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评审委员会和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和国家知识产权局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冯惠

商标评审委员会和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和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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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评审委员会还存在吗

“双十一”的热浪刚过去没几天,有关“双十一”的商标之争就来了。红星新闻获悉,11月1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开庭审理京东诉商标评审委员会一案,阿里巴巴将作为第三人出席庭审。

据了解,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即京东)申请注册了“京东双十一”等五枚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以这些商标和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即阿里)在先注册的“双十一”商标近似为由予以无效,京东不服,遂将商标评审委员会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通知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图据ICphoto

华中商标事务所所长丰明霞认为,如果阿里巴巴集团所述的商标注册情况属实,那么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认定是没有问题的。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主任林蔚则对此表示,据商标法第30条: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互联网分析师丁道师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介绍说,双十一成为电商促销日这件事是从阿里巴巴2009年策划开始的,当时其惊人的销售额成绩引来了各大电商平台的加入,随后才使得双十一渐渐发展成今天这副模样。但丁道师同时也认为,“‘双十一’不该属于某一个公司,因为它本身就客观存在,代表的是一个日子,而非所谓的购物节。”

双十一溯源:2009年由阿里策划后吸引各大电商平台加入

2009年11月11日,这个日子还被戏称为“光棍节”,淘宝商城(即现在天猫Tmall前身)为了烘托“节日”氛围,策划了一场促销活动。据公开报道,当时参与这场促销活动的商家仅27名,最终销售额为5200万元。虽然2009年参与的商家数量和促销力度均有限,但营业额却远超预想的效果,于是这个促销活动就成为阿里巴巴的保留节目,并被冠以“双十一”之名。

2010年,第二届“双十一”参与商家增至711家,而其销售额达到了9.36亿元,较之2009年翻了18倍。互联网分析师丁道师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当时,面对次年这张令人眼红的成绩单,各电商平台们开始跟随阿里巴巴的脚步加入到双十一的促销活动中。

2019天猫全球狂欢节“双十一”最终成交2684亿元,图据ICphoto

丁道师表示,随着各大电商平台的加入,双十一的格局开始发生变化,一方面线下商户开始加入双十一的战场,另一方面双十一也开始从早期单纯的价格战转变为关注服务与用户体验的多维度竞争。

“双十一现在成为一个全民皆知的节日,除了各大电商平台的全面营销以外,主要还有‘三条路被打通’。”丁道师分析说,首先是道路被打通,即国家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越来越完善,这使得物流可以通到千家万户,成为了整个双十一发展的基础;其次是网络技术的打通,即移动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智能手机制造成本进一步下降, 人人都可以买得起手机上网购商品;最后是脑路的打通,即人们逐渐转变消费意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愿意上网购买东西。丁道师总结说,这三点原因,其实是双十一乃至整个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基础。

阿里在2011年注册“双十一”商标

红星新闻记者查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属网站中国商标网后发现,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01日申请注册了注册号为10136470的第35类商标“双十一”,于2012年12月28日被公告,而其专用权期限则为2012年12月28日 至 2022年12月27日。

据中国商标网,“双十一”商标提供的商品/服务内容为:广告; 会计; 计算机数据库信息分类; 商业管理辅助; 商业信息; 替他人推销; 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 为消费者提供商业信息和建议(消费者建议机构); 寻找赞助; 组织商业或广告交易会。

该商标自注册以来经历过多次无效宣告,截至今年11月11日,其最新的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红星新闻梳理公开报道后发现,京东和阿里关于“双十一”商标权的纷争已经持续多年,最早可追溯至2014年。2014年双十一前夕,阿里通过各平台宣布称自己拥有了第35类商标“双十一”,并要求京东不得使用“双十一”作为自己的广告语,这件事正式拉开了“双十一”商标争夺战的序幕。而14日备受关注的“双十一”商标之争,也要从2018年开始讲起。

核心争议:“双十一”这个商标有显著性吗?

