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传本律师事务所地址,郑传本于双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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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传本个人简历

#头条创作挑战赛#

这是1987年上海人尽皆知的于双戈抢银行案,他没抢到一分钱,事后却被判死刑。

他的女友和朋友为了义气帮助和包庇罪犯,在后来被双双判刑。

以至于上海当地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朋友要交徐根宝,老婆要找蒋佩玲。

甚至,蒋佩玲在狱中都收到了无数求爱信。那么后来的蒋佩玲怎么样了呢?

抢劫银行

1987年11月16日上午10点左右,于双戈来到了上海外语学院附近的中国工商银行西体育会路储蓄所内。

银行占地30多平米,前后有两扇门,顾客一来就能被看到。

他在柜台附近张望了一会儿,发现这里有四名柜员,便一声不吭地离开了。

几名柜员虽然感到很古怪,但根本没有意识到有什么危险。

中午12点左右,银行关门午休,职员们轮流外出吃饭,只剩下朱亚娣在打电话。

此时,于双戈敲响了银行的后门,朱亚娣还以为是同事回来了便去开门。

谁料,一打开门,一个男人居将她推了进去,随后一把手枪便抵在了自己脑门上。

朱亚娣虽然很害怕,却依然勇敢地拉响了警报并大声呼救。

于双戈对于她大吵大闹的行为非常气愤,一下子就扣动了扳机,随后顾不上抢钱就跑了。

下午3点,于双戈强行镇定下来,邀请女友蒋佩玲外出玩耍。

两人白天在咖啡厅闲聊,晚上又去了歌舞厅潇洒,直到晚上12点才回家。

蒋佩玲发现男友总是魂不守舍,答非所问,只以为他是因为工作调动后心情不佳。

当晚,两人留在了蒋佩玲的家中过夜。

然而,第二天醒来,于双戈说的第一句话就把她震惊了:“玲玲,我抢了银行杀人了,你赶快弄点钱来,我好逃跑。”

蒋佩玲吓得连忙说“不可能”,直到对方拉着她的手说出了作案经过,她才突然惊醒过来。

但她并未报警,而是向自己的大姐借了200元钱,随后对着男友说道:“既然我已经是你的人了,就要生活在一起,我陪你一起逃走。”

自首还是逃亡

话说另一边,于双戈在抢劫的前一天给母亲留了20元钱,随后便匆匆出门了。

母亲越想越觉得古怪,心中害怕是不是债主找上了门,儿子要做什么傻事。

晚上,儿子一夜未归更是让夫妻俩十分担忧,父亲第二天就到了蒋佩玲家里去。

母亲则来到儿子的房间寻找线索,不料居然在一个上锁的抽屉里看到了一把手枪和无数子弹。

随后,母亲也来到了蒋佩玲家中。

于双戈本想用自己患了疾病来解释一夜未归的问题,谁知父母已经发现他私藏枪支弹药。

见事情暴露,他只好坦白了抢银行的事情,还央求着父母放他一条生路。

于父是个基层干部,深知儿子逃不掉,果断要求他去自首。

于双戈杀了人,自知自首也难逃一死,央求了许久父母仍然不肯放他走。

随后,他哄骗父母道:“自首也可以,我进去拿些衣服好去坐牢。”

随后,他便与女友各自写下给亲人朋友的信件,收拾好行李财物走了出来。

而就在父母放松警惕时,于双戈将其推倒,随后带着女友疯狂地跑下了楼。

此时,于父反应过来,站起身追出楼去,大喊道:“捉牢伊!捉牢伊!”

蒋佩玲被这喊声惊吓得六神无主,加上没有于双戈跑得快,脚一扭就摔倒在地。

等她再抬起头准备追赶男友时,却发现对方早已经跑没影儿了。

绝望的她只能跌坐在原地,任由路人和于家父母抓住自己送往公安局。

枪从何来

此时,警方还在为昨天的银行杀人案而苦恼。

一开始,他们还以为本案是情杀,因为罪犯并未抢走银行的任何财物。

但经过调查后发现,死者朱亚娣32岁,丈夫在几个月前刚刚因为尿毒症病故。

她一个人带着两岁半的孩子很不容易,便找了个新男友,案发时就是在和男友通话。

警方觉得情杀的可能性不大,但又没有监控,找不到犯罪分子的消息,因此很是苦恼。

80年代的上海

不过第二天就有了2条线索,第一条自然是于家父母的报案。

第二条则是有人发现银行附近有一辆黑色永久牌自行车停放了一天一夜,车垫上还有没干的雨水。

当时的自行车很值钱,不可能有人把车停在外面,所以这人就根据这一点报了警。

后来的调查发现,自行车是于双戈从同学单志龙家借的。

单志龙的父亲在借车前千叮咛万嘱咐,要他当天下午1点前还车。

结果因为于双戈没有来还车,还对儿子抱怨了很久。

这两条线索基本将嫌疑人锁定在了于双戈身上,警方立刻梳理了他的社会关系,先是审问了其女友蒋佩玲,希望她能够说出对方逃跑的相关线索,但蒋却一言不发。

随后,警察在于双戈家里搜到了两把五四式手枪、一把六四式手枪、268发子弹和一副手铐。

这才联想到海运局的茂新轮船在前几天丢失了这些物品,而于双戈曾经在轮船上当海警。

为何抢银行

说起从茂新轮上偷枪支弹药这件事,那就不得不提到于双戈抢银行的理由了。

话说,于双戈出生于1963年,父母是山东莱阳的,在他2岁的时候将其送给现任养父母抚养。

于家夫妻没有孩子,对这个小儿子视如己出,十分疼爱,还送他读书上学。

于双戈自己的学习成绩也算是不好不坏,一直读到了高中毕业。

但毕业后,他在虹镇老街却没有正经工作,恍恍惚惚地过了一年时光,学会了抽烟打牌。

自那以后,于双戈花钱越发大手大脚,但也因此结交了不少朋友。

因为在虹镇老街听惯了老上海的帮派故事,他也很讲义气。

只要朋友开口,甚至可以立即去卖血给对方钱。

一年后,父母通过关系让于双戈进入了海运局当乘警,月薪80多元。

由于工作体面,待遇又好,他交了3任女朋友。

但因为花钱大手大脚的攒不下钱,前两段感情都很快吹了。

1986年11月,蒋佩玲走进了他的生活。

蒋佩玲的身世是比较令人同情的,15岁时失去了父亲,21岁又失去母亲,与姐姐共同生活。

成年后,她在东海船厂找了份工作,月薪有60多元。

因为工作要与海警打交道,两人很快便看对了眼。

虽然于双戈花钱大手大脚的,但至少对她非常好,这让没了父母的蒋佩玲觉得十分幸福。

网络图片

但是,眼看着两人预定在1987年五一或者十一期间的婚期到来,于双戈却还是攒不下钱来。

因为这件事,蒋佩玲的姐姐就让她暂时不要结婚,这让于双戈十分苦恼。

9月份,他利用职务之便帮人走私香烟牟取暴利,事发后被领导调到公交车上售票。

售票员的工作虽然很闲,但待遇降了一大档,也不如海警威风。

网络图片

眼看着婚期再次来临,于双戈便去试着赌博,结果欠下了一万多元的“爪子钱”。

2个月来,他收到了频繁的催债威胁,于是便想起了抢劫银行的主意。

11月13日于双戈带上羊角榔头和旋凿等作案工具,偷偷潜入了茂新轮。

随后,撬开了船上的保险箱,偷走了3把手枪和无数子弹。

离开轮船后,他到了好朋友徐根宝家里,直接交代了自己偷枪的事情。

徐根宝看着手枪倒吸一口凉气:“你糊涂啊,这可是掉脑袋的事!”

