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羁押和拘役的区别
羁押跟拘役,这两个在法律性质和执行目的上可是有大大的不同。
羁押就是个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措施,通常情况下是把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先抓起来,管他们一阵子,这样才好保证刑事诉讼能顺畅地展开,不让嫌疑犯有机会逃之夭夭不接受法律制裁。
而拘役这可是刑法里面的一种处罚手段,简单说就是剥夺罪犯一段时间的自由,再让他们去参加劳动改造的措施。
二、判3个月拘役会影响工作吗
服完拘役三个月出来以后,您自然还是能回去继续工作。
但是要注意拘役这可是一种会暂时限制你人身自由的惩罚在这段时间里,你得听从公安机关的安排,在他们附近接受改造。
在这个阶段,你可能无法正常去上班。
不过别担心,在服刑期间,被判了拘役的朋友们每个月还是有机会回家待上一到两天的;如果你愿意参加劳动的话,还可以得到适当的报酬。
三、拘役和未判刑在一起吗
在法院宣布对被告判处拘役之后罪犯就要被送到公安局指定的一个与看守所有近距离关系的地方,或者是其他类似的监管场所去待着了;如果是涉嫌犯罪的人,那就得先被关进当地的看守所里头;而要是涉及到行政拘留的话,那就是要被关在专门为这种情况设立的拘留所里面。
至于那些被判了有期徒刑这样比较重的刑罚的罪犯,他们就得被送到国家专门修建的监狱里去服刑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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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拘役和未判刑在一起吗,拘役跟判刑一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