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官方微信“知产北京”消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18年8月受理了一系列因“双十一”商标而引发的纠纷,原告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即京东)因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评委)作出的商标无效宣告裁定而将其诉至法院,法院依法通知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即阿里巴巴)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据红星新闻了解,此次北京知产法院受理的“双十一”商标共有五件,涉案商标分别为京东公司申请注册的“双11.双11及图”“京东双十一”“ 双11.双11上京东及图”等五枚商标(简称诉争系列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5类“广告、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第38类“电视播放”;第41类“教育”等服务上。

第三人阿里巴巴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对诉争系列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审理认为,诉争系列商标与阿里巴巴公司的“双十一”“双十一狂欢节”“双11”等商标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据此裁定诉争系列商标或予以无效宣告、或在部分服务上予以无效宣告。

图据ICphoto

结果,京东不服上述裁定,向北京知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商标评审委员会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而其主要起诉理由有三。第一、“双11”“双十一”均系每年11月11日商业促销活动节日的通用名称,作为商标使用在本类别服务上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第二、阿里巴巴公司的在先商标既缺乏显著性,在涉案服务类别上又不具备任何知名度,诉争系列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第三、诉争系列商标与引证商标共存,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被诉裁定关于易使消费者误认为“系列商标”或“源自同一市场主体或具有某种关联”的认定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

京东公司认为诉争系列商标的注册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被诉裁定,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裁定。

红星新闻记者在中国商标网查询“京东双十一”字段后发现,京东最早于2013年11月14日申请注册了第35类商标“京东双十一”,其注册公告日期为2017年6月14日。红星新闻注意到,截至今年11月11日,该商标的最新状态为也是“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主任林蔚告诉红星新闻,处于“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状态中的商标也是可用的,因为任何人都可以针对商标提出撤销和无效宣告,而只要有人提出就需要对该商标进行审查,但商标权人会一直拥有商标的相关权利,直到程序做出无效或者撤销的决定为止。

专家说法:既有商标前加上企业字号 可能影响商标注册秩序

那么为什么商标评审委员会成为被告?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律师童晓琳解释说,该诉讼类型是一种通过专利法或商标法相关程序产生的行政诉讼,在这种行政诉讼里面,专利复审委员会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确实会成为被告,但是这里面的第三方,也就是这次庭审中的阿里,他们才是最关心案子胜负的一方,“目前来看,商标评审委员会应该是把京东的‘双十一’商标无效掉了,才有了这样一起诉讼。”

11月13日,华中商标事务所所长丰明霞告诉红星新闻,如果阿里巴巴集团所述的商标注册情况属实,那么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认定是没有问题的。同日,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主任林蔚则对此表示,据商标法第30条: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图据ICphoto

“如果在一个既有商标前面加上企业字号就能成为一个新的商标,那这种行为会对商标的注册秩序造成影响,也会反向混淆消费者的注意力。”林蔚律师解释说,在商标法领域里面有一个专业名词叫作“显著部分”,这是能引起消费者关注的部分,而在这起纠纷里面“双十一”三个字就是所谓的“显著部分”。

林蔚律师分析说,根据目前相关法律,如果目前阿里的第35类商标“双十一”没有失去显著性、没有被淡化导致其无效的话,确实任何企业都不能使用其作为广告宣传语。

“不过京东也有可以做的事情,比如它可以挑战‘双十一’这个商标,使其无效。”林蔚告诉红星新闻,在商标法领域还有一个概念叫“淡化”,即某个商标可能在前期确实是一个注册商标,但是随着公众的广泛使用,它成为了一类商品、服务或行为的通用名称,那么这个商标就被“淡化”了,也就是失去了显著性,然后包含京东在内的其他电商平台就可以提起宣告无效。

今(13)日,京东相关公关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他们对此事不予置评。而截至红星新闻发稿,阿里巴巴方面尚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红星新闻记者 严雨程 赵倩 北京报道

编辑 杨渝彤

商标评审委员会现在叫什么

“双十一”的热浪刚过去没几天,有关“双十一”的商标之争就来了。红星新闻获悉,11月1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开庭审理京东诉商标评审委员会一案,阿里巴巴将作为第三人出席庭审。

据了解,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即京东)申请注册了“京东双十一”等五枚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以这些商标和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即阿里)在先注册的“双十一”商标近似为由予以无效,京东不服,遂将商标评审委员会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通知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图据ICphoto