于双戈却不以为然地说道:“偷都偷了,你说怎么办?”

“你赶紧趁人没发现还回去还来得及,不行丢到黄浦江里,或者去自首吧。”

然而,于双戈却称自己要做一件大事,希望好朋友帮自己隐瞒。

为了哥们义气,徐根宝不仅帮他隐瞒了案情,还帮其销毁了撬保险箱的工具,并借给他600元钱,最后还代为保管了这些枪支弹药。

不得不说,做兄弟做到这份儿上,也不愧被后来的人说“朋友要交徐根宝”了。

判刑难题

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逃亡到浙江宁波的于双戈,很快就在11月23日被抓捕归案。

案情简单,证据确凿,所以他在12月4日就被判了死刑。

12月8日,由于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狱警知道他没几天活头了,便准备纸笔让他写遗书。

于双戈拿起笔后百感交集,哭哭停停地分别给养父母、徐根宝和蒋佩玲等人写信。

其中给女友写的信长达30多页,一直写到凌晨2点,可见两人是有真感情的。

狱警还特地给他泡了一碗方便面,对于当时那个年代来说,可以说是非常珍贵的。

12月11日下午2点,于双戈被押赴刑场,在24岁的年纪葬送了自己的生命。

然而,轮到给徐根宝和蒋佩玲判刑的时候却遇到了一个难题。

按理说,这两人犯了包庇和窝藏杀人犯的罪,在当时判死刑都不为过。

但上海那时候毕竟已经很开放了,按理来说,这两人也没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就这么判死刑又让人有些于心不忍。

就这样,著名的大律师郑传本决定为他们作辩护,而上海检察院这边则派出了大学毕业工作没几年的年轻女检察官。

这场罕见的辩护案得到了上海电视台的直播,在2月9日当天,上海无数人守在电视前观看双方的辩论,据说当天节目的收视率高达97%。

在法庭上,两人依次回答了法官提出的问题:“为什么要包庇杀人犯?”

蒋佩玲回答道:“他是我男朋友,周围的人和我的姐妹们都知道,他做下这种傻事以后没人会跟着他了,所以我更不能离开他,死也要死在一块。”

这话给上海市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不足以减轻她的刑罚。

郑律师则为她辩护道:“蒋佩玲虽然窝藏和包庇了罪犯,但在包庇期间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而且起诉书中说蒋佩玲在派出所门前被截获,如果她要潜逃,怎么会选择经过派出所呢?这分明是想去自首!”

郑传本律师

轮到徐根宝时,他看上去老实巴交,说话也很直接:“我知道这是犯罪,判我多少年我都认了,但是让我出卖朋友,我做不到。”

这两段话使得上海流传出了“老婆要找蒋佩玲,朋友就交徐根宝”的传言,甚至后来还有不少人给狱中的蒋佩玲写求爱信,可见二人虽然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但也有令人敬佩的一面。

最终,法院判处蒋佩玲有期徒刑3年,徐根宝有期徒刑5年。

两人在改造期间表现良好,蒋佩玲还被安排在监狱内的新岸艺术团服刑,有时会在专业人员的帮助下登台演唱歌曲。

蒋佩玲

1990年重返社会后,蒋佩玲先是回到老单位东海船厂,后来又到“多灵”歌舞团成了演员。

3年后,他与乐团负责场景布置的傅大哥结为夫妻,但一直比较低调。

2009年,郑传本律师去世时,蒋佩玲才再度露面参加了追悼会。

当然,回顾本案,虽然我们的关注点都在蒋佩玲与徐根宝的个人义气上,但正如他们在最后的认罪陈述中说的那样,这种没有理智的感情让他们做错了事。

尤其是因为徐根宝窝藏枪支,最终导致无辜的银行柜员身亡,留下了一个年幼的孩子,这实在是一个无法弥补的悲剧。

郑传本律师著名案例

导读

上海提篮桥监狱内有一名略显特殊的犯人,在押22年来始终拒绝减刑,同时不断写申诉信已达1578封。今年1月,在驻监检察官的建议下,这名犯人决定聘请律师申诉。会见室里,满头白发的犯人对着自己的代理律师说出了那句22年来无数次写在申诉信里的话:我没有杀人。

这名犯人叫梅吉祥,是当年上海滩大案“两梅案”的主犯。1995年,梅吉祥、梅吉扬两兄弟被指杀害梅吉祥的妻子顾敏黎未遂,指认者正是顾敏黎本人。最终兄弟俩以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处死缓和有期徒刑12年。

案发11年后,上海市检察院高级检察官刘炳华无意间接触到这个案子,并在仔细审阅卷宗后认为这很可能是一起冤假错案,从那时起,刘炳华开始为“两梅案”奔波,至今已整整12年。

2017年6月,当年对“两梅案”负有主要责任的、有上海滩“法枭”之称的原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今年4月,“两梅案”申诉代理律师叶杭生向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申请再审,目前“两梅案”再审申请已被受理。

【案情回顾】

案发4个月后,妻子突然指认丈夫行凶

1995年7月6日,上海下暴雨,根据气象记录,当天的降雨量达98mm。梅吉祥上小学三年级的女儿小梅(化名)正在放暑假,她想去爸爸厂里的暑期托管班,那里有很多小朋友,比待在家里有意思,梅吉祥看到雨下得这么大,便与女儿商量可不可以不去托管班,小梅不愿意,以不吃早饭相“要挟”,最终梅吉祥做了让步。

同一天早上,小梅的妈妈顾敏黎出门前对丈夫说:“我今天要去外高桥,回来的会比较晚,家里的冰箱没菜了,你去买一些。”

这段案发当日的情景回忆出自小梅,在公安局案发几日后来做笔录时,她这样对公安人员陈述。“事情就是这样的。”小梅说。

梅吉祥送女儿去了暑托班后就去上班了,那天他眼睛红红的,像是得了红眼病,厂医说他这个病会传染给别人,让他不要工作了,去看病,并给梅吉祥开了病假条。上午10点左右,梅吉祥看完病回到家,发现了倒在血泊中的妻子顾敏黎,顾敏黎下身衣物不整,头面部多处受伤,梅吉祥立即将妻子送往医院,经抢救,妻子脱离生命危险。

在顾敏黎住院期间,梅吉祥与岳母等亲人轮流陪护妻子。10月,顾敏黎出院,与梅吉祥回家继续共同生活。但在11月,也就是案发后4个月,梅吉祥的岳母陈玲仙忽然向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女儿想起来了凶手是谁,凶手就是梅吉祥。

1995年11月21日,梅吉祥被捕,11月28日,梅吉扬以帮凶身份被捕,供出梅吉扬的正是梅吉祥。“我哥在里面被审了6天6夜,然后供出了我,这些我都是从他的申诉材料中才知道的,我出狱后,他的申诉材料都交给我,由我输入电脑打印出来。”梅吉扬说。

1997年2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梅吉祥、梅吉扬共谋故意杀人,前者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者获刑12年。

案件审理期间,顾敏黎和陈玲仙曾出具书面意见申请判决梅吉祥死刑。

仅凭口供定罪?

