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役是进看守所还是监狱
拘役作为一项相对于有期徒刑更为轻微的刑事惩罚措施,往往运用于其情节较轻或轻微的罪犯案件中。
在我国,被宣判处以拘役的罪犯会予以相应的看守所服刑安排。
而看守所的职责范畴则主要涵盖了对短期拘留以及实施拘役等刑罚方式的执行工作。
与此相对,监狱的主要作用则是收容及监管那些被判定犯有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们。
在拘役的执行过程中,罪犯所处的环境相对较为宽松,同时,他们在服刑期间参与的劳动和教育改造活动也有助于他们更好地适应并融入社会生活。
二、法庭宣判拘役是不是马上执行
法庭所作出的拘役宣告并不代表着立即实施,具体的执行日期则受到诸多因素影响,其中包括是否提出了上诉,以及司法上是否认可暂予监外执行的请求等。
按照常规的流程,若在判决定期生效之后未出现任何上诉或者其他可以延期执行的特殊情况,那么拘役便会在预定的期限内开始执行。
另外,若被告方有诸如身患重大疾病亟需接受治疗之类的特殊状况,他们也有权向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拘役的实际执行时间必须依据具体的案情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明确。
三、量刑建议可以建议拘役吗
量刑建议乃是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之际,依据案件的诸多真实状况、性质特性、情节轻重及其给社会带来的潜在威胁程度,为法院提供关于被告应当承受何种形式与程度的刑罚的建设性意见。
拘役这一刑罚方式作为我国刑法制度中特定的主刑之一,自然也可被纳入到量刑建议的范畴之内。
在提出量刑建议的过程中,检察机关会全面权衡被告的犯罪动机、实施手段、造成的严重后果、其是否具有真诚悔过的表现以及是否存在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相关情节等多方面因素。
若案件的具体情况适宜,检察机关完全有可能向法院提议对被告处以拘役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量刑建议应当明确指出被告人应当受到的刑罚种类和幅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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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量刑建议可以建议拘役吗,量刑可以减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