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开发商会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把房子卖给其他的第三方,同时购房者可以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这里要注意,认购金不等同于定金,一般是可以要回来的,但如果拖的时间太长,超过了规定期限以后才决定不购买的话,那开发商一般不会将这个资金将不会退回。

二、交认购金要注意什么

1、检查开发商是否取得《预售许可证》。很多楼盘是在建设过程中就开始了认筹,这主要是为了回笼资金,但这个时候大部分楼盘的《预售许可证》还没有办下来。

2、取得认筹资格时,消费者都将被要求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认筹诚意金。一般为数千、数万至几十万不等。尽管开发商均承诺,认筹诚意金可无条件无息退还。但有专家则认为,这实际是一种无偿占用消费者资金的融资方式。

3、故意控制房号。不少开发商及代理商在“认筹”时,往往故意控制房屋销售的数量。

4、所谓的认筹一般都有折扣。一般的楼盘都会以折扣2至3个百分点等优惠方式吸引消费者前来认筹。不过,这种优惠其实完全是虚幻的。因为在认筹阶段,开发商一般不会公布销售价格,如果认筹的人数超过预期,开发商将立即提价。

三、认购金和定金有什么区别

定金是一种合同履行的担保。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签订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如果购房者交了定金之后改变主意决定不买,发展商有权以购房者违约为由不退定金;如果发展商将房屋卖给他人,应当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

而认购金,是在一定期限内,拥有优先购买权,且在这段时间买方突然不买房,认购金是可以退的,但超过这段时间不买房,认购金将不退。

综上所述,认购金在法律上来说是不存在的,只不过在房产交易的时候算是开发商约定俗成的一件事情,所以交认购金就变成了买房的敲门砖。以上这些就是“认购金是什么?交认购金要注意什么?认购金和定金有什么区别?”全部内容。

认购金交了不想买了可以退吗

贵阳的张女士想买套高层住宅

但是明确不要顶楼

在连续看了几个楼盘之后

最终定了白云区

华润置地悠山悦景的房子

然而,张女士是怕什么来什么

最终还是买成了顶层

说起自己的遭遇,张女士显得很无奈。

张女士:看了几个楼盘, 我都不想要顶层,都是避开顶层去看的。

张女士说,最近她在短视频上刷到一个房产中介博主。经过联系,对方带着张女士看了几个楼盘。国庆期间,对方还陪着张女士来到白云区华润置地悠山悦景小区看房。在售楼部销售人员的推荐下,张女士最终选中了一套跃层户型。

张女士:我是避开顶层去选的楼层,最后选的凤凰层,是倒数第二层,总层高是27楼,我选的26楼。我们实地看房了,但是我要求到顶楼看的时候,他说顶楼上不去。

记者:为什么?

张女士:销售说是顶楼是封着的,上不去。

张女士认为楼栋总共有27层,而自己选的是26楼,正好完美避开了顶楼。于是,当场就交了2万元认购定金,并签下《商品房认购协议》以及一份《签约声明》。

张女士:我签完合同后走到小区门口,我们在仰头看楼顶的时候,就觉得那个地方好像是顶层,后面我就马上打电话给业务员了,我说我们避开顶层去买,你还是让我买了顶层的一部分。他就说是的,就是顶层,然后就给我说他们的房子怎么怎么好,不会漏水。

随后,记者联系短视频中介博主,证实了张女士所说。

记者:她有没有跟你讲过她一定不要顶楼?

房产中介 刘牛:张姐好像说过这个,看这个房子的时候我们都不知道这是顶楼,不是他们不知道,我自己也不知道。那天说上不去, 上面拦着的, 去不了。

张女士越想越生气,她认为自己被忽悠了。

张女士:他们这里已经交房一年了,这么长时间都没有卖完,是有意隐瞒,如果说你不隐瞒我的话,我可以选择要还是不要,但是当时他没有说。

张女士曾与销售人员进行过协商, 对方的解决方案只能是换房。不过,这似乎也解决不了问题。

张女士:都不是我想要的楼层,我想要高楼层,但是他们给我说的都是低楼层。

选不到心仪的楼层,张女士决定退回两万元认购金,结果遭到了对方拒绝。

张女士:他就签了这个协议,定金、房子,不退不换。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来到了华润置地悠山悦景售楼部。此时,卖房子给张女士的销售电话打不通,而售楼部工作人员称领导层在开会。

华润置地悠山悦景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我联系了领导确实不在。

记者:我把我的电话给你, 给你们领导说一声。

记者:我把我的电话留给你,怎么你会不方便?

华润置地悠山悦景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没必要,我也不想去弄这些事情好吧,因为我的事情也很多,这也不是我的客户,是我的客户我肯定要管的。

看到对方这样的态度,张女士铁了心坚持退款。

记者:如果他们继续不露面不处理你会怎么办?

张女士:我该起诉就起诉,维护我自己的权益。

那么,张女士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呢?

贵州丰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本案当中,购房者提供的定金合同里面并没有房屋是否是顶楼的约定。

但是如果有其他佐证,比如当时和销售的通话录音证明销售当时保证过买的房屋不属于顶楼;如果有其他第三方,当时中介方能证明当事人要求不买顶楼,也可以作为证据。如果证据充分的话,要求对方退还定金,我们认为是可以得到支持的。

来源:百姓关注

记者 江江 鲍阳

认购金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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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处和中介不会告诉你的秘密,本期视频赶紧码住,关键时刻能帮你省不少钱!