华中商标事务所所长丰明霞认为,如果阿里巴巴集团所述的商标注册情况属实,那么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认定是没有问题的。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主任林蔚则对此表示,据商标法第30条: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互联网分析师丁道师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介绍说,双十一成为电商促销日这件事是从阿里巴巴2009年策划开始的,当时其惊人的销售额成绩引来了各大电商平台的加入,随后才使得双十一渐渐发展成今天这副模样。但丁道师同时也认为,“‘双十一’不该属于某一个公司,因为它本身就客观存在,代表的是一个日子,而非所谓的购物节。”

双十一溯源:2009年由阿里策划后吸引各大电商平台加入

2009年11月11日,这个日子还被戏称为“光棍节”,淘宝商城(即现在天猫Tmall前身)为了烘托“节日”氛围,策划了一场促销活动。据公开报道,当时参与这场促销活动的商家仅27名,最终销售额为5200万元。虽然2009年参与的商家数量和促销力度均有限,但营业额却远超预想的效果,于是这个促销活动就成为阿里巴巴的保留节目,并被冠以“双十一”之名。

2010年,第二届“双十一”参与商家增至711家,而其销售额达到了9.36亿元,较之2009年翻了18倍。互联网分析师丁道师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当时,面对次年这张令人眼红的成绩单,各电商平台们开始跟随阿里巴巴的脚步加入到双十一的促销活动中。

2019天猫全球狂欢节“双十一”最终成交2684亿元,图据ICphoto

“双十一现在成为一个全民皆知的节日,除了各大电商平台的全面营销以外,主要还有‘三条路被打通’。”丁道师分析说,首先是道路被打通,即国家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越来越完善,这使得物流可以通到千家万户,成为了整个双十一发展的基础;其次是网络技术的打通,即移动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智能手机制造成本进一步下降, 人人都可以买得起手机上网购商品;最后是脑路的打通,即人们逐渐转变消费意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愿意上网购买东西。丁道师总结说,这三点原因,其实是双十一乃至整个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基础。

阿里在2011年注册“双十一”商标

红星新闻记者查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属网站中国商标网后发现,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01日申请注册了注册号为10136470的第35类商标“双十一”,于2012年12月28日被公告,而其专用权期限则为2012年12月28日 至 2022年12月27日。

据中国商标网,“双十一”商标提供的商品/服务内容为:广告; 会计; 计算机数据库信息分类; 商业管理辅助; 商业信息; 替他人推销; 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 为消费者提供商业信息和建议(消费者建议机构); 寻找赞助; 组织商业或广告交易会。

核心争议:“双十一”这个商标有显著性吗?

据红星新闻了解,此次北京知产法院受理的“双十一”商标共有五件,涉案商标分别为京东公司申请注册的“双11.双11及图”“京东双十一”“ 双11.双11上京东及图”等五枚商标(简称诉争系列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5类“广告、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第38类“电视播放”;第41类“教育”等服务上。

第三人阿里巴巴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对诉争系列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审理认为,诉争系列商标与阿里巴巴公司的“双十一”“双十一狂欢节”“双11”等商标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据此裁定诉争系列商标或予以无效宣告、或在部分服务上予以无效宣告。

图据ICphoto

结果,京东不服上述裁定,向北京知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商标评审委员会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而其主要起诉理由有三。第一、“双11”“双十一”均系每年11月11日商业促销活动节日的通用名称,作为商标使用在本类别服务上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第二、阿里巴巴公司的在先商标既缺乏显著性,在涉案服务类别上又不具备任何知名度,诉争系列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第三、诉争系列商标与引证商标共存,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被诉裁定关于易使消费者误认为“系列商标”或“源自同一市场主体或具有某种关联”的认定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

京东公司认为诉争系列商标的注册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被诉裁定,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裁定。

红星新闻记者在中国商标网查询“京东双十一”字段后发现,京东最早于2013年11月14日申请注册了第35类商标“京东双十一”,其注册公告日期为2017年6月14日。红星新闻注意到,截至今年11月11日,该商标的最新状态为也是“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主任林蔚告诉红星新闻,处于“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状态中的商标也是可用的,因为任何人都可以针对商标提出撤销和无效宣告,而只要有人提出就需要对该商标进行审查,但商标权人会一直拥有商标的相关权利,直到程序做出无效或者撤销的决定为止。

