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起诉后多久开庭,决定起诉是检察院还是法院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纪瑶

决定起诉后多久开庭,决定起诉是检察院还是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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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起诉之后多久可以立案

近日,“大衣哥”朱之文诉网暴者侮辱、诽谤案在江苏省徐州市经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公开报道,法庭上,被告人认罪认罚,并称自己骂人是“一时头脑发热”。朱之文的代理律师、北京中定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安明律师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朱之文只有“依法处理”一个诉求。据了解,该案将择期宣判。

朱之文的遭遇绝非个例。不久前,四川学生小赵因为在社交平台上对一家留学服务公司提出疑问,就被该公司通过微博私信、评论、短信和电话等方式进行没完没了地骚扰威胁。不仅小赵自己,连其家人的身份信息都被泄露。

小赵忍无可忍,联系律师对该公司提起了刑事自诉。“在此期间收集了很多证据,该公司发布内容的账号阅读量达到了起诉标准,最终顺利立案。”小赵说,不管法院判决结果如何,维权之路总是要走的。

从明星艺人到普通百姓,从公众事件的当事人到无辜的路人,在数字时代,谁都有可能成为网络暴力的受害者。这种暴力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了精神上的折磨和名誉上的损害,也严重破坏了网络环境的和谐与健康,侵蚀着社会文明和国家法律的底线。

受访专家表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只有个人、平台、执法部门等多方协同,才能让网络回归理性、文明与和谐,真正成为信息交流、知识传播的健康平台。

恶搞网暴造谣

形成利益链条

2011年,朱之文参加某选秀节目,凭借出色的表现,一路过关斩将,最终夺得冠军,“大衣哥”的名号不胫而走,让他从默默无闻到全国皆知。然而,一场网络暴力的阴霾却悄然降临。

据公开信息,从2020年起,一位自媒体博主在网络上对朱之文及其家人展开了一系列的恶意攻击。她通过P图、恶意剪辑等手段,制作了大量侮辱诽谤朱之文的视频。在这些视频中,朱之文的头像被P到低俗画面上,毫无底线地被恶搞;被编造出轨、逃税等谣言,声誉严重受损;连他年幼的孙子也未能摆脱这场攻击,纯真的模样被恶意篡改,家人也被编造不实情感故事,遭受网友无端指责。

2023年,在经历了几年的网络暴力并和对方沟通无果后,朱之文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将网暴者告上法庭。

“截至公证当天,被告人一共发布了999个视频,80%以上都是辱骂‘大衣哥’的。由于数量太多,我们按照热度的高低一共公证了284个视频,其中播放量超过5000的视频数量就达29个,最高的一个视频播放量超过21万。”杨安明说。

类似的案例不在少数,无缘无故躺枪的大有人在。

卖文玩手串的河北女生小衡告诉记者,她曾被人在网上恶意造黄谣称“店主白天卖廉价的蜜蜡,晚上卖廉价的身体”,导致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网暴她。愤怒的小衡要求对方道歉,但对方毫无悔改之意。后来,她将对方和拒绝提供造谣者信息的平台一起告到了法院,“我一定会将此事追究到底”。

记者调查发现,网上有人设置群组,以“小群体”的方式进行造谣和网暴。来自江苏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就曾加入过这样的群组,群里经常组织网友随机“开盒”(通过非法手段进行网络搜索、挖掘,搜集个人隐私信息,并在网上公布)目标,很多被“开盒”的对象他们都不认识。“这已经形成了一条灰色利益链,发布一条恶评能赚2元,发布原创内容给5元。”

法律责任明晰

维权困难重重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说,网暴涉及多种行为方式,除朱之文案涉及的侮辱、诽谤外,还可能包括侵犯隐私、恐吓威胁、煽动歧视与仇恨等行为。

程科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侮辱、诽谤而言,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施暴者不仅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也可能涉及行政责任,比如罚款与行政拘留等,当网暴具备严重社会危害性时,施暴者还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记者采访发现,虽然现行法律法规对造谣者应当承担的责任有了明确规定,但相较于随意几句话就可能引发对他人的网暴,受害者想要维权、让网暴者受到应有的惩罚却困难重重。

杨安明直言,朱之文诉网暴者侮辱、诽谤案的办案难点主要集中在庭前的各种准备活动中。因为本案证据数量巨大,仅仅是筛选公证视频就花费将近一周时间,正式公证视频又耗费了近一整天。其次就是锁定被告人身份之后需要尽可能联系并锁定其位置,这项工作也是阻碍重重。

