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最快多久出狱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明松阳

背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最快多久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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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不是就不用死了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死缓,是死刑的一种特殊的执行方式,而不是缓刑。

缓刑是对于那些犯罪情节较轻的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给予的多一次机会,给予他们一定的考验期,在考验期间内如果没有新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没有被发现之前的犯罪行为,原来判决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

死缓则不然。死缓是给予那些判处死刑的人多一次活的机会,毕竟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失去了就不会再次拥有了。根据刑法第48条的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缓期。

不同于缓刑可以在社会上执行,死缓还是需要继续在看守所、在监狱服刑的。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是二年。在二年期满以后,有以下4种处理结果:

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在二年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期满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如果在二年内有新的故意犯罪,情节恶劣,可报请最高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如果在二年内有新的故意犯罪,但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刑期间需要重新计算。

其中,针对属于累犯、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8类重罪被判处死缓后限制减刑的,在被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服刑的刑期不能少于25年;被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服刑的刑期不能少于20年。

另外,需要特别提醒、特别注意的是,死缓的二年期间是从判决确定之日,也就是判决生效之日,开始计算的,判决执行前先前羁押的时间是不予计算的,无论之前羁押了一年二年,还是三年5年,都是白白羁押的。

而对于被减为有期徒刑的,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缓执行期满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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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大家都知道实施杀人、放火等犯罪行为会被法律制裁,可能会判处有期、无期徒刑,情节严重的甚至会处以死刑,这都是我们经常听到的刑事处罚。但还有一种刑罚,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很多人往往会产生误解,根据字面上看似乎是两年后再执行死刑,事实上并非如此。本文带你认识一下什么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根据《刑法》的规定,我国的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一、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型两类。

其中主刑有以下五种:

1、 管制。

就是指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予以执行的刑罚方法。管制是我国主刑中最轻的一种刑罚方法,属于限制自由刑。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2、 拘役。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就近执行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属于短期自由刑,是主刑中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轻刑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3、 有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并强制其进行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数罪并罚最高不超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数罪并罚最高不超二十五年。

4、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强制其参加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它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严厉的刑罚。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没有刑期限制,罪犯被剥夺终身自由

5、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是最为严厉的刑事处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根据《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这里提到除了上面的五种刑罚,还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缓和死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刑罚,死缓并不是死刑。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第一、行为人罪该处死刑,如果行为人罪不该处死刑,则不能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第二、不必立即执行,一般是指罪该处死刑的罪犯,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或有其他从宽处罚的法定条件,或者犯罪主体在智力上存在明显障碍,或者被害人本身有明显过错等。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两年期满的会发生以下六种法律后果: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死缓变无期)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死缓变有期)

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死缓变死刑)

4、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5、限制减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6、终身监禁:因贪污贿赂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死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区别在哪里?

1、 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情形。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可以不被立即处死,比如有悔罪表现或者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情形。

2、 在审判程序方面,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三、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1)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缓案件时应当询问被告人。

(2)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缓案件时不得加重刑罚

(3)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缓案件时对于以下三种情形,应当或者可以依法改判,并非必须要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1、 原审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

2、 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3、 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

(4) 二审带复核

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被告人上诉或者检察院抗诉,高级法院经过二审维持原判的,该二审裁判就是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裁判,无需另行进行死缓复核程序。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巩志芳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巩志芳律师

总结

关于死刑是否该废除的争论可谓由来已久,迄今为止,全世界已经有超过一半的国家废除了死刑,目前中国就是属于没有废除死刑的国家。死刑缓期执行制度,它适用于那些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罪犯。实行这个制度,就是为了体现不废除死刑,但杀人要少的政策。它没有放松对罪大恶极的罪犯的惩办,同时又给某些罪犯以悔罪自新、重新作人、争取减刑的最后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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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坐牢吗

我们经常在新闻上看到法院对罪犯宣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那么这个缓刑是什么意思呢,它和死刑立即执行有什么区别呢,是不是说判处缓刑就不用执行死刑了呢?还是说判处死刑,两年之后再执行死刑呢?今天我就来详细地给大家介绍一下。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法律规定: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当然了,这也是我国独创的一种法律制度。

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对于那些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犯人,一般都是故意犯罪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犯罪分子,只有这样的才会被立即执行死刑。那么可能有人就问了,既然都已经给罪犯判了死刑,为什么还要缓期执行呢?犯人在这种情况下不会更绝望吗?刘sir告诉大家,其实恰恰相反,死缓给罪犯的不是绝望,反而是希望。因为在这两年期间,罪犯并不是坐以待毙来等待着死刑的执行,而是通过自己积极地表现来争取活下来的权利,因为在这两年中如果表现好,甚至是有立功表现,完全是可以将死刑变成无期徒刑甚至是有期徒刑,甚至是能提前出狱。比如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虽然说法律对于人的性命一再宽容,但是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毫无底线地去违法,相反的我们更应该遵纪守法,不去逾越法律的红线。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限制减刑

来源:找法网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这里并无期满以后的规定,这与死缓裁定减刑必须二年期满以后是不同的。因此,只要死缓犯在缓期二年执行的期间内,那么死刑缓期执行什么意思呢?

  一、死刑缓期执行什么意思

  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即死刑缓期执行,又称死缓。死刑缓期执行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

  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前提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样,必须是“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

  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死刑条款,或者所犯罪行不该判处死刑,就不能适用死刑缓期执行。例如,我国刑法规定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在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同样也不适用死刑缓期执行。

  二、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怎么办

  1、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所谓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如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2、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重大立功表现,是指阻止他人进行严重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重大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三、死刑缓期执行适用于哪些人

  1、民愤不是极大的;

  2、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3、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其中首要分子或者罪行最为严重的罪犯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主犯不具有最严重罪行的;

  4、犯罪分子智力发育不全,属于有限责任能力的;

  5、由于被害人的明显过错,引起罪犯一时激愤而杀人的;

  6、犯罪分子出于义愤而杀人的;

  7、其他特殊应当留有余地情形的。

  以上就是关于死刑缓期执行什么意思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即死刑缓期执行,又称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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