专家说法:既有商标前加上企业字号 可能影响商标注册秩序

那么为什么商标评审委员会成为被告?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律师童晓琳解释说,该诉讼类型是一种通过专利法或商标法相关程序产生的行政诉讼,在这种行政诉讼里面,专利复审委员会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确实会成为被告,但是这里面的第三方,也就是这次庭审中的阿里,他们才是最关心案子胜负的一方,“目前来看,商标评审委员会应该是把京东的‘双十一’商标无效掉了,才有了这样一起诉讼。”

11月13日,华中商标事务所所长丰明霞告诉红星新闻,如果阿里巴巴集团所述的商标注册情况属实,那么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认定是没有问题的。同日,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主任林蔚则对此表示,据商标法第30条: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图据ICphoto

林蔚律师分析说,根据目前相关法律,如果目前阿里的第35类商标“双十一”没有失去显著性、没有被淡化导致其无效的话,确实任何企业都不能使用其作为广告宣传语。

“不过京东也有可以做的事情,比如它可以挑战‘双十一’这个商标,使其无效。”林蔚告诉红星新闻,在商标法领域还有一个概念叫“淡化”,即某个商标可能在前期确实是一个注册商标,但是随着公众的广泛使用,它成为了一类商品、服务或行为的通用名称,那么这个商标就被“淡化”了,也就是失去了显著性,然后包含京东在内的其他电商平台就可以提起宣告无效。

今(13)日,京东相关公关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他们对此事不予置评。而截至红星新闻发稿,阿里巴巴方面尚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红星新闻记者 严雨程 赵倩 北京报道

编辑 杨渝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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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评审委员会电话

广东壹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名为“壹号土猪肉”的食品,实际上,“壹号土”只是该公司的注册商标。

这与此前“千禾0”酱油的“千禾0”商标一样,被指打着擦边式的误导营销。然而,澎湃新闻记者调查发现,这些玩弄“文字游戏”的商标其实普遍存在。

比如,“山里来的土”鸡蛋、“0添加西”梅,“只有水盐和面粉,其他没了”调味品,“零蔗糖”冰激凌、“安踏断码”、“120W ”充电器……引号里并非真正说明商品特质,而仅仅是商品的名称。因为“土”鸡蛋并无国家标准,而“0添加”正在被新国标禁止标注,“120W”充电器实际只有12W功率。

这些商家精心捕捉消费心理取的商品名称,对消费者形成了难以辨别的迷惑、误导。

多名知识产权专家告诉澎湃新闻,依据商标法,对于一些注册目的不纯、带有故意误导和混淆的商标,任何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注册了“壹号土”商标的商家在售卖“壹号土猪”。本文图片来源:均网络截图

是正宗土猪肉吗?是“壹号土”猪肉

据多家媒体报道,广东壹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出品了一款“壹号土猪”的产品,随后,该公司工作人员证实,“壹号土”是其公司注册的商标,用于旗下系列产品,“‘壹号土猪肉’只是这系列下的一个产品。”

在该公司官网、宣传海报及线下门店招牌上,“壹号土猪”的字样频频出现。比如,在淘宝网店,在猪肉和香肠的广告图片上,标有“吃黑猪,认准壹号土猪”的广告语。

据该公司官网,目前该公司的“壹号土”系列除生猪外,还有生鲜蛋、鸡蛋、预制菜等多款主导产品。

天眼查APP显示,广东壹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共有866条商标信息,其中,有117条“壹号土”商标已注册商标的信息。“壹号土”文字或图片涉及领域包括29类食品、方便食品、广告销售等。其中,注册在29类食品的“壹号土猪”的商标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另外,该公司在29类食品注册的“壹号土鸡蛋”也处于“商标无效”状态。

在淘宝的“壹号土旗舰店”,客服人员在回应用户咨询时多次表示,他们销售的是真的土猪肉,“咱们是自主培育品种:广东小耳花猪为母本,保障肉质鲜嫩的。”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贴出的辨别“土猪肉”生活小常识。

