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人给小三买了房子,房产证是小三的名字,小三还有个女儿,我还能要回来吗2025,男人给小三买了房子,房产证是小三的名字,小三还有个女儿,我还能要回来吗
小三名下的房产证登记导致房子无法要回,但可以要回购房款。正室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清单、证人等方式证明出资情况,要求小三返还购房款。根据《房屋登记办法》,房屋登记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特定空间。房屋登记是指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法律分析
房产证登记在小三名下,房子是要不回了,但可以要回购房款。
正室可以通过银行转帐清单、证人等方式确定是配偶出资缴纳首付、税费、还贷;
由于上述款项是夫妻共同财产,未经正室同意,配偶的单方赠与行为无效,据此要求小三返还购房款。
《房屋登记办法》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登记和管理适用本细则。本细则所称房屋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特定空间。本细则所称房屋登记,是指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拓展延伸
能否要回小三名下的房产?
要回小三名下的房产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需要确定男人购买房子的目的和意愿。如果男人购买房子时是以赠与的方式将房产证写上小三的名字,那么要回房产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困难,因为赠与是一种无偿的行为,难以撤销。其次,需要考虑小三是否同意将房产归还给男人,如果小三不同意,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此外,还需考虑是否存在其他法律约束或合同约定,例如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协议等。最好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法律策略,以便尽可能争取到合理的权益。
结语
要回小三名下的房产涉及多个方面的考虑,包括购买意愿、赠与行为、小三的同意以及法律约束等。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合适的法律策略,以争取到合理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二、丈夫为“小三”买房 房产证写的小三名字,原配可以追回房产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丈夫在婚内为“小三”买房 房产证写的小三名字,这是因为丈夫给小三买房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大额的财产是需要双方共同达成一致来支出的,丈夫偷偷地用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买了房子,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违反了道德规范和公序良俗,您完全可以要回房子,追回款项。除此之外,法院判决无法追回房屋,您也可以起诉小三要求其偿还购房款。
三、假如丈夫以小三生的孩子为名义赠送房产给小三,房产证上是小三孩子的名字,原配可以追回房产吗?
您好,丈夫为小三买房 房产证写的小三孩子的名字,原配仍然可以追回房产。这是因为,丈夫给小三买房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大额的财产是需要双方共同达成一致来支出的,丈夫偷偷的用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买了房子,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违反了道德规范,完全可以要回房子。想要要回房子,通过起诉的方式要回即可。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定是他用了你们的共同财产,而不是他自己的个人财产,如果是他自己的个人财产的话,是要不回来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四、小三跟老公生了孩子原配可以告小三吗
一、小三跟老公育有孩子原配可以告小三吗1、丈夫与小三育有孩子,原配一方是否能够直接告小三需视情况而定:(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当事人可以告第三者;(2)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可以告第三者;(3)与原配偶未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一般不可以告第三者。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二、小三介入家庭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吗对于小三介入家庭的情形,并不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但如果丈夫与小三的情形,属于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处理。因为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五、送给小三的房子可以要回来吗
一、送给第三者的房子可以要回来吗1、过户给第三者的房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配偶可以要回来。因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得擅自处理,一方擅自将房产赠与第三者的,对于该赠与行为其配偶可以要求认定无效要回房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离婚调解程序有哪些离婚调解程序如下:1、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召集双方进行调解;2、双方当事人互相交换意见,主持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3、根据调解结果,人民法院应当做出达成调解、终止调解等决定。
六、丈夫为“小三”买房 房产证写的小三名字,原配可以追回房产吗
丈夫为“小三”买房 房产证写的小三名字,原配可以追回房产。这是因为,丈夫给小小三买房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大额的财产是需要双方共同达成一致来支出的,丈夫偷偷的用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买了房子,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违反了道德规范和公序良俗,完全可以要回房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