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护理假江苏,独生子女护理假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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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护理假2025年新规定
最近,在北京从事金融行业的左菲有点烦心。母亲在老家生病住院,她向单位申请“父母护理假”,却被告知与政策要求不符,只能批事假。“人事部门说,护理假是针对独生子女的,而我老家有个哥哥 。”左菲说,不论是否独生,孝敬和照料父母是每个子女的本分和义务,理应得到政策支持。
事实上,近年来有不少地区已注意到劳动者的这一诉求。贵州、黑龙江、四川等地已将“非独生子女”纳入享有护理假对象范围。近日,江苏扬州、南通等地拟取消或放宽“独生子女”等限制条件。
护理假的扩容升级需要考虑哪些因素?适用对象的扩大,也意味着企业增加了一定程度的用工成本,如何保障劳动者“敢休能休”?
从特殊奖励到普惠福利
“从立法初衷来看,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是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一种奖励性措施,旨在缓解独生子女赡养和看护老人的压力。”华东政法大学社会法研究所所长李凌云对记者说。
记者梳理发现,“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由河南省最先设立,后续各地陆续跟进。目前,制定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写入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二是写入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或养老服务条例。假期长度一般在5天~20天,休假条件因地而异,大部分地区的适用前提为“父母患病住院”,有些地方放宽至“生活不能自理”,不少地方还要求“父母年满60周岁”。
近两年,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社会对“非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的呼声渐高,不少人通过当地政府的留言平台建言献策。采访中,出生于1974年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她的父母已年近八旬需要照料,而自己还没退休。“相较于作为独生子女的‘80后’‘90后’,我们‘70后’非独生子女更早面临照护父母的压力,对假期的需求更迫切。”她说。
“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没有独生与非独生的区分。”李凌云表示,虽然我国正在尝试推行社会化养老和照护服务,但这不能完全取代子女的照顾和陪伴,尤其是老年人生病住院期间,更需要子女的精神支持和情感慰藉。
据测算,到2035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占比将超30%。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天玉表示,在此背景下,应当扩大政策覆盖面,将“父母护理假”的适用范围由独生子女群体延伸到非独生子女群体,使其成为一项普惠福利。
细节有待完善
“非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该怎么休?不少地区采取“差异化给假”的政策。新疆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或生活不能自理的,实行“子女护理假”制度,独生子女的护理假每年累计不少于20天,非独生子女的护理假每个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
“独生和非独生子女承担的赡养压力不同。这种假期设计既体现政策的延续性,向独生子女进行倾斜,也兼顾非独生子女群体的需求,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借鉴。”李凌云说。
在覆盖非独生子女的基础上,不少公众希望“父母护理假”的适用范围能进一步扩大。例如,在北京、南京、连云港等地的政府留言网站上,不少网友提出“护理假能否用于陪护岳父母和公婆”。相关部门在回复中指出“仅限父母”“不能在夫妻之间调整假期分配”。
对此,王天玉建议,应对“父母护理假”做扩大和灵活解释,允许假期在家庭内部进行转移。“老年人住院后,假期的第一权利享有人理当是其亲生子女,但如果亲生子女因故无法尽到照护责任,由配偶一方承担也在情理之中,这是我们的文化和制度都应该承认的。”
李凌云进一步提出,未来可考虑将“父母护理假”拓展为“家庭护理假”,假期除了用于照护父母之外,也可以用于照护生病住院或发生意外的子女、配偶等其他家庭成员。
建立成本分担机制
自“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落地以来,不少劳动者面临“不敢休不能休”的问题。而假期扩容意味着,企业用工成本的增加。很多人为之叫好的同时,也担心政策“落地难”。
“对企业来说,劳动者休假可能增加两方面的成本。”王天玉分析,第一是显性成本,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单位要保障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待遇;第二是隐形成本,员工暂时离岗将影响企业的日常运转,另雇他人替代的成本也不可忽视。
由此,王天玉认为,若要保障“父母护理假”有效落地,便不能让企业独立承担公共假期的成本,而是要把劳动关系内部的张力做一个社会化分担,“例如,将假期落实程度与企业税收减免、荣誉评定挂钩;帮助企业对接劳务派遣机构,及时补足员工休假导致的岗位空缺等”。
“分摊假期成本,要充分发挥长期护理保险的作用。”李凌云告诉记者,截至去年末,已有49个城市启动长护险试点。从长远来看,各地应致力于完善和推广长护险,在减轻赡养压力的同时,也可用以支付劳动者休护理假期间的工资。
李凌云还提到,目前涉及护理假的相关法规,对“不给假”的惩处力度还不够,这给劳动者维权带来很大不便,也让用人单位有空子可钻。
“护理假的休假条例或是由当地人口与计生部门制定,或是由老龄委制定,而政策的落地要依靠劳动部门来监督,各部门间的衔接还需进一步畅通。”李凌云建议,不让护理假成为“纸面福利”,需进一步明确法律责任和执行机制,设立清晰、严格的罚则,且确保可操作性。
综合:工人日报、大江网
来源: 洪观新闻
独生子女护理假请假条件
最近,在北京从事金融行业的左菲有点烦心。母亲在老家生病住院,她向单位申请“父母护理假”,却被告知与政策要求不符,只能批事假。“人事部门说,护理假是针对独生子女的,而我老家有个哥哥 。”左菲说,不论是否独生,孝敬和照料父母是每个子女的本分和义务,理应得到政策支持。
事实上,近年来有不少地区已注意到劳动者的这一诉求。贵州、黑龙江、四川等地已将“非独生子女”纳入享有护理假对象范围。近日,江苏扬州、南通等地拟取消或放宽“独生子女”等限制条件。
护理假的扩容升级需要考虑哪些因素?适用对象的扩大,也意味着企业增加了一定程度的用工成本,如何保障劳动者“敢休能休”?