澎湃新闻查询发现,国家对于“土猪肉”这一食品并无明确定义。四川省农业农村梅厅网站曾发布“生活小常识:如何鉴别‘土猪肉’?”的文章,文章从土猪的肥肉二三指厚,龙骨较重、骨髓多,皮较厚,多是黑猪,花肉一般五层,弹性强,有自然肉香味,肉色深红等七个方面进行了判别,并强调购买“土猪肉”,最好认准品牌,并到大型超市购买。

可见,“土”实际是个模糊的概念,对于“土猪肉”国家并无认定标准,对于“土”类农产品,人们更多是从生活常识来判别。

“O添加西”梅

使用“0添加”商标,即将违法

“土”字传递出的是乡土、原始和正宗的淳朴意思,对消费者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和吸引力。不只是广东壹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想到了,很多商家也想到了。

有网友买到了“山里来的土”鸡蛋。澎湃新闻查询中国商标网发现,宜昌源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果然在29类肉、蛋、零食小吃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了“山里来的土”商标,目前该商标处于“驳回复审中”。该公司一共注册了4件商标,其中一件为“三峡山里来的土”,不过该商标已被驳回。

“零蔗糖”冰激凌

除了走“乡土”路线,还有很多商家像“千禾0”酱油一样,将“0添加”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如浙江雪海梅乡食品有限公司申请注册“零添加西”,用于西梅干、果肉、话梅等商品上。江西康怡食品有限公司申请注册“零蔗糖”用于冰激凌商品上。

简爱“其他没了”商标。

此外,被央视曝光的广州市朴诚乳业有限公司“简爱”酸奶,包装上印有“其他没了”字样。实际上,“其他没了”是该公司2015年就注册于酸奶上的商标。之后,有多个申请主体模仿,比如,广东粮农纪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在调味料等商品上申请注册“只有水盐和面粉 其他没了”,该商标目前正在等待实质审查。

“只有盐和面粉 其他没了”商标

此前,曾有网友表示买过名为“脱脂花生”的油炸花生,澎湃新闻注意到,脱脂作为一种重要的商品特征,被很多主体申请注册,但绝大多数被国家商标局驳回。不过,2024年06月19日,仍有人申请在咖啡上注册“脱脂可可奶茶”商标,目前该商标也处于等待实质审查状态。

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

“其他没了”为代表的商标,背后是商家希望催眠消费者其商品完全无添加,但实际上,这是新国标所禁止的行为。2025年3月16日发布、2027年3月16日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中,明确要求,“不得使用‘不添加’‘不使用’及其同义语等词汇”。

“山里来的土”鸡蛋

届时,商家如再使用此类词语,则不只是违反商标法,还不符合国家标准,违反食品安全法。

120W充电器,实际功率12W

不仅仅是在食品领域,在其他生活消费领域,也处处是商标的擦边式营销。

此前有消费者表示,曾见过名为“361断码”的商品,其跟“361”品牌无任何关系,而是注册了“361断码”的商标。

澎湃新闻查询中国商标网发现,确有不少市场主体申请“断码”、“清仓”、“借地清仓”作为注册商标,尤其是蹭知名品牌名称的断码、清仓。如一家网络科技公司,申请“安踏断码”作为注册商标,还有科技公司申请“鸿星尔克断码”,此外,还有人申请蜻蜓、七匹等“断码”商标,不过这些商标目前均未生效。

“120W”充电器

更离谱的,是有消费者反映,其购买的120W充电器,充电器并非有120W功率 ,只是叫“120W”这个名字,澎湃新闻查看淘宝平台店铺标注“120W超级快充头”的多家店铺发现,有不少用户惊呼上当。

在一家宣称“120MAX超级闪充”的店铺,一位用户说,“这个充电器上面标注的只有22.5瓦,没有商家所说的120瓦,大家不要被骗了。”有人回答说,“我没有关注充电器上面的标注,刚买的时候充电速度和我用iQOO8Pro原装充电差不多,就是没用多久就不行了,充电速度变得很慢”。