程科说,维权的难点首先是取证的困难,网暴者随时可能会注销账号,删除、篡改内容,导致证据难以固定,相应的取证成本也会增加;其次,网络施暴者的身份通常难以确定,匿名发言增加了追责难度,需要平台的配合才能取得施暴者的实名信息;再次,普通网民可能因维权周期长、诉讼成本高而放弃维权,即使最终司法判决胜诉,恶意言论的影响已扩散,名誉损害往往难以完全修复。

压实平台责任

加大审核力度

网暴话题备受关注,普通人面对网暴该怎么办?如何才能有效治理网暴?

程科介绍,被网暴者在遭遇此类问题时,首先需要做的是固定相关证据(比如截图、链接等),必要时可进行公证。也可以考虑向平台投诉,要求删除、屏蔽相关违法内容。如果涉及侮辱、诽谤、侵犯隐私、侵犯商誉等,视情节严重程度,可以选择提起民事诉讼、向有关部门举报、提起刑事自诉等多种手段维权。

2024年8月,《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正式实施,进一步明晰了平台的权责。

程科说,平台应对遏制网络造谣负起更多责任。为了让受害者能够更好地维权,平台应建立便捷、高效的投诉和申诉机制,确保用户能够快速举报网暴内容,并及时获得处理反馈;对于网暴内容应及时删除、屏蔽,对于确认违规账号采取禁言、封号等措施,并保留相关数据配合司法调查;严格落实后台实名制,积极配合执法机关依法提供施暴者实名信息、IP地址等关键数据。

杨安明说,站在网络平台角度,需要不断加大审核力度和精准度,对于类似信息尽量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下架,并对施暴者采取一定程度的惩罚措施,从源头上杜绝此类信息的传播;相关部门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规制,比如强化对网络平台审核的监管、加大力度宣传文明上网等举措。

“希望所有网络参与者能够守住道德底线,所有平台运营者能够加强对该类信息的管理,建议相关部门推动制定统一的反网络暴力法,以有力规制类似行为。”杨安明说,过去的一年,一些网络平台对于发布内容的审核力度和对已发布内容的监管力度,相较以往已有所增强,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趋势,有助于强化网络时代对个人权益的保护。 本报记者 韩丹东

来源: 法治日报

决定起诉离婚的那一刻的心情

本报记者 韩丹东

近日,“大衣哥”朱之文诉网暴者侮辱、诽谤案在江苏省徐州市经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公开报道,法庭上,被告人认罪认罚,并称自己骂人是“一时头脑发热”。朱之文的代理律师、北京中定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安明律师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朱之文只有“依法处理”一个诉求。据了解,该案将择期宣判。

朱之文的遭遇绝非个例。不久前,四川学生小赵因为在社交平台上对一家留学服务公司提出疑问,就被该公司通过微博私信、评论、短信和电话等方式进行没完没了地骚扰威胁。不仅小赵自己,连其家人的身份信息都被泄露。

小赵忍无可忍,联系律师对该公司提起了刑事自诉。“在此期间收集了很多证据,该公司发布内容的账号阅读量达到了起诉标准,最终顺利立案。”小赵说,不管法院判决结果如何,维权之路总是要走的。

从明星艺人到普通百姓,从公众事件的当事人到无辜的路人,在数字时代,谁都有可能成为网络暴力的受害者。这种暴力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了精神上的折磨和名誉上的损害,也严重破坏了网络环境的和谐与健康,侵蚀着社会文明和国家法律的底线。

受访专家表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只有个人、平台、执法部门等多方协同,才能让网络回归理性、文明与和谐,真正成为信息交流、知识传播的健康平台。

恶搞网暴造谣

形成利益链条

2011年,朱之文参加某选秀节目,凭借出色的表现,一路过关斩将,最终夺得冠军,“大衣哥”的名号不胫而走,让他从默默无闻到全国皆知。然而,一场网络暴力的阴霾却悄然降临。

据公开信息,从2020年起,一位自媒体博主在网络上对朱之文及其家人展开了一系列的恶意攻击。她通过P图、恶意剪辑等手段,制作了大量侮辱诽谤朱之文的视频。在这些视频中,朱之文的头像被P到低俗画面上,毫无底线地被恶搞;被编造出轨、逃税等谣言,声誉严重受损;连他年幼的孙子也未能摆脱这场攻击,纯真的模样被恶意篡改,家人也被编造不实情感故事,遭受网友无端指责。