图源:视觉中国
从特殊奖励到普惠福利
“从立法初衷来看,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是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一种奖励性措施,旨在缓解独生子女赡养和看护老人的压力。”华东政法大学社会法研究所所长李凌云对记者说。
记者梳理发现,“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由河南省最先设立,后续各地陆续跟进。目前,制定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写入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二是写入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或养老服务条例。假期长度一般在5天~20天,休假条件因地而异,大部分地区的适用前提为“父母患病住院”,有些地方放宽至“生活不能自理”,不少地方还要求“父母年满60周岁”。
近两年,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社会对“非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的呼声渐高,不少人通过当地政府的留言平台建言献策。采访中,出生于1974年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她的父母已年近八旬需要照料,而自己还没退休。“相较于作为独生子女的‘80后’‘90后’,我们‘70后’非独生子女更早面临照护父母的压力,对假期的需求更迫切。”她说。
“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没有独生与非独生的区分。”李凌云表示,虽然我国正在尝试推行社会化养老和照护服务,但这不能完全取代子女的照顾和陪伴,尤其是老年人生病住院期间,更需要子女的精神支持和情感慰藉。
据测算,到2035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占比将超30%。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天玉表示,在此背景下,应当扩大政策覆盖面,将“父母护理假”的适用范围由独生子女群体延伸到非独生子女群体,使其成为一项普惠福利。
细节有待完善
“非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该怎么休?不少地区采取“差异化给假”的政策。新疆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或生活不能自理的,实行“子女护理假”制度,独生子女的护理假每年累计不少于20天,非独生子女的护理假每个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
“独生和非独生子女承担的赡养压力不同。这种假期设计既体现政策的延续性,向独生子女进行倾斜,也兼顾非独生子女群体的需求,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借鉴。”李凌云说。
在覆盖非独生子女的基础上,不少公众希望“父母护理假”的适用范围能进一步扩大。例如,在北京、南京、连云港等地的政府留言网站上,不少网友提出“护理假能否用于陪护岳父母和公婆”。相关部门在回复中指出“仅限父母”“不能在夫妻之间调整假期分配”。
对此,王天玉建议,应对“父母护理假”做扩大和灵活解释,允许假期在家庭内部进行转移。“老年人住院后,假期的第一权利享有人理当是其亲生子女,但如果亲生子女因故无法尽到照护责任,由配偶一方承担也在情理之中,这是我们的文化和制度都应该承认的。”
李凌云进一步提出,未来可考虑将“父母护理假”拓展为“家庭护理假”,假期除了用于照护父母之外,也可以用于照护生病住院或发生意外的子女、配偶等其他家庭成员。
建立成本分担机制
自“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落地以来,不少劳动者面临“不敢休不能休”的问题。而假期扩容意味着,企业用工成本的增加。很多人为之叫好的同时,也担心政策“落地难”。
“对企业来说,劳动者休假可能增加两方面的成本。”王天玉分析,第一是显性成本,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单位要保障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待遇;第二是隐形成本,员工暂时离岗将影响企业的日常运转,另雇他人替代的成本也不可忽视。
由此,王天玉认为,若要保障“父母护理假”有效落地,便不能让企业独立承担公共假期的成本,而是要把劳动关系内部的张力做一个社会化分担,“例如,将假期落实程度与企业税收减免、荣誉评定挂钩;帮助企业对接劳务派遣机构,及时补足员工休假导致的岗位空缺等”。
“分摊假期成本,要充分发挥长期护理保险的作用。”李凌云告诉记者,截至去年末,已有49个城市启动长护险试点。从长远来看,各地应致力于完善和推广长护险,在减轻赡养压力的同时,也可用以支付劳动者休护理假期间的工资。
李凌云还提到,目前涉及护理假的相关法规,对“不给假”的惩处力度还不够,这给劳动者维权带来很大不便,也让用人单位有空子可钻。
“护理假的休假条例或是由当地人口与计生部门制定,或是由老龄委制定,而政策的落地要依靠劳动部门来监督,各部门间的衔接还需进一步畅通。”李凌云建议,不让护理假成为“纸面福利”,需进一步明确法律责任和执行机制,设立清晰、严格的罚则,且确保可操作性。
来源:工人日报
独生子女护理假含双休日吗
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一女士因母亲在老家住院向单位申请“父母护理假”,却被告知与政策要求不符,护理假是针对独生子女的,该女士家里有个哥哥,只能批事假。近日,“非独生子女护理假”引起关注与讨论。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查询发现,目前,多地已在探索“非独生子女护理假”。非独生子女护理假需要考虑哪些因素?护理假如何落地?12月17日,一位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专家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非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实施在紧急情况下可能发挥关键作用,在落地实施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这一政策具体解决了哪些问题,通常适用于哪些场合,以及是否根据实际需求灵活调整假期长度等,在这些方面都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
12月9日,北京市门头沟大峪街道德露苑社区老年住户程玉香(右)向窗外的社区工作人员打招呼。北京日报记者 邓伟 摄
“随着鼓励生育二孩乃至三孩政策的实施,继续强调独生子女政策可能与时代发展趋势有所不符。因此,有必要扩大原本仅限于独生子女的政策范围,让非独生子女也能享受到相关政策;而且在养老照料问题上,不能仅由独生子女承担,非独生子女也应承担相应责任。”上述专家解释。
目前,贵州、黑龙江、四川等地已将“非独生子女”纳入享有护理假对象范围。并且近日,江苏扬州、南通等地拟取消或放宽“独生子女”等限制条件。
