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丈夫去世后妻子有权将夫妻的共同房产过户给子女吗
在第一种情形中,假设已故夫妇中的某一方在生前已经制定了遗愿书,明确地指出他或她所持有的房产份额应完全归属于配偶一人。
那么,这位配偶便可以采用公正的程序来完成遗产的承继公证书。
此后,这位配偶则有权享有此套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并能依法将房产过户至他们的子女手中。
而针对第二种情形,如果该已故一方在遗嘱中已然明确表示,他或她的房产份额应由他们的子女独自享有,那么这些子女只需顺利完成继承公正便可合法获得该房产份额的一半所有权。
在世的另一方配偶亦可选择以赠与的形式将其所持有的房产份额赠送给子女,这样一来,子女同样可以合法获取该房屋的所有权。
至于第三种情况,若已故一方未曾留下任何遗嘱,那么他或她的房产份额将依据法定继承人的顺序进行分配。
除非除了配偶以外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主动放弃继承权,否则在世的一方配偶是无权将房产过户给子女的。
二、房屋过户需提交哪些材料
房子过户需要准备这几样东西: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房主身份证;
3.房产证;
4.相关部门的决定书(比如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经过公正的赠予、继承、交换或者分割协议;
5.房产共有人同意转让的签字。
三、农村房屋父亲过户给儿子要多少钱
1、过户费用:住房按建筑面积*6元/㎡收费;非住房按建筑面积*12元/㎡收费(接受赠与者负担)。
(国家交易中心收取)
2、估值在100万以下的住所需交纳评估费的2.5‰,超过则按比例累计;非住宅接受评估费为评估价的3%。
(房地产评估机构收取)
3、住宅承受方需缴纳契税:个人税率1.5%,企业3%;非住宅承受方契税率无论个人还是企业均为3%。
(地方财政部门收取)
4、房屋所有权证办理费用:住房每套80元;非住房每证210元(超过500平米每平米增加0.2元)。
(产权产籍管理部门收取)
《契税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契税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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