“两梅案”被业内认为缺乏作案时间、作案动机和证据,仅凭口供定罪。

梅氏兄弟当年的辩护律师之一、著名律师陈春孚生前曾就此案接受记者采访。陈春孚律师告诉记者,这个案子他们接手前就觉得有问题,当时电视上播放了关于这起案件的节目,他们看了节目再看材料,觉得这个案子证据太单薄,所有证据都只是被害人的单方指控。所以一审二审时,律师团做的都是无罪辩护,但当年案件的审理过程很不利于被告方。

2006年,时任上海市检察院高级检察官的刘炳华偶然从同学口中得知了这起案件,他向同事借阅了案子的所有卷宗材料,用了3个月的时间仔细研读。“都看完以后,我觉得这个案子疑点很多。”刘炳华说。

在检察院,刘炳华的工作就是刑事案件检察,因此案并非他的管辖范围,他一直以志愿者身份走访调查。

在进行了大量走访后,刘炳华对于法院判决时给出的作案时间、杀人动机均表质疑,“他们两兄弟在新华灯具厂上班,那个厂子一共也就200多人,厂子每天从8点起陆续有人来上班,我找到了当时的门卫杨佩玉,他非常肯定地告诉我,那天梅氏兄弟准时到厂,两人同办公室的同事也可以证明案发时间他们是在厂子里的,我又找了十来个同厂的同事,他们都能证明案发时梅氏兄弟在厂里。”

对于梅氏兄弟的杀人动机,刘炳华认为也很难成立,“法院判决时认为,梅吉祥是因为家庭琐事与妻子产生矛盾进而起了杀心,但这一说法有悖常理,如果梅吉祥是凶手,那么住院期间妻子怎么还会让他陪护,而且出院后又跟他生活了半个多月的时间。根据我对梅吉祥家周围邻居的走访,大家反映这两口子关系和睦,小叔子一家跟哥嫂一家也相处得融洽。”

小梅也认为,父母的关系是融洽的,出事前一晚,一家三口还在一起打扑克。梅吉祥的姐姐梅芝芳与弟弟一家共同生活过几年,梅芝芳同样觉得,梅吉祥和妻子的关系没有问题,“出事前几天,顾敏黎还给我打电话,让我跟他们一起去看车展,我跟她的关系一直很好,她有时还来我家住。”梅芝芳说。

刘炳华认为,小梅回忆的案发当日早上的细节也可以说明一些问题,“按常理来说,如果梅吉祥预谋杀人,他就不会要求女儿留在家中,而是应该想尽办法把女儿送出去。”

装睡的妻子

顾敏黎遇害当天下午,梅芝芳急匆匆地赶往医院,遇到了顾敏黎的母亲陈玲仙,陈玲仙与梅芝芳关系也很好。“她看到我就说,我知道要出事,但我不知道来的会这么快。她说她早上一直给女儿家打电话,但是一直没人接。当时我就很奇怪,她怎么会知道要出事。”梅芝芳说。

顾敏黎住院期间,梅家人和顾家人轮流在医院陪护,梅吉祥的母亲还从劳务市场雇了保姆王香英。

梅家人一直想弄清楚凶手到底是谁,但顾家人对这个问题似乎总是遮遮掩掩。

1995年9月的一天,梅芝芳听说顾敏黎出院后要回家居住,便立即赶往医院劝阻。“我不同意她还回家住,因为凶手已经知道了她的住处,这一次没能杀掉她,再来一次怎么办。结果顾敏黎拉着我的手说,爸爸妈妈都知道了,他们已经讲好了。”梅芝芳说。

这话让梅芝芳更加觉得奇怪,她要求顾敏黎详细描述一下罪犯的特征。“顾敏黎说罪犯是上海人,皮肤白,身高一米七左右,人瘦瘦的,眼睛很小。我弟弟个子一米六五,人不算瘦,也不是很白,眼睛不算很小。我让她把凶手的名字写下来,结果她写了‘华齐佳’三个字。顾敏黎那天还亲口告诉我,她跟凶手有过搏斗,凶手身上也受了伤,但我弟弟身上什么伤都没有。”梅芝芳说。

那天的讲述被当时在场的顾敏黎妹妹以及她的一位同学打断了,此后,梅家人便很难再有机会向顾敏黎了解更多事情真相。梅芝芳回去后将这些情况告诉了弟弟梅吉祥,梅吉祥转天就去公安机关报了案。

但梅家人没有想到,报案后两个月,顾敏黎竟然指控梅吉祥是凶手。“我弟弟那时跟顾敏黎说,不把事情说清楚,就别打算回家。我是真的没想到她会指控我弟弟,不然当天的对话我都会录音的。”梅芝芳说。

梅吉祥报案后,警方来向顾敏黎了解情况,每次警察一来,顾敏黎就装睡,警察走了以后,她就睁开眼睛,这个细节是当时陪床的小梅发现的,她就此对母亲起了疑心。

惶恐不安的岳母

梅吉祥入狱后,顾敏黎提出离婚,因为父亲在服刑,年幼的女儿小梅只能判给母亲,但外婆并不欢迎这个外孙女,小梅最终还是回到了爷爷奶奶家住,只是定期去外婆家看妈妈,即便如此,外婆对她仍充满敌意。“我外婆不止一次打110把我轰出来,直到1998年那次,我去看我妈妈,外婆又打了110,但警察认为女儿看妈妈天经地义,于是把我外婆他们轰了出去,我终于有机会单独跟我妈妈谈话,我问她,我爸爸到底是不是凶手,她说‘不是’,想了一会又说‘是’。”小梅说。

1998年到2002年,小梅与母亲一起生活,这期间,外婆和姨妈几乎每天都会来她家。“我要承担所有的家务,我妈妈什么都不做,这期间我问她凶手是不是我爸爸,她都说‘是’。”小梅说,“我外婆她们一度商量要让我住校,还说要搬到乡下,总之是想甩掉我,大概是因为觉得我一直站在我爸爸那边,后来动迁,她们拿了所有家当搬走了。”

刘炳华这些年一直在追踪陈玲仙和顾敏黎的住所,案发后这对母女先后搬过两次家。小梅18岁那年,刘炳华以志愿者的身份陪同小梅找到了她已搬到上海郊区周浦的妈妈。“顾敏黎的身体状况很不好,头也不敢抬,事事要看她母亲的脸色,如同傀儡。”刘炳华说。陈玲仙的表现则十分警惕,因为刘炳华没有表明自己的工作身份,她又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在知道了刘炳华的检察官身份后,陈玲仙如临大敌,“第一次去顾敏黎家时,陈玲仙一直紧紧跟在顾敏黎身边,不给小梅和她母亲单独接触的机会。后来我们再去她家,就见不到顾敏黎了。”

2016年陈玲仙去世后,顾敏黎搬离了上海。“应该是搬去了江苏的乡下,她在那里好像还有一个姑姑,小梅也去找过,但没有找到。我们是根据退休金的发放情况推断出顾敏黎还活着、陈玲仙已去世的。”刘炳华说。

在刘炳华看来,陈玲仙一直在限制顾敏黎的言行,而她本人内心又极度惶恐,“陈玲仙看到我时浑身都在抖,她还曾逼着外孙女写下保证书,保证‘是爸爸要杀妈妈’,第二次搬家后没多久她就去世了。”

凶手是谁?

如果梅吉祥不是凶手,那么凶手是谁?

