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 夫妻一方在公司的股份如何分割
离婚时夫妻一方在公司的股份分割,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且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若涉及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形式股份分割,同样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实践中,还需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股权价值评估等因素,以确保分割方案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保障各方合法权益,避免因股权分割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手机短信内容能不能做为外遇的证据离婚
手机短信内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作为外遇的证据用于离婚诉讼。
一方面,若短信内容能清晰、直接地反映出一方存在外遇的相关事实,比如与第三者有亲密暧昧的交流、承认出轨行为等,且短信来源明确、真实,未经过篡改、伪造等非法处理,那么该短信可作为证据提交。同时,需提供证据证明短信收发双方的身份信息,确保证据的关联性。
另一方面,要注意短信证据的取得方式必须合法。不能通过侵犯他人隐私权,如未经授权私自截取、破解他人手机获取短信等非法手段取得。若取证方式不合法,该证据可能不会被法庭采信。
此外,仅依靠短信证据可能不足以完全证明外遇事实,还可结合其他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证人证言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增强证据的证明力,从而在离婚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三、遭受家暴申请离婚损害赔偿的时间规定
遭受家暴申请离婚损害赔偿,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时间规定有所不同:
- **协议离婚**:若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无过错方应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一年内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因为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婚姻关系,在离婚后一年内给予无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的时间,便于其收集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 **诉讼离婚**:
- 若作为原告的无过错方基于家庭暴力等法定事由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这样便于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对损害赔偿问题进行审查和处理。
- 若作为被告的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家庭暴力等事由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若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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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遭受家暴申请离婚损害赔偿的时间规定,家暴申请离婚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