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比例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比例12%是最高吗
大家好,由投稿人苗博来为大家解答住房公积金比例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比例12%是最高吗这个热门资讯。住房公积金比例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比例12%是最高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住房公积金比例12%是按照基本工资计算吗
来源: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住房公积金比例一般是多少
来源:【淄博日报-淄博新闻网】
淄博新闻网讯(记者刘峻峰 颜慧)为明确2024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限额,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7月2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自2024年7月1日起,各缴存单位应以职工2023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职工月平均工资应当按照统计部门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统计部门公布我市在岗职工2023年平均工资前,缴存基数上限不变,仍按24683.5元执行。待统计部门公布我市在岗职工2023年平均工资后,执行新的上限标准,执行时间仍从2024年7月份开始。
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淄博高新区、淄博经开区调整为2200元,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调整为2010元,高青县、沂源县调整为1820元。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在以上规定的上下限范围内,根据自身能力和意愿自主选择。
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
单位缴存比例的调整,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报缴存地分中心备案。
缴存基数调整采用网上调整为主、线下调整为辅的方式,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办理。
线上办理:单位网厅专管员可登录淄博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办理。线下办理:未注册单位网厅专管员的缴存单位,可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可选择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或到各服务厅办理。
编辑:孙鹏
二审:王磊
终审:冯艳辉
本文来自【淄博日报-淄博新闻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住房公积金比例是怎么算的
住房公积金,也是职工的重要收入之一。按照国民收入的种类,住房公积金属于转移性收入。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21054.65亿元,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91.59万个,实缴职工14436.41万人。如此算起来,人均缴纳住房公积金每年1.5万元左右,平均每月1250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4150元,应当算不高的。但是只知道缴存基数作用不大,应当还知道缴费比例。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由单位自主确定,跟职工协商就可以了。当然多数情况下还是企业管理方说了算。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从5%~12%。如果用人单位缴存基数是4150元,按照5%的比例每月缴费只有207.5元。
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和企业缴费是完全一样的。4150元的缴费基数,5%的缴费比例,还不如2000元的基数,按12%的缴费比例呢。第2种情况,每月企业还需要给职工缴纳240元,尽管职工也需要缴纳240元,但总体是划算。
如果能按照12%缴纳可就非常划算了,每月个人和企业缴纳498元,合计近千元了。但是仍然达不到平均水平。
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话又说回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呢?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按照职工上年度的工资总额确定的,月缴费基数就是工资总额的月均值。
职工的工资总额,并不是跟我们很多人想象的那么简单,就是应发工资或者实发工资,甚至基本工资。实际上,应当按照国家对于工资总额的规定来执行。
职工的工资总额应当包括六大部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这是依据1990年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明确的。
简单的来说,我们的缴费基数应当是上年度所有的应发工资加上奖金、加班费,没有扣除社保、公积金、个人所得税部分的全部收入。往往比很多单位自己算出的缴费基数要高得多。虽然说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真实缴费基数申报公积金,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多数职工为了自己工作的稳定,还是选择忍气吞声的,事后维权的也不多。
我们的工资水平是怎样的?2019年的工资水平实际上还没有公布,但是我们可以看一下2018年的大家工资收入情况。2018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社会平均工资是82461元,月平均工资6871.75元。城镇私营单位社会平均工资是49575元,月平均工资是4131.25元。这些工资都是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标准来进行统计,属于严格的工资总额统计。
因此,4150元的工资水平并不高,仅仅相当于私营单位的平均工资水平而已,并不是特别高。
住房公积金比例最高多少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就2021年度本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
各单位应当按照上海市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各单位应当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9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0年月平均工资。2021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21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收入或者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31014元,最低不低于2480元。
二、缴存比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1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7%(取整数值)。单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
(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5%(取整数值),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符合规定情形的企业,可以按照《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沪公积金管委会〔2018〕7号)等相关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三、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四、月缴存额上下限
(一)2021年度月缴存额上限
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4342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3102元。
(二)2021年度月缴存额下限
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348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248元。
此外,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参照执行。
五、办理注意事项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度基数调整采用网上调整为主的方式。各单位在完成2021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后可以选择以下渠道及时办理年度基数调整:
1.单位可以从6月起登陆上海“一网通办”平台“税费综合申报”栏目办理申报,待月缴存上下限公布实施后完成调整,单位可以登录平台查询结果。单位在7月登陆平台办理基数调整的,可以实时查询结果。
2.单位也可以从7月起登录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基数调整专栏办理。30人以下无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还可以通过手机登陆基数调整专栏办理。市公积金中心将与社保部门数据共享,企业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时,无需重复填写职工月平均工资信息。
单位完成年度基数调整后应当及时汇缴7月的住房公积金。在同一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单位因需要可以变更缴存比例。
●问答一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有哪些渠道?