2023年,在经历了几年的网络暴力并和对方沟通无果后,朱之文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将网暴者告上法庭。

“截至公证当天,被告人一共发布了999个视频,80%以上都是辱骂‘大衣哥’的。由于数量太多,我们按照热度的高低一共公证了284个视频,其中播放量超过5000的视频数量就达29个,最高的一个视频播放量超过21万。”杨安明说。

类似的案例不在少数,无缘无故躺枪的大有人在。

卖文玩手串的河北女生小衡告诉记者,她曾被人在网上恶意造黄谣称“店主白天卖廉价的蜜蜡,晚上卖廉价的身体”,导致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网暴她。愤怒的小衡要求对方道歉,但对方毫无悔改之意。后来,她将对方和拒绝提供造谣者信息的平台一起告到了法院,“我一定会将此事追究到底”。

记者调查发现,网上有人设置群组,以“小群体”的方式进行造谣和网暴。来自江苏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就曾加入过这样的群组,群里经常组织网友随机“开盒”(通过非法手段进行网络搜索、挖掘,搜集个人隐私信息,并在网上公布)目标,很多被“开盒”的对象他们都不认识。“这已经形成了一条灰色利益链,发布一条恶评能赚2元,发布原创内容给5元。”

法律责任明晰

维权困难重重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说,网暴涉及多种行为方式,除朱之文案涉及的侮辱、诽谤外,还可能包括侵犯隐私、恐吓威胁、煽动歧视与仇恨等行为。

程科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侮辱、诽谤而言,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施暴者不仅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也可能涉及行政责任,比如罚款与行政拘留等,当网暴具备严重社会危害性时,施暴者还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记者采访发现,虽然现行法律法规对造谣者应当承担的责任有了明确规定,但相较于随意几句话就可能引发对他人的网暴,受害者想要维权、让网暴者受到应有的惩罚却困难重重。

杨安明直言,朱之文诉网暴者侮辱、诽谤案的办案难点主要集中在庭前的各种准备活动中。因为本案证据数量巨大,仅仅是筛选公证视频就花费将近一周时间,正式公证视频又耗费了近一整天。其次就是锁定被告人身份之后需要尽可能联系并锁定其位置,这项工作也是阻碍重重。

程科说,维权的难点首先是取证的困难,网暴者随时可能会注销账号,删除、篡改内容,导致证据难以固定,相应的取证成本也会增加;其次,网络施暴者的身份通常难以确定,匿名发言增加了追责难度,需要平台的配合才能取得施暴者的实名信息;再次,普通网民可能因维权周期长、诉讼成本高而放弃维权,即使最终司法判决胜诉,恶意言论的影响已扩散,名誉损害往往难以完全修复。

压实平台责任

加大审核力度

网暴话题备受关注,普通人面对网暴该怎么办?如何才能有效治理网暴?

程科介绍,被网暴者在遭遇此类问题时,首先需要做的是固定相关证据(比如截图、链接等),必要时可进行公证。也可以考虑向平台投诉,要求删除、屏蔽相关违法内容。如果涉及侮辱、诽谤、侵犯隐私、侵犯商誉等,视情节严重程度,可以选择提起民事诉讼、向有关部门举报、提起刑事自诉等多种手段维权。

2024年8月,《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正式实施,进一步明晰了平台的权责。

程科说,平台应对遏制网络造谣负起更多责任。为了让受害者能够更好地维权,平台应建立便捷、高效的投诉和申诉机制,确保用户能够快速举报网暴内容,并及时获得处理反馈;对于网暴内容应及时删除、屏蔽,对于确认违规账号采取禁言、封号等措施,并保留相关数据配合司法调查;严格落实后台实名制,积极配合执法机关依法提供施暴者实名信息、IP地址等关键数据。

杨安明说,站在网络平台角度,需要不断加大审核力度和精准度,对于类似信息尽量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下架,并对施暴者采取一定程度的惩罚措施,从源头上杜绝此类信息的传播;相关部门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规制,比如强化对网络平台审核的监管、加大力度宣传文明上网等举措。