通过多年的调查,刘炳华认为嫌疑人很有可能是顾敏黎的同事舒某某。

舒某某与陈玲仙也曾是同事,陈玲仙退休后,舒某某介绍陈玲仙去了他所在的公司,顾敏黎下岗后,舒某某又介绍顾敏黎入职他所在的公司,舒某任该公司的部门经理,顾敏黎任该公司的财务主管。

案发时顾敏黎家的门锁没有被破坏,所以警方判断是熟人作案。案发当日是顾敏黎公司老板的50岁生日,公司中层以上主管都受邀前往外高桥为老板祝寿,由于外高桥距离较远,通常会有车子来接。小梅记得她小的时候曾和母亲一起坐过舒某某的车,而公司老板生日当天,恰巧顾敏黎和舒某某都缺席了。

顾敏黎曾描述的凶手外貌特征与梅吉祥不符,却与舒某某十分吻合,更重要的是,顾敏黎告诉过梅芝芳,她用东西把凶手的头部打伤了,而案发当日舒某某白天和晚上分别两次找人陪他赴医院就诊,伤也在头部,他对陪同的人说,他是在厕所滑倒摔伤的。知情人告诉刘炳华,舒某头部的疤到现在还在。

梅芝芳让顾敏黎写凶手名字时,顾敏黎写下了“华齐佳”三个字,她与舒某某所在的公司名称中有一个“华”字,舒某某的名字里有一个字与“齐”同音。

2012年4月上旬,刘炳华找到了舒某某,案发一两个月后,他就离开了原单位,在外高桥自己经营货运公司,生意做得很不错,他在上海的闹市区买了不错的房子,但生活富足的他却衰老得厉害。“我问他你为什么不去看望顾敏黎,他说他害怕看到血腥的场面。才五十几岁的人,牙都掉了。”刘炳华说,“我劝他去验个指纹,但舒某某说,你没有权力让我提取指纹。”那次见面,舒某某的一些举动令刘炳华印象深刻,“他连一杯水都不敢端,好像怕在杯子上留下指纹似的。”

监狱内外的祖孙三代

2013年,“两梅案”被媒体报道,同年,上海市检察院启动对“两梅案”的核查,但最终的结果仅有33个字:经对“梅吉祥、梅吉扬案”(“两梅案”)全面认真核查,未发现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错误。

这33个字仿佛给铁案又加了一把锁,再想翻案,难于上青天。但刘炳华还是不愿放弃,因为这个案子的背后有梅家祖孙三代人对清白的渴望。

当年为梅氏兄弟辩护的是一个4人组律师团,由著名律师郑传本带队,如今其中三人已去世。郑传本律师于2009年去世,去世前3个月还在为“两梅案”写信,他曾对律师团另一成员陈春孚说,“两梅案”让他死不瞑目。陈春孚在郑传本的追悼会上向逝者承诺,他会对“两梅案”尽力,了却逝者心愿,但今年五月,陈春孚律师也去世了。

梅吉扬在监狱里共减刑三次,每次他都说还他清白他才签字,但监狱并不理会他的态度,减刑3次后他提前出狱,可生活早已偏离正常轨道太远太远。曾经的人事科副科长成了刑满释放的劳改犯,他需要带着污点重新找工作,婚姻名存实亡。

梅氏兄弟各有一个女儿,两个女孩都已是30岁上下的年纪,婚姻迟迟没有着落,没有人愿意娶杀人犯的女儿。

梅氏兄弟的父母

梅氏兄弟的父母都已八十多岁,儿子的案子是压在他们心里二十多年的大石头。

梅吉祥反倒像是最坚强的一个,他仍然执拗地对抗着,不肯屈服。

因为申诉,他不能获得减刑,目前的刑期仍为无期徒刑,他38岁入狱,今年已60岁,22年间共写申诉信1578封,平均每月5.9封。正是他长年累月地申诉,引起了驻监狱检察官的注意,才给他指了条“请律师申诉”的明路。

卷宗里的更多信息

此次为梅氏兄弟代理申诉的是上海著名刑辩律师叶杭生。

今年春节前,梅家人经刘炳华引荐找到叶杭生,叶杭生对“两梅案”早有耳闻,他知道这个案子的难度,但还是决定接手且免费代理,因为梅家的经济已相当拮据。签订代理协议后,叶杭生去监狱会见了梅吉祥,满头白发的梅吉祥告诉叶杭生,他冤枉。

叶杭生从当年郑传本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借阅了该案的所有卷宗,从这些二十多年前的文字里,他拼凑出了一个问题重重的案件侦办和审理过程。

陈春孚生前所说“案件的审理过程很不利于被告方”是什么意思,叶杭生终于找到了答案,“关于‘两梅’是否有作案时间的问题,案发后和起诉阶段,公安和律师的调查笔录中,许多证人都证明案发時段‘两梅’都在厂里上班,但到了公诉阶段,在公诉人找了上述证人后,有人改称时间上记不清了,有人说记忆有误差。为此郑传本律师专门写了报告给有关部门,要求紧急阻止公诉人对证人采取威胁、诱供等方式,迫使证人改变证言的情况。在开庭时,有的证人不敢出庭,有的出庭后在时间问题上含糊其词,也有证人仍坚持说当天上午看到他们在厂里。而辩护人怀疑控方证人王香英(陈玲仙给顾敏黎请的保姆)作伪证而要求其出庭时,却被控方拒绝,法院也以找不到证人为由回复律师。”

关于本案的凶器,一直是个“谜”,叶杭生律师告诉记者,卷宗显示,被害人顾敏黎前后共有4种不同的说法:在做司法鉴定时自诉被斧头砍伤,在第一次报案時说是被一件东西砸了(什么东西讲不清),再做笔录时又说被菜刀砍的,在梅吉祥承认用柴刀行凶后,顾敏黎也改口称是被柴刀砍伤的。

而本案最为离奇的,是梅吉扬的涉案。

“无论在报案时还是在法庭上,顾敏黎都没有说过在案发现场看到梅吉扬,也没有指控过梅吉扬共同行凶,但从卷宗来看,很有可能是公安认为这么短的时间内,梅吉祥不可能一人作案,所以逼梅吉祥供认同案犯。”叶杭生律师说,“梅吉祥一方面顶不住压力,同时他还认为有人看到弟弟案发时也在上班,最后总会搞清楚,所以供出了弟弟。梅吉祥当时还留了心眼,在笔录和亲笔认罪书中都加了‘在承办人日以继夜、通宵达旦的帮助教育下,我终于……’这样的内容,但最后法院还是用他们的有罪供述作为判决依据。”

该案曾经虽有过数次申诉,但没有任何机关或承办人找申诉人谈过话,也没有找律师和证人了解情况。

当年对“两梅案”负有主要责任的原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因涉嫌受贿罪,已于2017年6月被立案侦查,并于2018年5月被提起公诉,公开信息显示,陈旭1995年4月后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此外,担任该案当年第一公诉人的季刚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此次申请再审,叶杭生仍决定为“两梅”作无罪辩护,无论凶手是不是梅吉祥和梅吉扬,人们希望看到的是充分的证据,完整的调查,客观严肃的审理,也许还有迟来的公正。

(来源:津云新闻)

