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抵押物如何判,抵押权优先受偿范围有什么规定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常子桂

一、借贷抵押物如何判

实际状况如下:

1、首要考量民间借贷中抵押合同是否有效设立。

若无效,则驳回抵押诉讼;反之,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2、私人贷款案中,贷款人为出贷方和抵押权人,仅享有优先受偿抵押物之权益,无处分权且不得处置抵押物;

3、如贷款人私自出售抵押物,属无权处分,引发普通民事纠纷,抵押物所有者有权要求返还原物,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4、若贷款人出售抵押物时未告知买受人所有权归属,涉嫌欺诈,可构成欺诈罪,依规定罪处罚;

5、依法提起诉讼后,亦可依据法院判决进行拍卖。

二、抵押权优先受偿范围有什么规定

抵押权优先受偿之法定原则规定如下: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之明确规定,在债务担保之目的之下,债务人或者第三方无需转移财产占有的所有权,仅需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即可。

若债务人未能按期履行债务,或者出现了双方事先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特定情形,那么债权人便有权利对该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益。

这也就意味着,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其债务义务之时,抵押权人有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获得清偿。

关于抵押财产的具体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可用于抵押的财产种类繁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以及产品等等。

同时,抵押人也可以将上述各类财产进行合并抵押。

对于同一财产向多个债权人抵押的清偿顺序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对此作出了详细规定。

具体而言,当同一财产向两位以上债权人抵押时,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获得的价款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清偿:首先,已办理抵押权登记手续的,应按照登记的时间顺序依次确定清偿顺序;其次,已办理抵押权登记手续的抵押权应当优先于尚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抵押权得到清偿;最后,对于尚未办理抵押权登记手续的抵押权,则应当按照各债权人之间的债权比例进行清偿。

三、如何处理逾期收到法院传票的抵押贷款

贷款逾期被起诉者,需积极应对诉讼,并在判决下达后迅速履行付款责任。

若未执行判决,法院有权强制执行。

倘若无法找到可供执行之资产,法院将证实债务人身无分文,裁定中止执行,待日后情况好转再启动恢复执行程序。

逾期可能导致的恶劣影响如下所示:

1.高额利息罚款;

2.个人信用评分下降;

3.无法享用优惠贷款政策;

4.银行向上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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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如何处理逾期收到法院传票的抵押贷款,逾期收到传票!开庭是不是已经立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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