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房小区车位能卖吗
若回迁安置房地下停车场具有法定产权资格,当事人便可考虑进行购买;倘若无产权资格,购置此类车位将会带来较大程度的风险。
对于拥有合法产权的车位而言,购买之后将能够取得明确的产权保证;反之,未获产权之车位,购买者可能遭遇诸多不稳定因素与潜在风险,如难以受到法律的全面庇护、产权争议可能性的存在以及未来使用权利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等。
二、深圳安置房能卖吗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深圳市的安置房在符合特定条件之后是具备公开出售权限的。
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安置房的限制销售期间也会有所不同,这主要取决于各地区以及地方政府所制定的具体政策。
当安置房的销售限制时间已经过去,同时房屋的房产证件已经顺利完成办理,房屋所有者也已经按照规定缴纳了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并且成功获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及土地使用权证书时,该房屋便可在市场上合法进行自由买卖。
三、欠债唯一住房可以卖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应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债务人存在欠款未还情形时,其名下仅有的住宅房产原则上仍可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公开拍卖或产权变卖以获得应有的债权收益。
无论该住宅是否为债务人及其家属的唯一居所,这并不影响法院依法对债务人财产实施强制执行以实现债权人权利。
在此类执行程序中,法院将充分顾及债务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必需,有可能酌情采取诸如预留一定额度的保证金用于支付租金、或者设定一个适当的生活最低保障水平等保护措施。
在具体案例操作中,若债务人无力采用其他偿付方式履行债务责任,那么其名下唯一住宅亦有可能被用以优先清偿债务。
为了保证公正性,法院在处理类似纠纷时会全面评估各方实际状况,实现法的公平执行。
针对债务人权益方面,一旦其唯一的住所房地产遭受强制拍卖,债务人本人及其家人可能会陷入流离失所的困境之中,故而法院在对待此类事物时会审慎处置,力求在维护债权人权益的基础上,尽力兼顾保障债务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安置房小区车位能卖吗现在
●安置房小区车位能卖吗合法吗
●安置房的车位可以卖吗
●安置房小区车位能卖吗多少钱
●安置房小区停车位可以卖吗
●安置房小区的车位所有权归谁
●安置房的车位业主出钱买吗
●安置房小区车位能卖吗合法吗
●安置房小区车位是公有还是私有
●安置房停车位可以买吗
●深圳安置房能卖吗现在
●深圳安置房能卖吗最新消息
●深圳安置房可以卖吗
●深圳的安置房
●深圳的安置房可以办房产证吗
●深圳的安置房最后怎么样了??
●深圳安置房多少钱一个平方
●深圳安置房是什么意思
●深圳安置房申请条件2020
●深圳政府安置房
来源:头条-欠债唯一住房可以卖吗,欠债唯一的房子会拍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