答: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度基数调整采用网上调整为主的方式。各单位在完成2021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后可以选择以下渠道及时办理年度基数调整:
1、单位可以从6月起登陆上海“一网通办”平台“税费综合申报”栏目办理申报,待月缴存上下限公布实施后完成调整,单位可以登录平台查询结果。单位在7月登陆平台办理基数调整的,可以实时查询结果。
2、单位也可以从7月起登录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基数调整专栏办理。30人以下无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还可以通过手机登陆基数调整专栏办理。
3、不具备网络条件的单位可以至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支行进行基数调整。
●问答二
单位6月已经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平台“税费综合申报”栏目提前申报缴存基数,什么时间可以完成调整?
答:单位6月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平台“税费综合申报”栏目申报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后,待市公积金中心7月对外公布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后,系统将根据单位在“税费综合申报”栏目填报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和缴存比例自动计算相应月缴存额,如在确定的缴存比例对应规定的月缴存额上、下限范围之内,则按实确定月缴存额,如超过月缴存额上限或不到月缴存额下限的按上限或下限确定月缴存额。系统自动完成单位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单位可以登录平台查询结果。如果单位提前申报缴存基数之后,又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或新开户等人员增加的,单位需要在平台补填新增人员信息后重新提交,才能完成调整。
如单位7月后在上海“一网通办”平台“税费综合申报”栏目办理年度基数调整的,可以实时查询调整结果。
●问答三
单位如何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办理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答:已完成2021年6月汇缴的单位7月起可以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和客户端办理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单位可以实时查询调整结果。
市公积金中心将与社保部门数据共享,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时,系统反显单位在社保已经申报过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信息,无需再重复填写。确有问题的,单位可以对反显数据进行修改后再上传信息。单位也可以按往年方式自行录入职工2020年月平均工资。
●问答四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
答:2021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7%(取整数值)。单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5%(取整数值),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问答五
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问答六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问答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金额是多少?
答: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为各7%、6%、5%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分别为4342元、3722元、3102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为各5%、4%、3%、2%、1%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分别为3102元、2482元、1860元、1240元、620元。
●问答八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金额是多少?
答: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为各7%、6%、5%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分别为348元、298元、248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为各5%、4%、3%、2%、1%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分别为248元、198元、148元、100元、50元。
●问答九
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条件是什么?
答:按照 《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沪公积金管委会〔2018〕7号)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降低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5%以下:
(一)连续经营亏损两年及以上的企业,且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不高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
(二)自设立之日起三年内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问答十
单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
答:按照 《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沪公积金管委会〔2018〕7号)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缓缴:
(一)濒临破产、已停产或已依法批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二)已连续三年批准降低比例缴存或上一年已批准缓缴的企业,经营仍然亏损且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不高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三)经济效益差或连续经营亏损两年及以上的企业,扣除职工应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后职工工资未达到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以经职工本人同意后申请缓缴职工应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
●问答十一
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程序是什么?
答:按照 《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沪公积金管委会〔2018〕7号)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内部公示,向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所在区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管理部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各区管理部应按规定将符合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条件的单位材料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通过后可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审批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问答十二
单位在基数调整时选择确定缴存比例后,是否还可以再次申请重新调整缴存比例?
答:单位在完成7月住房公积金汇缴后,在同一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单位因需要可以变更缴存比例。单位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或拨打12329热线具体咨询。
●问答十三
同一单位内是否可以选择设定多个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答:同一单位只能选择设定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问答十四
工伤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如何确定?
答: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工伤后仍由单位安排工作岗位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缴存基数仍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工伤后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缴存基数由职工每月享受的伤残津贴标准代替工资收入计算。
●问答十五
单位完成基数调整后,什么时间可以汇缴7月份住房公积金?
答:1、签约公积金网上汇补缴跨行支付的单位完成调整后隔日可通过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下载数据并进行网上汇补缴操作(客户端需下载更新数据后操作业务,网页版可直接操作业务)。
2、签约建行网上银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的单位完成调整后可直接网上汇缴7月份住房公积金。
3、签约委托建行代扣代缴方式的单位完成调整后会在10日扣款或20日扣款。
4、其他单位完成基数调整后携带以下材料至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行公积金业务网点完成汇缴:上海市公积金汇缴书、汇缴支票。7月汇缴人数发生变化的,还需携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住房公积金比例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比例12%是最高吗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