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记者采访侵犯肖像权么2025,记者采访侵犯肖像权么
记者采访不侵犯肖像权,属于合理使用。
二、记者拍摄是否侵犯肖像权
法律分析:被记者拍照登报如果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不涉及以盈利为目的,而且也不存在侮辱丑化等情形,不算侵犯肖像权,其余情况属于侵犯肖像权,当事人可以要求记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记者采访算侵犯肖像权吗
法律分析:肖像权的限制是指出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民法通则司法解释。在某种特殊的情况下,虽然没有经过肖像权人的同意而使用了肖像权人的肖像,但依照法律的规定不构成侵害肖像权的情形,法律上将这种使用也称作\"合理使用\"。
从我国的立法及司法实践来看,合理使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为了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的目的而在一定的范围内使用他人的肖像。
2、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
3、使用公众人物的肖像。
4、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而强制使用他人的肖像。
5、公共场所的必要限制。
6、描述历史性的事件。
7、为了自然人本人的利益而使用其肖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四、什么是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一) 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有哪些1,未经同意而使用他人肖像未经本人同意使用其肖像表明侵权人对他人肖像人格利益的不尊重,其行为破坏了他人肖像的个人专有性和完整性,应当受到制裁。 如果经过本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就不构成侵犯肖像权的行为。2,侵犯肖像权须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以营利为目的是指以使用某人的肖像达到招徕顾客、推销商品的目的或直接以肖像制作成为或复制成为商品出售赢利。 未经他人同意而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既损害了权利人的人格,也损害了权利人因他人利用自己的肖像进行商业行为而获取物质利益的权利,这在法律上是不许可的。例如,照相馆未经本人同意,不将底片交给顾客或者将顾客艺术人像存放橱窗招揽顾客,即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二)肖像权的含义1,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法律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2,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肖像权包括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3,肖像权简单来说就是肖像权人既可以对自己的肖像权利进行自由处分,又有权禁止他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专有的肖像。(三)合理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1,为公益目的而使用他人肖像,例如宣传某人的先进事迹,在报纸、电视台、电影中使用先进人物的照片,可以不征得某人的同意。2,新闻报道拍摄照片和影像。3,通缉逃犯和罪犯而使用他人肖像。4,寻人启示刊登照片等。侵犯公民肖像权公民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支付赔偿金。如果侵权人置之不理,公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对肖像权定义的仔细分析,可以知道,长的像并不侵犯肖像权。当然,什么事情都要有法律前提,在不因为长的像的情况下以别人的身份谋取商业利益,仅以自己为代表人从事商业活动,这种情况即为合法地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__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侵犯肖像权
法律分析: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权利人的肖像;第二虽不以赢利为目的,但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将权利人肖像进行展示、公开、陈列、复制、散发等行为;第三超出肖像权人许可范围使用权利人的肖像;第四超出肖像权人许可的地域范围内使用权利人的肖像;第五超出肖像权人许可的期间使用权利人的肖像。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为非财产性责任方式,赔偿损失为财产责任方式。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确定其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六、侵犯肖像权的后果
法律分析:如果是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权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的,一般后果为赔礼道歉,这是一般情节的处罚方式。但是如果情节严重,是可以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第一百八十五条 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百九十九条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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