买房的时候,你可能会遇到订金、定金等各种“金”,千万别搞混了!虽然就差一个字,但差别可大了,一不小心可能几十万就没了!

直接给大家划重点:订金、押金、意向金通常能退,可定金,退起来就费劲了。​

买房“五金”,有啥区别?

定金≈定情信物

定金这东西,就像定情信物,具有担保效力。咱买房的要是反悔,这钱就拿不回来了;要是开发商违约,就能退,而且还得双倍返还。注意了,法律规定,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所以,要是开发商要的定金超了这个数,咱完全可以拒绝!还有些开发商搞出个新名堂 “认购金”,一旦违约,这钱也是大概率追不回的。

订金≈预付款

订金差不多就是预付款,没什么法律约束力。不管是我们违约还是开发商违约,这钱都能商量着要回来。

意向金≈占位费

意向金,也叫预约金或诚意金,同样没有强制约束力。签了正式买房合同,意向金就变成房款;要是我们违约,这钱就成了违约金,归卖房的了。这里面有套路,有些开发商或中介说提前付诚意金,开盘能优先选房或享受折扣。但提前认购,可能碰上延期开盘、临时抬价这些闹心事儿,大家一定要小心。

违约金≈分手补偿费

违约金就像分手补偿费,是合同里提前约定好的赔偿款。要是觉得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都能通过打官司来调整。

押金≈借充电宝交押金

押金就跟借充电宝交押金一个道理,主要用来约束买家。卖家怕买家反悔,可能会让交押金,履约完就退。要是突然不买或者没按时交钱,卖家就从押金里扣钱弥补损失。

防范风险,关键三招!

“五金”这么多坑,怎么防范这些风险?关键三招!

签协议时,仔细看条款

确保协议里写的 “订金”“定金”“押金” 或者 “意向金”,和双方口头说的一致。

交钱尽量用银行转账

别用现金,转账时把款项目的备注清楚。

如:“XX 小区 X 栋 X 号购房定金 —— 张三”,省得扯皮。

口头承诺要录音

合同、单据、微信聊天记录这些证据材料都保存好,真出问题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买房交钱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交的是什么“金”,合同条款更要仔细看清楚,别让自己辛苦赚的钱打了水漂。你们有没有被哪种 “金” 坑过?快来评论区分享,咱们一起避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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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金额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关于“要积极推进民法典实施”的重要指示精神,省法院积极推动开展民法典“万件案例大宣传”工作,旨在通过以案释法,把群众身边的案件变成一堂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省法院依托贵州高院官方微信开设“以案释法·典亮生活”专栏,陆续推出全省法院适用民法典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指导性的案例。敬请关注!





“以案释法·典亮生活”民法典适用典型案例10



商品房认购“四金”如何区分?认购协议能“任性”违反吗?
——卢某某诉贵州某某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定金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预约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为将来订立确定性本合同而达成的合意,购房人与房开公司签订的促使双方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为义务的认购协议书、预购协议、预订协议等均为预约合同。订立本合同的作为与不作为,是违反预约合同、承担预约合同责任的主要依据,一方当事人未尽义务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谈判、磋商不能进行则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基本案情】原告卢某某于2020年5月17日与被告贵州某某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协商认购住房一套,并签订认购协议书支付现金1000元给被告作为购房定金。后卢某某又于2020年5月30日支付10000元给被告,被告出具收款收据备注“定金”,共计支付给被告11000元。随后,双方口头约定2020年7月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交首付款,后交首付款时该房地产公司告知卢某某其认购住房已售出,遂原告卢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原告购房定金11000元及违约金。

【裁判结果】经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认购协议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被告贵州某某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与原告卢某某签订认购协议书后应及时在约定的时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现房屋已被房地产销售公司出售他人,该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导致认购协议无法履行,被告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

【案例解读】民法典于合同编通则部分规定预约合同填补了法律对预约合同的空白,使预约合同正式成为明文法律制度。预约合同在社会生活中大量存在,通过本案也反映出商品房认购中存在的“四金”法律保护认识不清、预约合同违约随意性强等问题。一是正确区分商品房认购“四金”及其法律保护。定金是约束买卖双方行为的担保方式,其受法律保护,缴纳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度的20%,并根据定金罚则,若购房者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违约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与“定金”不同,一般情况下视作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权履行的作用,认购金与意向金则均是开发商的预售活动,并无法律效力。二是正确区分预约合同的责任范围及其与本约合同的区别。因预约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并不产生实体权利义务,无论追究违约责任的损害赔偿,或者解除预约合同后的损害赔偿,均应仅限于订立本约合同的信赖损失,而不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区分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时,要结合当事人立约的真实意思以及法律、司法解释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形式要件的要求进行综合判定,关键在于区分合同是否还存在法律或事实上的障碍,导致合同部分条款缺失或不确定的情形而不局限于协议名称。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承办法官:安顺市镇宁县人民法院 陈庭文

案例撰写人:省法院民一庭 龙龑






审核:赵映、金晶 |编辑:沈重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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