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登记学校,备案登记是什么意思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孔成

备案登记学校,备案登记是什么意思

大家好,由投稿人孔成来为大家解答备案登记学校,备案登记是什么意思这个热门资讯。备案登记学校,备案登记是什么意思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备案登记制度

登记范围

在2018年12月7日前已购买未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但未申领防盗备案登记的,应当备案登记。列入《公告》的,不属于备案登记范围,且确保车辆符合上牌标准,应及时到杭州市非机动车管理所及相关服务点依法申领电动自行车牌证。

登记时间

杭州市集中备案登记工作从2018年12月20日起到2019年3月31日,所有备案车辆(含已经公安机关防盗备案登记的车辆)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

登记地点

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可到以下备案登记地点进行登记:全市各交警中队、相关电动自行车宣教点及就近的公安派出所。

登记手续

车主可凭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向备案登记点交验车辆并申请备案登记,核发备案号牌。公安机关办理备案登记不收费。已登记的车辆不予办理过户、变更登记。已经申领防盗备案登记标识的,视作已经备案登记。如若因特殊原因,车主本人无法办理登记手续的,可委托他人办理登记。

从2019年4月15日起,杭州将禁止未经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的,杭州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车辆列入《公告》的,责令驾驶人补办注册登记并依法予以处罚,车辆未列入《公告》且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对驾驶人按照驾驶机动车认定处罚。也就是说,当车辆被鉴定为机动车时,如果电动车驾驶者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将面临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如果电动车驾驶者有汽车驾驶证但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则会被认定为准驾不符,将被记12分。

备案登记号怎么查询

大武汉客户端3月9日讯 随着我市上线新的医保信息平台,各项医保办事服务全面优化升级。3月9日,记者从武汉市医保局获悉,全市生育保险服务日前已恢复。今起,参保职工通过湖北医保服务平台可直接办理生育就医登记。就医登记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进行刷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结算。

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职工可享受生育相关待遇

当前,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我市职工参加职工医保的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7%缴纳,职工个人不掏钱。我市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后,次月起职工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如果夫妻双方都按规定缴纳了生育保险,女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分娩的男职工同时享受15天护理假津贴。

如果男职工的配偶未就业,男职工可以享受护理假津贴,其未就业配偶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也可以报销。

办理生育就医备案登记后可享受医保直接结算

据介绍,参保人在诊断妊娠后,生育分娩或实施流引产、计生手术前,需要及时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生育就医登记申请审核通过后,女职工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可持男职工社保卡,在全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产检、生育分娩。其医疗费用可直接刷码(卡)结算,并按政策享受待遇。

今起,我市参保人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办理生育就医备案登记。

线上渠道:参保职工本人通过湖北医保服务平台(https://ybj.hubei.gov.cn/hubeiHallSt/web/hallEnter/#/Index)进行申请。在首页地区栏选择个人登录,进入个人网厅—我要办—生育登记,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即可。

线下渠道: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可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单位所属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此外,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诊断妊娠后,可携带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在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就医登记。

生育津贴申领服务已恢复

随着我市恢复生育保险相关服务,参保单位可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补办生育津贴申领手续了。按照相关规定,参保单位应在职工产假、护理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申领手续。

按照武汉市生育津贴政策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以参保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我市女职工正常分娩的享受128天生育津贴,难产生育的生育津贴增加15天,即按128天+15天=143天支付;多胞胎生育的我市女职工每多生育1个婴儿,再增加15天生育津贴。而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此外,医保系统停机期间,参保人员使用现金垫付的生育医疗费用,现在也可到参保单位所属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现金报销了。(长江日报记者胡琼之 通讯员李鸣 覃梦 孙建彬)

【编辑:余丽娜】

更多精彩内容,请在各大应用市场下载“大武汉”客户端。

备案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今年2月初,市市场监管局推出市场准入登记便利化10条措施,提出在原有“一照多址”备案改革举措基础上,突破区域限制,推行“一照多址”经营场所跨区备案。近期,市市场监管局上线系统新功能。注册在徐汇区的三普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成功向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其在浦东和长宁的两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跨区备案在全市正式施行。今天,向您解读该项新举措。

答:原先的“一照多址”备案必须符合备案经营场所与企业同属一个登记机关的条件。此次新举措打破了经营场所备案的区域限制,跨区经营企业可按需向企业原办理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申办“一照多址”备案,免于设立分支机构,让企业告别在区外设立分支机构“多头跑”。同时,“一照多址”信息展示方式也全新升级,社会公众扫描营业执照右上角的“企业码”即可一目了然看到企业在全市范围内备案经营场所。

答:本市登记的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下统称“一照多址”企业),在本市范围内登记住所以外的场所从事与经营范围一致且不涉及行政许可的经营活动,可以按需向原办理“一照多址”企业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申办经营场所备案。

答:申办时,企业应当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书、符合《上海市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备案场所房屋使用证明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首次办理“一照多址”备案或取消所有已备案经营场所的企业,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由登记机关为其换发营业执照,在营业执照住所栏标注或删除“一照多址企业”字样。

答:备案后,可以使用微信扫描营业执照右上角的“企业码”,在“其他信息”栏目中查看已经备案的“一照多址”经营场所备案信息。此外,还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频道”查询相关信息。

编辑:陆天宇

资料:上海市场监管

特别声明:本文经上观新闻客户端的“上观号”入驻单位授权发布,仅代表该入驻单位观点,“上观新闻”仅为信息发布平台,如您认为发布内容侵犯您的相关权益,请联系删除!

备案登记在哪里查询

用人单位录用新的员工,需要按规定及时办理劳动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哦!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备案登记学校,备案登记是什么意思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