“希望所有网络参与者能够守住道德底线,所有平台运营者能够加强对该类信息的管理,建议相关部门推动制定统一的反网络暴力法,以有力规制类似行为。”杨安明说,过去的一年,一些网络平台对于发布内容的审核力度和对已发布内容的监管力度,相较以往已有所增强,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趋势,有助于强化网络时代对个人权益的保护。

来源: 法治日报

决定起诉和移送起诉的区别

近日,江苏爱特律师事务所责令宿迁市律师协会退还会费的通知在网上热传。通知称,律协未按规定履行维护该所及律师合法权益的职责,要求退还6000元会费。3月24日,该律所相关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双方沟通无果后,律所决定当日就此事对协会进行起诉。宿迁市律协接线人员回应称,“网传内容存在不实,双方有纠纷。”宿迁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对此表示,“由律协自行处理。”

通知。

这份《责令宿迁市律师协会退还会费通知》显示,江苏爱特律师事务所及该所律师已经足额交纳了2022年度会费6000元、2023年度会费6000元,合计12000元。但宿迁市律师协会未能按照《律师法》及《宿迁市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维护该所及该所律师合法权益的职责,拒不接受该所指派的律师对律协提出的批评和建议,拒不改正错误,因此律协无权足额收取该所及该所律师的会费。

通知称,该所现责令该律协于3月23日前退还2022年度会费3000元、2023年度会费3000元,合计6000元。

3月24日,江苏爱特律师事务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宿迁市律师协会存在一系列问题,除了不按照规定维护律所及律师的合法权益外,也不向律所和律师公开宿迁市律师协会章程,更不接受关于人事方面的建议。”

南都记者检索发现,宿迁市律师协会的官微于2022年4月曾发布《宿迁召开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推文,其中提及,宿迁市召开了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会议修订了《宿迁市律师协会章程》。

根据《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律师协会会员享有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律师协会应当履行的职责有: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等。

该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表示,“自3月20日发函至今,协会始终未作任何回应。”双方沟通协商无果后,律所已决定在24日就此事起诉宿迁市律师协会。

同日,宿迁市律师协会接线人员向南都记者回应,“网传内容存在不实,双方存在许多纠纷。”宿迁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已知晓此事,目前事件由宿迁市律师协会自行处理。

采写:实习生 赵一衡 南都记者 杨婷

决定起诉书

近日,“大衣哥”朱之文诉网暴者侮辱、诽谤案在江苏省徐州市经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公开报道,法庭上,被告人认罪认罚,并称自己骂人是“一时头脑发热”。朱之文的代理律师、北京中定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安明律师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朱之文只有“依法处理”一个诉求。据了解,该案将择期宣判。

朱之文的遭遇绝非个例。不久前,四川学生小赵因为在社交平台上对一家留学服务公司提出疑问,就被该公司通过微博私信、评论、短信和电话等方式进行没完没了地骚扰威胁。不仅小赵自己,连其家人的身份信息都被泄露。

小赵忍无可忍,联系律师对该公司提起了刑事自诉。“在此期间收集了很多证据,该公司发布内容的账号阅读量达到了起诉标准,最终顺利立案。”小赵说,不管法院判决结果如何,维权之路总是要走的。

从明星艺人到普通百姓,从公众事件的当事人到无辜的路人,在数字时代,谁都有可能成为网络暴力的受害者。这种暴力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了精神上的折磨和名誉上的损害,也严重破坏了网络环境的和谐与健康,侵蚀着社会文明和国家法律的底线。

受访专家表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只有个人、平台、执法部门等多方协同,才能让网络回归理性、文明与和谐,真正成为信息交流、知识传播的健康平台。

恶搞网暴造谣

形成利益链条

2011年,朱之文参加某选秀节目,凭借出色的表现,一路过关斩将,最终夺得冠军,“大衣哥”的名号不胫而走,让他从默默无闻到全国皆知。然而,一场网络暴力的阴霾却悄然降临。

据公开信息,从2020年起,一位自媒体博主在网络上对朱之文及其家人展开了一系列的恶意攻击。她通过P图、恶意剪辑等手段,制作了大量侮辱诽谤朱之文的视频。在这些视频中,朱之文的头像被P到低俗画面上,毫无底线地被恶搞;被编造出轨、逃税等谣言,声誉严重受损;连他年幼的孙子也未能摆脱这场攻击,纯真的模样被恶意篡改,家人也被编造不实情感故事,遭受网友无端指责。

