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既判处有期徒刑又判拘役吗
在我国刑法中,一般不会既判处有期徒刑又判处拘役。
从刑罚适用原则来看,数罪并罚时遵循一定的规则。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这是因为有期徒刑的刑罚程度相对拘役更重,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采用吸收原则,即较重的刑罚吸收较轻的刑罚。
拘役是一种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而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较长,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当一个犯罪人同时触犯多个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时,执行有期徒刑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同时也避免了刑罚执行上的复杂和混乱。
例如,某人犯甲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犯乙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最终将执行有期徒刑一年,而拘役不再单独执行。总之,在数罪并罚情形下,有期徒刑会吸收拘役,不会同时执行。
二、几个月有期徒刑是重罪吗
被告人被确定判处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非属于性质较为恶劣的犯罪行径。
依据我国刑事法律对各类犯罪行为进行惩罚的强度及程度进行划分,那些被判处有期徒刑在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等刑罚的案件,通常被归类为轻微型刑事犯罪范畴;而对于那些被判处在三年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的案件,则可视为中等程度的刑事犯罪;如果是被判处有期徒刑超过十年的,那么无疑将被定性为严重型刑事犯罪。
三、既判处有期徒刑又判拘役吗怎么办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既判处有期徒刑又判处拘役。因为有期徒刑和拘役都属于主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即对一个犯罪行为,只能适用一种主刑。
如果被告人的行为涉及数罪,应当分别定罪量刑后实行数罪并罚。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按照刑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 若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例如,被告人犯甲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乙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最终执行有期徒刑3年。
2.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比如,被告人犯丙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丁罪判处管制1年,那么先执行2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再执行1年管制。
总之,司法机关会依据具体的犯罪事实和法律规定,对刑罚作出合法、合理的判定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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