郑传本律师

1987年11月16日中午,一声枪响,震惊了全上海。

一名24岁的歹徒,抢劫了中国工商银行西体育会路储蓄所,并残忍地开枪打死了32岁的女出纳员。

这是建国后上海市发生的第一宗持枪杀人抢劫大案。全市出动了2万多名公安民警展开大搜捕。罪犯亡命7昼夜后,在宁波落网。

事件一发生,就被传得满城风雨。产生轰动效应的,不止案件本身。罪犯于双戈在杀人后,与女友上演了一场“生死恋”,热恋中的女友蒋佩玲愿与其一起出逃,“生同生、死共死”;还有一个很讲“义气”的哥们徐根宝(与知名足球教练徐根宝同名),明知于双戈盗枪,仍为其提供资金帮助。

那个冬天,全上海的市民茶余饭后几乎都在议论这个案件,社会上还流传着一种让人啼笑皆非的荒唐说法:朋友要轧徐根宝,老婆要寻蒋佩玲。

于双戈受审后,蒋佩玲和徐根宝的庭审成了又一个高潮。审判当天,福州路法院大门外人头攒动,有人高喊用电视机票换旁听证,还有黄牛开价10元钱卖一张旁听证的,这在上海恐怕空前绝后。

此次庭审,法院允许媒体全程摄录,这也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电视台提前预告后,在黄金时间播出了70分钟的庭审录像,当天晚上,收视率超过了95%。

笔者有朋友说,当时自己还很小,直播看得懵懵懂懂,只记得电视里说,“律师辩护,跨出了历史性一步”。在这场“电视公审”中,公诉人和辩护人进行了精彩辩论,改变了人们对律师是“聋人的耳朵”的印象,律师郑传本一夜成名,审判本身也成了一堂法制教育课。

当年沪上媒体对此案进行了全方位的报道。仔细梳理了十余万字的内容后,笔者发现,此案背后,有很多耐人寻味的故事,当事人此后的生活也出人意料,令人唏嘘。

时间让一些细节模糊了,但案件的阴影永远都在。

现在,就让我们一起回到34年前那个阴冷的冬天。

3支手枪与268发子弹

于双戈家在虹镇老街。1987年,他24岁。

上海滩有杜月笙和青帮,其实,虹镇老街和“小阿飞”的故事更充满底层黑帮的波云诡谲。

这个上海中心城区最大的棚户区,出名的不仅是“脏、乱、差”的生活环境,还有流氓。老人们都说,“上海其他区的流氓,听到是虹镇老街的流氓,肯定退让三步。”80年代,父辈会严厉教导孩子们,“虹镇老街是流氓窝,小孩子不要进去。”

在虹镇老街长大的于双戈也有些江湖气。他的亲生父亲是养父的哥哥,养父母非常宠爱这个独子,尽力满足他的一切要求。所以他从小不愁吃穿,生活逍遥。1982年8月,他在海运局“长更”轮当乘警,在同事印象中,他话不多,人比较内向,工作表现不错。

于双戈谈过三个女朋友,但每段恋情都不长久,每次谈不了多久,他就把对方甩了,现任蒋佩玲算是时间长的了,两人走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谈恋爱要花钱,结婚也要花钱,可于双戈平日里抽烟、喝酒、赌博样样不落,还总是大手大脚,为了面子“掼派头”,不仅工资都被挥霍掉了,还欠下一屁股债。

钱钱钱!于双戈天天睁眼就在想怎样能变有钱。

1987年7月,他向同学小王借了300元钱,利用工作之便,开始在船上贩卖进口香烟,刚赚了点钱,又被他糟蹋掉了。

债台高筑的同时,因为赌博和贩卖外烟,于双戈8月被海运局辞退,去公交公司的75路车队当起了售票员。虽然乘警工资不高,但工作体面,当售票员之后,有了地位落差,于双戈非常懊恼。

女朋友家人听说他丢了工作,劝他们缓缓再办婚礼。有次和蒋佩玲吵架,于双戈甩下一句,“你看好,我们的婚礼不会比别人差!”,就气冲冲地离开了。

可他又没办法恢复工作,面子只能靠婚礼的排场赢回来了,可家里也没多少积蓄,怎么搞钱又成了大问题。

于双戈无比烦躁的时候,同学小王还多次来催债,见搪塞不过去,他只得写下借条,讲明“11月16日晚8时,将300元钱归还给小王,如还不出,以家中电视机作抵押。”

此时,一个疯狂的想法在他脑海中成形。他那时也想不到,这个日子将成为自己人生的分水岭。

11月7日,于双戈在四川北路上的伟民空调商店购买了螺丝刀、钢锯条、羊角榔头等工具,决定干一票大的——偷枪!抢银行!

于双戈在客轮上做过5年乘警,对枪再熟悉不过了,闭着眼睛都知道枪放在哪个柜子的哪一层。他的想法很简单,要有钱,抢银行是最快的,要抢银行,离了枪肯定不行。

他早早将工具放在绿色帆布包中,13日下了早班,从十六铺码头渡江到浦东,大模大样地晃进了东昌路码头,登上了“荣新”轮。一路如入无人之地,没有人阻拦,也没有人问他从哪儿来,要干什么。

于双戈吹着口哨,自在地踱步到三楼的航警值班室,拿出工具准备动手。没想到刚撬了两下,就听到码头上传来一阵脆生生的自行车铃声,循声看过去,是一个穿警服的人,来者不是别人,正是于双戈曾经的老队长。

想起老队长对自己不薄,不仅充分信任,给了自己当团干部的机会,还推荐自己做“先进工作者”、评“新长征突击手”,那时候,他于双戈的未来一片光明。而现在,自己因为倒卖外烟丢了饭碗,还是个人见人嫌的赌徒。他没勇气面对老队长,也不能让老队长因为自己而受处分,所以悄悄下了船。

回浦西的船上,于双戈摸着包里的家伙事儿,想起一个个催债的债主。来都来了,他还是不甘心空手而返。远远看到“茂新”轮刚刚下锚,他当即决定,“就是它了!”

每天下午两点半,海运局的交通艇会起航将工作人员送上轮船。趁中间这个间隙,于双戈坐车去了黄浦公园前的42路终点站,给单位打完电话请了一天半病假,然后走上交通艇。他心里有些打鼓,祈祷工作人员别要自己出示工作证,果然,根本没人注意他,直接将他送上了“茂新”轮。

顺利摸到航警室上后,见四下无人,他三下五除二就将门锁撬开,直奔藏枪的铁皮柜,用榔头砸,用螺丝刀撬,不一会儿柜门就弹开了,藏枪的抽屉就在眼前。

顾不得多想,于双戈把里面的一支“六四”式手枪、两支“五四”式手枪、一副手铐还有268发子弹统统装进了包里。出门前,还用布擦干净了自己接触过的地方。

等待下一班交通艇的间隙,他悠闲地点上一支烟,翘起二郎腿,闭目养神了一会儿。

于双戈早就想好了,不能马上回家,要找个安全的地方把这一包枪弹藏起来。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徐根宝,这个老同学很讲义气,于双戈最信任他。

刚进徐根宝家门时,于双戈还带着得手后的欣喜,“有事体来了,朋友!”

