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别人的房产法院起诉能要回么,赠与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

房产纠纷 编辑:严桂小

一、赠与别人的房产法院起诉能要回么

若所赠予之房产尚未进行产权变更登记,那么赠与人有权撤销该赠与行为并要求返还该房产。

若是经由公证机关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是出于慈善、援助贫困人群或残疾人等公益事业需要以及承担某种道义责任而进行的赠与,即便尚未完成产权变更登记,仍然无法收回被赠与之房产。在赋予者尚未交付房产前,赠与人仍然有机会撤销赠与并取回房产。当然,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若房产已完成过户手续或已进行过公证,即使未实际过户,赠与人亦不得反悔。

二、赠与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

当涉及房屋赠与过户事宜时,所需的各项手续费将根据各个不同的事项进行收取。以下为详细说明:首先是房屋赠与过户手续费,该费用的计算方式为“住宅的建筑面积乘以6元”,而对于非住宅则为“建筑面积乘以12元”;其次是房屋赠与过户的评估费,若评估价格在100万元以内,需按照评估价格的

2.5%缴纳评估费,若超过100万元,则按比例累进制收费;最后是房屋赠与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费,住宅每套的登记费为80元,而非住宅每证的登记费为210元。

三、房产赠与还能收回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赠与给他人的房产在未完成正式过户手续前,赠予者有权要求收回此房产。同时,若受赠人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况时,赠予者同样拥有追索权,即收回赠与的房产:1.受赠人对赠予者或其亲属造成了严重伤害;

2.受赠人对于赠予者负有抚养照顾的责任却未能履行相关义务;

3.受赠人未遵守赠与协议中规定的各项义务。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所谓的“房屋赠予”,实际上是指一方向他人主动并自愿地将其所拥有的房地产无条件地转让与另一方,同时被赠与者对此表示接受且同意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在进行房屋赠予时,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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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房产赠与还能收回来,房屋赠与还可以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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