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拘役有监外执行吗
该人员可以获得监督性释放的管制措施。
对于被判处拘留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施行监督性释放的管制措施:首先得满足病患情况严重必须保外就医这一条件;其次是若犯罪分子为正在哺育自己新生婴幼儿的女性,也可采纳其通过监督性释放的方式进行管理;最后便是在特殊的情况下,若犯罪分子无法自理日常生活and适用短暂性地实施监督性释放管理不会对社会带来潜在危险时,法定执行机构有权为相关犯罪嫌疑人申请监督性释放的管理方式。
二、逃逸致人重伤可以判拘役吗
致人轻伤者,根据受害人伤害程度及社会危害性的综合评估,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刑罚措施;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赔偿范围包括受害者所遭受的医疗费用、误工损失、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补助费用以及必要的营养补充费用。
赔偿义务人有责任对上述各项费用进行全额赔偿。
即便行为人是在无意识状态下导致他人受伤,即所谓的过失行为,但只要其行为已经造成了他人轻伤或重伤的严重后果,就必须为自己的过失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三、拘役从多久开始算时间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拘留所内羁押期最高可达三十七日。
其中,行政拘留期限为最长不超过十五日,若存在数项合规行为需处罚时,总计最长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
而在刑事案件中,警方有权对嫌疑人采取最长为三十七日的刑事拘留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均有权利向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此后通常需要经历七个工作日的审批流程。
审批通过后,犯罪嫌疑人便可顺利获得相应的取保候审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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