他找了块旧布铺在徐根宝的床上,拎起沉甸甸的挎包,“哗啦”一声,倒出了一堆枪弹。徐根宝一下子被吓得说不出话来。

“这些枪是我偷来的,我要去干一件大事。”于双戈说起自己的抢银行大计,语气上扬,“吾欠了这么多债,只有拿枪抢银行才还得清。”

此时徐根宝早已面无血色,嘴里不断喃喃,“朋友,侬闯大祸了,闯大祸了!”他劝于双戈赶紧把枪还回去,或者带着枪去自首。

于双戈摆摆手,“侬讲得倒是便当,哪能摆回去,偷枪不是介便当的,这是大事体,自首会被判刑的。要不,我一轧,苗头不对,就豪稍跑路。”

“对对,侬要掼得远些,警犬可不是吃素的。”徐根宝脑子也懵了,居然鼓励于双戈跑路。

于双戈提出,想去外地避避风头,保证回来就销毁枪弹,还向徐根宝借钱支援。徐根宝明白,借钱给他就是肉包子打狗,上次刚借了2000块,估计是要不回来了。但他还是拿出300元给于双戈,嘱咐他尽快把事情处理好。

第二天,徐根宝还帮于双戈处理了盗枪的工具,他一大早专门跑到离家比较远的地方,把螺丝刀、钢锯条、羊角榔头分别扔进了三个垃圾桶。

当然,于双戈根本就没想去外地,他心里还想着那件大事。过了两日,看没人找上自己,暗忖风头过去了,他准备开始行动。11月16日轮休,一大早他去同学小单家借了辆“永久”12型自行车,车子很破旧,骑起来吱吱呀呀,载于双戈走上了不归路。

一声枪响

11月16日,中午12点02分,大连西路的拥堵高峰刚过,工商银行西体育会路储蓄所传出一声响亮的枪响,伴随着尖叫声、车辆的鸣笛声、人群的嘈杂声,一件罕见的恶性案件发生了。

“有人抢银行——用枪——一个女职工满脸是血,人已经不行了。”几分钟后,虹口公安分局值班室就接到了报警电话。此时,中枪倒地的朱亚娣正被上海外国语学院(现上海外国语大学)的教师和职工们送往建工医院。

这家储蓄所不足30平方米,前门是大连西路506号,后门出去有两个通道,一个可以从小门进入外院的操场,另一个通向马路。因为是中午饭时间,前门紧锁着,后门半开。

警察迅速赶到,现场一片狼藉:室内的几张帐台上,散落着算盘和其他办公用具,靠近后门的一张帐台抽屉大开着,电话机倾翻在一边,话筒撂在台面上。

最显眼的,是后门内侧地上的一滩血浆,鲜红刺眼。警察在室内找到了一枚弹头、一颗弹壳,还有一发完整的子弹。

子弹从朱亚娣的右鼻孔射进,从后脑左侧穿出,她被当场枪杀,但储蓄所分文不缺。

通过媒体采访到的目击者,我们可以拼凑出案发时的情形:

储蓄所隔壁是上海外语教育书店,12时2分时,书店的工作人员听到隔壁银行里传出很大的响声,女营业员张伟芳说:“当时我们还说,是有人在放炮仗,还是热水瓶爆了?但感觉都不太像,我就赶紧过去看看。”

张伟芳刚跑到门口,迎面就撞到一个陌生的男青年,杀气腾腾地提着手枪夺路而逃。她一侧脸就看到朱亚娣倒在地上,满脸是血。“呀!”张伟芳吓得尖叫一声,掉头就跑回书店找人帮忙,“杀人了!抢银行了!”

外国语学院宿舍楼上,两位教师目睹了整个案发过程,他们第一时间下楼报了案。

当时,储蓄所另一位女职员方芳正在外国语学院打网球,她看见一个青年从小门跑出来,与此同时,还有两个身穿蓝色服装的男青年也翻墙跑掉。听到储蓄所被劫的消息,急忙跑回去,看到现场的惨状,方芳当即昏厥过去。

她清醒后反应过来,原来自己看到的那个青年就是凶手,“那个人今天早上在储蓄所坐了很久!”方芳一说,储蓄所的男职员史德瑞和方正也想到了上午的情景:

早上10点左右,有一个20多岁男青年从前门进来,他体型偏瘦,个子中等,头发比较长,身穿米黄色夹克衫和蓝裤子。

男人来了储蓄所后,先是独自坐在一旁,后来又趴在柜台上,直楞楞地盯着营业员们。方正询问他有什么要帮助时,对方称,自己和同学约好11点钟来取款。11点半,史德瑞告诉他中午要关门,请他出去后就将前门关闭了。

当天中午是朱亚娣值班,案发时她正在打电话。

笔者发现,沪上两家报纸提到了通话人,但所指不同——

一说,朱亚娣当时在与同事小姚通话,小姚在电话中听到敲门声,朱亚娣让小姚等一下,自己先去开门。接着就是一阵嘈杂,还有女人的惨叫声和“砰”的一记闷响,像是重物倒地的声音。小姚在电话里大喊,“小朱!小朱!”却没有任何回音。

另一说,朱亚娣正与男友通电话,听见敲门声后,放下耳机,转身跑去开门。

笔者更倾向于第一种说法,看起来是去采访了当事人。

当时,朱亚娣32岁,当年2月,她的丈夫因尿毒症病故,儿子只有两岁半,她是孩子唯一的依靠,却被残忍杀害。

一个持枪的亡命徒,已经犯下滔天大罪,如果再继续作案,后果不堪设想。

案件发生后,时任市委书记指示:要从速破案!

枪击事件刚发生时,不少警察就联想到了3日前的枪支被盗案。在对现场获取的罪证和痕迹进行鉴定后,案情果然很快有了进展:歹徒杀人时所用的手枪,正是客轮上被盗的3支手枪中的1支,两案作案人系同一人。

但方芳见到了三个人一起窜逃,当天还有群众报案,下午2点28分,河南北路永春五金电器商店发生一起抢劫案,三名歹徒冲进该店,抢去部分现款后逃逸。

难道持枪杀人案也是团伙作案?

但警方很快查明,抢商店的歹徒与抢银行的无关。方芳看到的另两位翻墙者,是外语学院两名赶来帮忙的职工。由此基本确定,作案者是一个人。

嫌疑人缩小到与客轮相关的人员,盗抢工具也被找到了。顺藤摸瓜,17日中午,警方锁定了重大嫌疑人——于双戈。

他当过乘警,因参与赌博、贩卖外烟等违法活动被调离海运局,很有条件上船盗枪。于是,侦察员找到于双戈的照片,混杂在许多人的照片中让目击者辨认,“就是他!”目击者们毫不犹豫,一下子都指出了于双戈。

破案仅用了一天,接下来就是抓捕。

17日夜里,大批警力直捣虹镇老街。在于双戈家里,搜出了“五四”式手枪1支、手铐1副,还有248发子弹,以及于双戈和蒋佩玲写给亲朋的3封信。

在信中,于双戈承认了盗枪和杀人都是他干的,还说自己是因为赌博负债累累和筹集结婚资金,才走上了这条路的。侦察员从于双戈写的信中获取的指纹,与行凶现场留下的指纹进行比对,发现完全吻合。至此,凶手是于双戈确认无疑。

但问题又来了,于双戈逃去哪里了呢?