消费者评论

记者以用户名义咨询该店铺的客服,询问标注120W是否合适,客服表示,这是“最大支持120W”。记者询问该充电器的实际功率,客服不直接回答,只强调最高支持到120W。

记者咨询了另一家售卖“120W快充”的店铺。

在问到120W是否为正品时,客服倒是坦言,“这个是指充电头的型号”,记者追问实际功率,客服发来一张表格,上面的商品型号为“L.120W”,总功率12瓦,单口最大输出功率12W。

澎湃新闻查询中国商标网发现,广州市箴海电子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在插头、移动电源、电池充电器等商品上申请了“120W”图片商标,目前该商标处于“等待实质审查”阶段。

120W充电器 实际只有12W功率

120W充电器商家称,这只是指型号

专家:如误导和混淆,任何人可申请商标无效

对于上述商标,实际上商标法有明确规定。商标法第十条第七款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中伦律师事务所马东晓律师认为,“壹号土”商标,注册在猪肉类商品类别上,涉嫌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七款。“土猪肉本身并非一个很清晰的概念。商家提供的猪肉并非人们习惯意义上的家养猪,在这种情况下,他通过注册‘壹号土’来与‘猪’搭配,使消费者认为其猪肉为人们心目中品质好的‘土猪肉’,这种用法很难说不是一个误导。”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商家泉认为,“‘壹号土’商标的注册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其在使用过程中,投机取巧,注册目的不纯。这与‘千禾0’酱油的零添加是一样的性质。”

两位资深知识产权律师均认为,对于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名称,任何人均可以申请注册商标无效。具体依据是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长沙市商标品牌协会会长田达良认为,“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企业申请商标和使用商标时,都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应尽量避免让消费者产生误导,‘千禾0’、‘壹号土’这类注册商标引发舆论关注的事件说明,企业在品牌建设过程中,可能要重新审视一下自己那些走捷径的行为。”

来源:澎湃新闻

商标评审委员会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吗

​​导读

2019年8月2日,哔哩哔哩弹幕视频网(以下简称B站)视频博主(以下简称up主)“敬汉卿”在该网站个人认证账号发布一条有关其账号ID被“镜湖区知桥电子产品销售部”注册为商标,并要求其改名的动态,引发网友关注。

事件经过

8月2日,B站用户“敬汉卿”发布消息称,他被一家公司告知,“敬汉卿”三个字已被该公司注册为商标,他本人无法再使用此名字作为平台账号名称,包括登陆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也会收到侵权投诉。

B站用户“敬汉卿”维权动态截图 网址:https://t.bilibili.com/283048772988393190

“镜湖区知桥电子产品销售部”在发给B站用户“敬汉卿”的所谓“维权通知书”中提到,该司为中国地区第31259902号“敬汉卿”注册商标持有人,商标核定使用类别为41类娱乐节目、视频制作和下载相关服务,并称B站用户“敬汉卿”在所运营的微信、腾讯、头条公众号“敬汉卿”侵犯到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相关规定,要求B站用户“敬汉卿”整改更名,否则将委托律师发函要求各视频平台查封相关账号。


同日,由于该条动态,导致“镜湖区知桥电子产品销售部”名称相似的“浙江杭州知桥集团”被网友打电话骚扰,B站用户“敬汉卿”在其个人认证账号转发上条动态,解释并劝解网友认清事件责任人,不要给其他公司打骚扰电话及“诽谤”。

网址:https://t.bilibili.com/283048772988393190

2019年8月3日,B站用户“敬汉卿”在其个人认证账号发布一份“申明”。申明称,其与“镜湖区知桥电子产品销售部”的商标纠纷与其他名称带有“知桥”的公司无关,并对“杭州知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浙江杭知桥律师事务所”道歉;其与“镜湖区知桥电子产品销售部”的商标纠纷将采用合理合法的适当途径进行处理,并请网友给其空间进行处理。


网址:https://t.bilibili.com/283388848501784556

2019年8月3日,B站用户“敬汉卿”在其个人认证账号发布视频《我被告知跟我22年的名字我不能用要我改名!我如何维权的!》。

《我被告知跟我22年的名字我不能用要我改名!我如何维权的!》(视频地址:https://www.bilibili.com/video/av62026826)

视频中提到“镜湖区知桥电子产品销售部”在后续的联系中称,该商标已经经转多次,并声称“你不懂就早点雇个律师,雇个好团队,别成天瞎玩,等做大了被平台老板玩进去了就亏到家了,这一天就不知道长点心呢!”


