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偷电动车时触电身亡,家属索赔20万 你怎么看,小偷偷电瓶车被电死 家属要求车主赔偿20万是真的吗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孙玲

  来源:LBS

  武汉一位网友刘先生在网上公开求助,讲述一件令他头疼的事情。

  他的电瓶车被一名小偷看上了,如果小偷偷走了还不至于这么头疼,但是没想到小偷在偷电瓶的过程中被电死了,而死者家属却要求其赔偿20万元,一分钱不能少。

  根据刘先生描述,他们居住的小区是年代比较多远的老小区,物业也没怎么管过这个小区的治安,所以电瓶车乱停乱放的现象特别的严重所有人都为了方便都会将电瓶车随意地停放在别人单元或者自己单元门口。

  案发的前一天,刘先生和往常一样将自己的电动车停在单元楼门口。因为电动车没有电了,所以刘先生把家中的插座拉下来给电动车充上了电。

  结果第二天早上刘先生准备骑着自己的电动车去上班儿的时候。却发现在自己电动车周围围着一圈儿的人。刘先生走近一看有一名男子倒在地上已经没有了呼吸。刘先生因为人群太多也不好去推自己的电动车,更何况电动车后还有一名不知生死的男子。

  随后110和120都赶到了。现场的医护人员随后将这名男子送上救护车拉到医院进行救治,110民警勘察了周围情况调取了刚好能拍到事发地的监控。并且在监控中看到原来这名男子是一个小偷(监控中还有另一名男子和该男子一同实施的盗窃)。

  原来,他本来是打算将刘先生的电动车偷走的,但是由于当天晚上下雨。并且电瓶接触着插座上的电源。小偷在偷电瓶的过程中电瓶漏电把小偷给电死了,由于当天的雨下得比较大声音比较嘈杂,所以没有人听到电动车的警报声。

  目前法院还未判决。

  但这样的事情在开封也曾经上演过,只不过是偷小电驴变成了偷电动汽车,当时开封法院的判决结果是这样的:

  法官认为,该事件死者负有主要的责任,但吴先生私拉电线也确属违法行为,且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死亡事件的发生,考虑到其并非故意,故只承担小部分责任。针对死者家属提出的赔偿20万元,这是非常不合理的,吴先生进行的无责任辩解,也是站不住脚的,综合考量后,法官判吴先生赔偿死者家属精神损失费3万元,并责令其立即拆除私拉的充电设备。

  *开封吴先生的无责辩解是,私拉电线确属无奈之举,因为自己住的小区属于旧小区,根本就没有配备充电桩。另外,如果死者是不起了歹心,悲剧也根本不会发生。就算自己私拉电线不对,但自己也不应该是该死亡事件的诱因啊!

  这回会怎么判?大家又怎么看?大多网友认为私拉电线违规充电是一回事,嫌疑人盗窃才导致身亡是另一回事,你怎么看,欢迎底部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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