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的时间范围是多少,有期徒刑的上限为多少年

刑事辩护 编辑:毛莉欣

一、有期徒刑的时间范围是多少

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对有期徒刑的判罚是这样规定的哦,那就是从6个月到15年之间不等啦!特别注意的是,如果你被判了死刑缓期执行的话,那么在这个期间里,只要你没犯什么大错,2年后就可以直接减为无期徒刑啦!当然,要是你真的有很大的贡献或者表现得非常好,2年后也能减为25年的有期徒刑呢!但是,如果你在这期间犯了罪,而且情节还特别严重的话,那就要上报给最高人民法院,让他们来决定是否要执行死刑啦!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你已经被判了死刑缓期执行,但因为故意犯罪而没有被执行死刑的话,那么你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时间就要重新算起,并且还要把这个情况上报给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哦!

二、有期徒刑的上限为多少年

有期徒刑呢,是刑罚中的一个种类,它的主要作用就是在规定时间内剥夺那些犯了罪的人的自由,然后把他们关进特定的地方进行惩罚。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期限的总和如果不到35年的话,那最久也只能是20年;要是总和已经突破35年大关了,那么最多就只能是25年。

对于有期徒刑来说,最长的就是15年啦,但你要知道,如果这个犯罪分子有几项罪名同时审讯的话,它们的总和可以追溯到20年,而对于那些总和刑期超过35年的罪犯,理论上甚至可以达到25年哦!

三、有期徒刑的时间是多少天

1.有期徒刑的法定刑期通常规定为六个月至十五年以下;

2.若数罪并罚,判处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达十五年,然而,当有期徒刑的总和刑期未满三十五年时,其最高刑期不得超过二十年;而当总和刑期达到或超过三十五年时,其最高刑期则不得超过二十五年;

3.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若未犯任何故意犯罪行为,自二年期满后,将减为无期徒刑;倘若罪犯在此期间确实有重大立功表现,那么自二年期满后,将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刑法》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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