12月10日,江苏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南通市养老服务条例》已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条例规定,老年人住院期间子女可享带薪护理假。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江苏省出台的养老服务条例规定,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可享受不少于5天的带薪护理假。此次南通市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取消了“独生子女”等限制条件,明确老年人住院期间,子女每年享受累计不少于5天的带薪护理假,同时鼓励用人单位提供便利和支持。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李婷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可以通过更多地区的试点总结经验,如果要在全国落地,需要更加深入的研究与讨论,既要充分考虑让企业用人单位能够均衡承担职工带薪休假的负担、一系列配套措施以及带来的成本负担如何分担,又要保证非独生子女陪护假公平落实。”
责编:呼梦瑶
主编:王振雅
校对:朱晓娜
本文来自【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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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护理假包含周末吗
各地试水的独生子女护理假,获国家层面肯定。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回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建立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制度”建议时表示,我国独生子女家庭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进程的加快,独生子女照顾和护理父母的压力也在不断加大。
另据中新社报道,截至目前,至少有福建、广西、宁夏等在内的10余省份出台了相关政策。此外,多地也在试水长期护理险制度,为失能老人及其家庭减轻负担。
例如,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明确,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老年人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20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而2018年底通过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则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可享受带薪陪护假,这其中,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7日。
此前,黑龙江也在政策中区分了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两种情况。依照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其陪护假。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20日,非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10日。
此外,还有一些地方政府虽然未明确规定护理假天数,但是却提出用人单位应支持子女照料住院老人。
如,《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就提出,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其护理照料老年人,给予适当陪护时间。
国家卫健委表示: “实施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有利于增强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保障能力,有利于保障独生子女家庭的合法权益,上述省份为全国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
国家卫健委同时指出,部分省份在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中明确配套的奖惩制度,设置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特别提到了“福建模式”,认为福建省的做法为全国各省份进一步完善配套奖惩制度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
《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违反独生子女护理假规定的用人单位将面临2000-20000元罚款,还会被列为工资支付行为失信单位重点监管,严重失信的用人单位会纳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黑名单”,在招投标、市场准入、融资授信等方面受到约束。
“下一步我们将协调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加强对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的跟踪调研,推动已出台制度的省份加强监督,确保制度严格执行到位;鼓励和支持更多省份探索实施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加强指导,避免各地差距过大,让这项制度惠及广大独生子女家庭,切实保障独生子女父母的合法权益。”国家卫健委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各地也强调了子女“常回家看看”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各地的法规条例中,不少都把“常回家看看”纳入子女义务,并提出了相应的督促措施。
例如,《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明确规定,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赡养人应当定期探望。对较长时间未探望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应当督促其进行探望,或者通知其所在用人单位、嘎查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督促其进行探望。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中则提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通过电话、网络、书信等方式问候老年人。
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家庭成员应当经常探望;对较长时间未探望老年人的家庭成员,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者养老机构可以提出建议,督促其前往探望。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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