视频中B站用户“敬汉卿”多次请求网友“不要插手这件事情”“不要用违法去对抗违法”。


并且呼吁遇到类似情况的up主和他一样,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

事情真的像B站用户“敬汉卿”所描述的那样是“恶意注册”吗?

在由B站用户“敬汉卿”所公布的“镜湖区知桥电子产品销售部”发给他的“维权邮件”中,商标注册证见下图,该注册证明确注明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分类为“第41类”广播和电视节目制作、新闻记者服务、提供在线录像(非下载)、通过视频点播服务提供不可以下载的电视节目、娱乐信息、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组织教育或娱乐竞赛、安排和组织会议、教育、培训(截止)。注册日期为2019年2月28日,有效期至2029年2月27日。

2019年2月28日之前,B站用户“敬汉卿”又是怎样的情况呢?

在上述提到的视频中,B站用户“敬汉卿”称“敬汉卿”是其本名而不是其艺名,并在视频中晒出其身份证。

根据一款第三方数据软件我们得知,该用户在2019年2月28日,在哔哩哔哩弹幕视频网的总粉丝量为190.8万。

该用户最早上传的视频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

而就在这个视频中,就已经有@敬汉卿 的水印存在。

而根据其本人说法,2014年开始制作并上传视频,2016年全网有100万网友关注,2017年全网300万网友关注,2018年全网900万粉丝关注。

事件引发网友关注

该事件发生之后,引发B站网友的热烈讨论,哔哩哔哩官方账号@哔哩哔哩UP主执事 更是在B站用户“敬汉卿”视频下方留言表示支持。

相关法律类up主更是制作视频提出建议。


“镜湖区知桥电子产品销售部”是何许人也?

根据天眼查的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29日,注册资金20元,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批发零售。

该公司拥有知识产权商标共103个,除“敬汉卿”外,“魔哒蒂斯”“火星方阵”“农村四哥”“找靓机”等名称与某些网络自媒体账号“同名”的商标也在申请过程中。


点击“敬汉卿”商标后我们可以看到,该商标申请注册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

只有“敬汉卿”遇到这样的事了吗?

我们对部分自媒体人进行了采访,发现这类事件其实不少。

B站up主、古筝乐手@玉面小嫣然 就遇到了下面这个情况。一位自称是“玉面小嫣然”的商标所有人称,他不想让不是@玉面小嫣然 的其他人用,如果需要,@玉面小嫣然 可以不用花钱,授权使用该商标。

而@玉面小嫣然 并不认识这个人。

下面这家公司则对手作达人@手工耿 这个名字情有独钟。



经向自媒体人@手工耿 本人询问,他自己并不知道这回事儿。

而除了这两位,其他的著名自媒体账号的名字同名的商标也被某些公司集中申请。


哇!这么巧……

团中央权益部“青少年12355”法律专家:此次事件属于恶意抢注商标行为

(团中央权益部“青少年12355”法律专家、北京致诚公益律师事务所律师姚艳姣)

本案中,B站up主“敬汉卿”商标抢注事件,也属于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敬汉卿”为有一定网络影响力的B站up主的真实姓名,公司的商标抢注行为侵犯了敬汉卿的姓名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根据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在本案中,我们鼓励B站up主敬汉卿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如果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其造成损失的,还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意见,目前,我国市场上出现了大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攀附他人商标声誉、抢注知名度较高商标、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占有公共资源、反复抢注等商标恶意抢注的行为。希望B站up主敬汉卿的依法维权行为,能在一定程度上普及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引导公众合理合法保护和使用知识产权。

来源:微信公众号“共青团中央”(ID:gqtzy2014 作者:B站up主@祚挂东南枝,团中央权益部“青少年12355”法律专家、北京致诚公益律师事务所律师姚艳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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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商标评审委员会和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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