当时,上海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都被动员起来,以于双戈的照片和特征信息为线索,全力展开搜查。派出所民警深入大街小巷搜寻罪犯,武装警察昼夜巡逻,密切注视着可疑对象的出现。出入上海的公路、水路、铁路设置了关卡,公园、旅馆等公共场所则被重点摸排。

街头巷尾都在议论这件骇人的案件,市民对这种野蛮行为咬牙切齿,同时又有些害怕,希望能尽快将其擒拿到案,严加惩治。

可于双戈始终不见踪影。

时间在流逝,全市人民焦虑,公安人员更焦虑。

亡命七日

时间回到案发当天。

于双戈一大早骑车到了西体育会路,选择这家储蓄所,他早有预谋,后门处有一条方便逃脱的小路,可让他全身而退。

等了一个上午,储蓄所里一直都有男职工,于双戈不敢贸然行动,到了中午,终于只剩一个女员工了。于双戈瞅准机会,绕到后门,摸了摸胸前的“六四”式手枪,从后腰间拔下另一支“五四”式手枪,子弹早已上好膛,枪机大张。于双戈深呼一口气,敲响了门。

门锁刚刚转动两圈,还没打开,于双戈便用力推门而入,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朱亚娣。朱亚娣被吓坏了,尖叫一声,想要跑开,而于双戈听到叫声,顾不得多想,血一热,就扣动了扳机。朱亚娣刚跑开一步,就重重地摔倒了。

于双戈脑子一片空白,也没想到去拿钱,就急匆匆跑路了。

第一反应是回家。从外院操场溜出去之后,他沿着中山北一路走到了曲阳新村,跳上100路公共汽车,在海宁路换乘14路电车,到和平公园下车。到家门口徘徊了一会儿,他又不敢进门。

于是准备去找女朋友蒋佩玲。当时,蒋佩玲在东海船厂供应科小五金仓库工作。于双戈从邮电新村乘55路到五角场,又换75路,到终点站闸北发电厂后,蹿上90路直至张华浜码头。

见到蒋佩玲,于双戈说:“我脑子里生了个瘤,没有几天好活的了,我们分手吧。”他还写下两封信,给自己“最要好的朋友”徐根宝和一位原同事,希望他们“在各方面多多照顾她(蒋佩玲),我是真心喜欢和爱她的。我不希望看见她受苦。”

23岁的蒋佩玲被于双戈的“真情”打动了,她自幼父母去世,由3个姐姐拉扯长大,和于双戈谈朋友后,她就全身心信任这个男人,当即表示,无论发生什么,都不会离开他。可是据报道,于双戈此时早就“劈腿”了,他还有另一个女友,经常约会,不得不说,真是从头渣到尾。

于双戈告诉蒋佩玲,自己和父亲闹翻了,没法儿回家,于是两人就回到了蒋佩玲在老西门附近的家里。

儿子一夜未归,于双戈的父母也很着急。于母想起,儿子昨天出门前,给了自己20元钱,这是从没有过的事,“是不是因为债主天天上门讨债,他想不开去寻短见了?”说着说着还哭了起来。

于父也有些担心,17号一大早,他马上去单位请了假,然后急匆匆地跑去蒋佩玲家。当时于双戈正躺在床上,推说自己身体不适,起不来床,把父亲打发走了。

而独自在家的于母,想去儿子房间看看有没有留下什么信件,翻找中,发现五斗橱的一层抽屉被上了锁,她觉得奇怪,就用剪刀从抽屉下面桶了一个小洞,结果,“吧嗒”一声,洞里掉下一个硬盒,打开一看,是黄灿灿的子弹,于母登时被吓坏了。

想到最近大家都在议论的抢银行案子,她脑袋都要炸开了,把手伸进抽屉继续摸,接着掏出了第二盒、第三盒……诶?什么东西这么硬?手枪!于母两眼一抹黑,站都站不稳了。正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时候,于父回家了,她带着哭腔说了子弹和手枪的事。

于父二话不说,直接撬开了抽屉,拿出了手枪和手铐。这些不能被人看到!于母赶紧找了个塑料桶,把枪弹放进去,在上面堆上一些瓶罐,塞进了床底,于父急匆匆去叫儿子回来。

于双戈这头,正在催蒋佩玲弄钱,“多弄些,越多越好,有多少要多少”,蒋佩玲一遍遍问他,到底要钱干什么,于双戈却一直搪塞,蒋佩玲还是从大姐那里给他借了200元,于双戈这才说“我杀人了,犯罪了……”

于父此时也赶到了,他冲上去就问儿子,“怎么家里会有枪?你到底干了什么?”于双戈知道瞒不住了,将盗枪和杀人的事情和盘托出。于父震怒,他是个基层干部,还是有觉悟的,“自首,赶紧自首!”

可于双戈却大叫着“自首就是死路一条!”他还硬着嘴,说这件事是一伙人一起干的,要是出卖了朋友,家里人都会遇害。

争执不下,三人一起回到虹镇老街再做计较。他向母亲索要家里的手枪和剩下248发子弹,于母死也不给。

“现在只有逃走这一条出路!”于双戈决定跑路,而蒋佩玲则表示,“生同生,死同死”,要与他一起逃走。

于母也动了恻隐之心,还建议:“要不去山东吧,找你亲生父母,躲躲再说。”于父不干,他知道这就是在纵容犯罪,坚持叫儿子去自首。于双戈、蒋佩玲和于母,扑通一声一起跪在地上,求于父放条生路。

于父更生气了,直接给了妻子一拳,“你怎么这么糊涂,这可不是小事体!”于母缓过神来,也叹息着说没办法,还是去自首吧。看父母态度一致,于双戈推说,“再让我想想,晚上十点再说。”

于是他带着蒋佩玲上了阁楼,其实,他早就做好了逃跑了的准备。两人上楼后就开始收拾东西,还写下3封告别信。给蒋佩玲的同事和蒋佩玲的三个姐姐和姐夫的两封,是两人合写的,蒋佩玲还单独给在安徽生活的二姐和二姐夫写了一封。

于双戈写,“……我想叫小蒋幸福,但我没有做到。我曾经不顾一切地去努力,想要小蒋将来生活得好一点,快乐一点。但我的努力现已失败……”

蒋佩玲则写,“……我和小于的关系已不是一般恋人,我们是夫妻。都怪我提起过结婚用品……小于抢了银行,杀了人,必死无疑……我们走了,永远不再回来了,请别找,只当没有我这个妹妹吧。”

两人上演了自以为浪漫的“生死恋”戏码。

写完信,趁于父不备,他们拎着两个大包夺门而出,于父发现后才反应过来,一边追,一边大喊着,“捉牢伊……”

此时,一辆14路电车刚好靠站,蒋佩玲在奔跑中摔了一跤,于双戈没有犹豫,撇下蒋佩玲,扔下牛津包,跳上车子就逃走了。这已经是17日晚上10点多了。

11点多,于双戈先去到蒋佩玲家,称两人大吵一架,要三姐和三姐夫去他家看看蒋佩玲。接着又乘出租车前往真如车站,但走到中山北路武宁路时,警惕的他又改了主意,让司机停车,下车后拦了另一辆车,去往华亭宾馆。

到了华亭宾馆后,他沿着漕溪路和沪闵路,步行了将近4个小时,到达莘庄,又乘上沪闵线,到了闵行后再返回北桥。这样迂回折腾了一晚上,天色已经大亮,于双戈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但他不敢在路边买食物。

在北桥,他坐上了开往金山朱泾镇的头班车,到朱泾镇后他才去吃了早饭,还在市场上买了一套行头——蓝色的制服和黄色军裤,以及一双布鞋和一只手拎包,换下了自己的黑色皮夹克、蓝色警裤和白色旅游鞋。

