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 2.误工费 (1)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2)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365日×误工天数; (3)贵州省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3.护理费 (1)护理人员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2)护理人员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365日×误工天数; (3)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收入÷365日×误工天数。 依据:《人身损害解释》第8条: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 实际产生的票据 依据:《人身损害解释》第9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100元×住院天数 6.营养费 遵义、黔东南判例一般支持30元×营养期天数; 贵阳、黔西南判例一般支持50元×营养期天数; 毕节判例一般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持100元×营养期天数; 7.残疾赔偿金 8.残疾辅助器具费 9.被扶养人生活费 10.后续康复费用11.精神抚慰金 40000元×伤残等级系数 12.其他费用:住宿费、鉴定费、车辆损失(如拖车费)死亡类赔偿项目1.丧葬费 2.死亡赔偿金 3.被抚养人生活费(参照伤残类) 4.精神抚慰金 5.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和误工费用02贵州收入支出等统计数据1.贵州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支出表(2021)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11元12856元26033.5元人均消费支出25333元12557元18945元 [贵州省统计局 2022-12-14更新 2022统计年鉴] 行业2021年(元/年)2020年(元/年)总计9448789228农、林、牧、渔业5745955986采矿业8735675400制造业929498517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5216118631建筑业8031776881批发和零售业910197987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0150593973住宿和餐饮业499254539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8727111635金融业142097130597房地产业773987050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95956435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0949510386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450755566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116843595教育9566794177卫生和社会工作112348105109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624285191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9099087335 [贵州省统计局 2022-12-14更新 2022统计年鉴] 3.2021年贵州省城镇就业人员和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06-12更新黔人社发〔2022〕16号] - ●贵州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2021 ●2020年贵州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贵州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21 ●贵州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2021年贵州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新) ●贵州省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20年公布 ●贵州省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贵州202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20年贵州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9年度贵州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贵州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及标准(2023),2021年贵州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新)
贵州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及标准(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