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分居二年会自动离婚吗?
笔者经常遇到当事人咨询:
“我跟丈夫/妻子分居满二年了,是不是可以自动离婚?”
我要非常负责地告诉你:不是,不会,不能,绝对没有~~
“但我看电视不是说分居二年了就可以自动离婚了,不是吗?”
我要再次非常负责地告诉你:不是,不会,不能,绝对没有~~
“不是吧,我听别人说分居二年了就可以自动离婚的啊?”
我要最后一次非常负责地告诉你:不是,不会,不能,绝对没有~~
所以,不要再问了!
②
为什么会有这种误解
1、香港电视剧误导你、教坏你、害你!
2、某些半桶水的不懂法的人误导你、教坏你、害你!
3、网络上某些半桶水的不懂法的人误导你、教坏你、害你!
4、你没有来咨询尹大状(我)!
③
分居两年如何与法律沾上边的?
《婚姻法》第32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律师解释:
法律规定了,在离婚诉讼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准予离婚。这里的离婚有三个条件:
(1)离婚诉讼---即必须是起诉到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你家小两口私下谈判的不在此列。
(2)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因客观原因造成分居的,如夫妻俩分别在两个城市工作,没有同居的条件,这种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你们俩分居10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
(3)分居满两年---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达到或者超过两年。
也就是说,如果你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你跟另一半离婚,你向法院证明了你们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话,法院就会判你们离婚。
④
在诉讼中能不能用“分居两年”作为理由请求判决离婚?
能!但不可能!
即理论上你是能够用“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作为理由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但现实中你几乎不可能证明你们“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1、 如果你证明了“分居满二年”,你还要证明“因感情不和”。
举例:你在国内,你老公被公司派去美国公干3年,这样,诉讼离婚时,你当然可以证明你跟你老公“分居满二年”了,但法院不会因你们分居3年而判决你们离婚的,因为那是“因工作”而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那么怎么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呢?
第一, 你认,你认为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第二, 他也认,他也同意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第二, 如果他都同意了,你们还需要诉讼离婚吗?当然不需要;既然你要通过诉讼离婚,那么他当然不同意双方感情不和……
结语:
如果想通过“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作为离婚的理由……
我劝你:别想了,翻翻他微信看看有没有背着你把妹更容易!
如果看完本文有困惑又不知道怎么办?
找尹大状吧,你身边的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