2023年,在经历了几年的网络暴力并和对方沟通无果后,朱之文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将网暴者告上法庭。

“截至公证当天,被告人一共发布了999个视频,80%以上都是辱骂‘大衣哥’的。由于数量太多,我们按照热度的高低一共公证了284个视频,其中播放量超过5000的视频数量就达29个,最高的一个视频播放量超过21万。”杨安明说。

类似的案例不在少数,无缘无故躺枪的大有人在。

卖文玩手串的河北女生小衡告诉记者,她曾被人在网上恶意造黄谣称“店主白天卖廉价的蜜蜡,晚上卖廉价的身体”,导致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网暴她。愤怒的小衡要求对方道歉,但对方毫无悔改之意。后来,她将对方和拒绝提供造谣者信息的平台一起告到了法院,“我一定会将此事追究到底”。

记者调查发现,网上有人设置群组,以“小群体”的方式进行造谣和网暴。来自江苏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就曾加入过这样的群组,群里经常组织网友随机“开盒”(通过非法手段进行网络搜索、挖掘,搜集个人隐私信息,并在网上公布)目标,很多被“开盒”的对象他们都不认识。“这已经形成了一条灰色利益链,发布一条恶评能赚2元,发布原创内容给5元。”

法律责任明晰

维权困难重重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说,网暴涉及多种行为方式,除朱之文案涉及的侮辱、诽谤外,还可能包括侵犯隐私、恐吓威胁、煽动歧视与仇恨等行为。

程科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侮辱、诽谤而言,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施暴者不仅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也可能涉及行政责任,比如罚款与行政拘留等,当网暴具备严重社会危害性时,施暴者还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记者采访发现,虽然现行法律法规对造谣者应当承担的责任有了明确规定,但相较于随意几句话就可能引发对他人的网暴,受害者想要维权、让网暴者受到应有的惩罚却困难重重。

杨安明直言,朱之文诉网暴者侮辱、诽谤案的办案难点主要集中在庭前的各种准备活动中。因为本案证据数量巨大,仅仅是筛选公证视频就花费将近一周时间,正式公证视频又耗费了近一整天。其次就是锁定被告人身份之后需要尽可能联系并锁定其位置,这项工作也是阻碍重重。

程科说,维权的难点首先是取证的困难,网暴者随时可能会注销账号,删除、篡改内容,导致证据难以固定,相应的取证成本也会增加;其次,网络施暴者的身份通常难以确定,匿名发言增加了追责难度,需要平台的配合才能取得施暴者的实名信息;再次,普通网民可能因维权周期长、诉讼成本高而放弃维权,即使最终司法判决胜诉,恶意言论的影响已扩散,名誉损害往往难以完全修复。

压实平台责任

加大审核力度

网暴话题备受关注,普通人面对网暴该怎么办?如何才能有效治理网暴?

程科介绍,被网暴者在遭遇此类问题时,首先需要做的是固定相关证据(比如截图、链接等),必要时可进行公证。也可以考虑向平台投诉,要求删除、屏蔽相关违法内容。如果涉及侮辱、诽谤、侵犯隐私、侵犯商誉等,视情节严重程度,可以选择提起民事诉讼、向有关部门举报、提起刑事自诉等多种手段维权。

2024年8月,《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正式实施,进一步明晰了平台的权责。

程科说,平台应对遏制网络造谣负起更多责任。为了让受害者能够更好地维权,平台应建立便捷、高效的投诉和申诉机制,确保用户能够快速举报网暴内容,并及时获得处理反馈;对于网暴内容应及时删除、屏蔽,对于确认违规账号采取禁言、封号等措施,并保留相关数据配合司法调查;严格落实后台实名制,积极配合执法机关依法提供施暴者实名信息、IP地址等关键数据。

杨安明说,站在网络平台角度,需要不断加大审核力度和精准度,对于类似信息尽量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下架,并对施暴者采取一定程度的惩罚措施,从源头上杜绝此类信息的传播;相关部门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规制,比如强化对网络平台审核的监管、加大力度宣传文明上网等举措。

“希望所有网络参与者能够守住道德底线,所有平台运营者能够加强对该类信息的管理,建议相关部门推动制定统一的反网络暴力法,以有力规制类似行为。”杨安明说,过去的一年,一些网络平台对于发布内容的审核力度和对已发布内容的监管力度,相较以往已有所增强,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趋势,有助于强化网络时代对个人权益的保护。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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