包里,装的就是他作案时带的“五四”式和“六四”式手枪,以及剩下的18发子弹。

中午11时,他搭上车,从朱泾镇前往枫泾,到站后午饭也没吃,就搭上了开往嘉兴的汽车。到嘉兴时已经是18日傍晚了,吃完粽子后,于双戈去寻找住宿的旅馆。当时住宿还需要工作证,于双戈将自己的名字做了些修改,成了“王双划”,拿着这个工作证,住进一家小旅馆。

第二天早上,他乘长途车从嘉兴到了海宁,投宿在朋友家里。他告诉朋友,自己要去宁波出差,但一不留神把介绍信落在家里了,请朋友帮忙弄一张空白介绍信。

当时消息还没传得这么快,朋友很快帮他搞来了一张海宁县丝绸公司的空白介绍信。于双戈填上了“杜卫国”一名,堂而皇之地用它坐火车去了杭州,当晚就到了宁波,住进“天一”旅馆303室。

服装换了,姓名改了,于双戈这才感觉自己逃出生天了,有种久违的轻松感。之所以选择宁波,是因为不久前,蒋佩玲带于双戈刚去过宁波的姑妈蒋阿香家。于是,于双戈谎称来宁波出差,顺便看望姑妈,受到了蒋阿香的热情接待。

23日4时35分,于双戈走出蒋阿香家,到附近的邮局打电话。没成想,几位警察一拥而上,将他双手反剪,拷上了手铐。于双戈没有反抗,耷拉下脑袋,束手就擒。

之所以可以“瓮中捉鳖”,是因为上海警方从蒋佩玲口中得知他们去过宁波,而比对于双戈的逃跑轨迹,发现也与宁波吻合。于是迅速与宁波公安取得了联系,早早安排了便衣,日夜在蒋佩玲姑妈家门口蹲守,终于将其抓获。

11月24日下午2时10分,持枪杀人抢劫犯于双戈从宁波押回,关进了上海市第一看守所。

两场审判

对于双戈的第一次审讯持续了17个小时。这期间,于双戈神情紧张,他不时讨水喝,捋捋头发,按摩脸面,抽掉了三整包香烟,但对审讯员的提问,基本上有问必答。

12月5日,于双戈的审判日到了。媒体刊登了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于双戈案的消息后,中午12时,福州路上已经聚集了大批群众。

于双戈被全副武装的法警押着,从法庭右侧一扇只容一人进出的小门里出来时,身穿藏青色囚棉衣,眼神惨淡绝望。

在最后的陈述中,于双戈自己分析了自己的犯罪原因:

“……我没有正确理解人生的价值,盲目地追求过分的金钱要求……不安心本职工作,一心想进行违法活动获取金钱。由于赌博、大肆挥霍而负债累累。当债主向我讨还时,我已无力偿还,就萌生了盗窃枪支去抢劫钱财的歹念,掉进了犯罪深渊……”

法院最终作出判决:以盗窃枪支弹药罪、抢劫罪判处于双戈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2月12日,于双戈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一周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徐根宝、蒋佩玲私藏枪支、弹药、包庇一案。此次庭审,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开播出的庭审,上文提到过盛况,此处不再赘述。

当时,律师制度时间还不长,市民对律师的作用到底有多大还不甚了解,许多人都认为律师只不过是“摆设”。蒋佩玲的辩护律师郑传本呈现了一场精彩的法庭辩论,这让市民眼前一亮,改变了原本的认知。

公诉人要求法庭对徐根宝、蒋佩玲依法予以严惩,因为他们明知于双戈是危害社会的重大刑事犯罪分子,却出于江湖义气或愚昧的婚姻观,故意包庇。不仅没有向公安机关揭发,相反还多次隐瞒。

郑传本提到,起诉书中有一段关于“蒋佩玲被公安机关截获”的表述,他毫不客气地指出:“哪有在派出所门口被截获的道理?蒋佩玲想潜逃的话,也不会潜逃到住地派出所的门口,让你们截获。分明她是想去派出所自首,犹豫再三而没有勇气走进去罢了。”

听到这一辩护意见,旁听席上许多人会心地笑了。通过电视,律师在庭上敏捷的应变和机敏的谈吐,也尽收广大观众眼底,获得了市民的认可。

在最后陈述中,蒋佩玲则声泪俱下地说:“我从一个共青团员,变成了一个丧失了自由的罪人,追悔莫及。我受了戏曲中封建的‘好女不嫁二夫’的影响……在法律和感情的天平上,我只注重了感情。自以为我的感情是忠贞不渝的,但正是这种没有理智的情感,使我堕落成为一个罪犯。”

郑传本提出,蒋佩玲犯罪情节不严重,对这样一个“多情幼稚”的弱女子,应以挽救教育为目的,从轻处理。

徐根宝也走到话筒前,讲述自己的经历,他和于双戈是小学到中学的同窗好友,所以,双戈盗窃枪支弹药来找他后,他想的是“能包就包,能盖就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很后悔……要是我早点揭发,不至于有今天的结果。希望象我这样的人能吸取我的教训,要明白,包庇也是犯罪。”

徐根宝在淮海中路第二小学当公务员,1984年,他入了团,当上了学校后勤组的负责人。在工作之余,他拿到了高中文凭,业余还在攻读中等师范。他的家庭也很正派,父亲入党多年,是一个辛勤工作的老党员,哥哥是某单位的党支部书记。但徐根宝心里总觉得这种“正宗”吃不开,他欣赏“哥们义气”。所以每月工资70元的他,对自己很“抠门”,但对兄弟于双戈却很爽快。

在法庭上,徐根宝也曾大叫“冤枉”,强调“我再三关照于双戈,不要用枪杀人!”

但主审此案的市公安局预审二科科长郑志申反问他:“难道不正是你知情不报、帮助于窝藏枪弹、还资助他外逃,使得他得以实施犯罪计划么?你明明有检举立功的机会,自己却放弃了。”徐根宝无话可说。

最终法院作出宣判:以包庇罪判处徐根宝有期徒刑4年,以私藏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以包庇罪判处蒋佩玲有期徒刑3年。

孤儿、女主角和其他

悲剧发生后,那些被迫裹挟于其中的人生,各自有不同的走向。

受害者朱亚娣,生命永远定格在了32岁。在媒体为数不多的报道中,能看出她性格开朗,聪明好学,在工作中也刻苦钻研,曾被推荐为金融业务技术能手、区工商银行金融红旗手,是虹口区银行中的业务佼佼者。

而她的生活非常坎坷,婚后怀孕5个月时,丈夫王建平因尿毒症住进了医院。朱亚娣身体本来就比较虚弱,还要忙里忙外,每天到离家5公里的医院去照顾丈夫。由于过度劳累,导致孩子早产,但她硬是顶了过来。可1987年2月,丈夫还是不幸去世了,当时孩子王林(化名)仅18个月大。

单位为了照顾朱亚娣,11月份给她新增配了一间住房,16日上午,朱亚娣刚去房管所办理了住房手续,中午赶回储蓄所值班。新的生活即将开启,光明就在眼前,可半个小时后她却遇害了。

“妈妈呢?妈妈呢?”小王林整天在家里嚷嚷着要妈妈,“阿姨说,妈妈被坏人打死了。我要枪!给我‘太空枪’!我要乘车子(玩具警车)去捉坏人!用枪去打坏人!”

那把“太空枪”是朱亚娣三个星期前给他买的,也成了母亲最后的礼物。

1988年,上海市揭晓1987年家庭十大新闻人物,不仅有“世界名人”“海峡姻缘”“独腿中锋”等,三岁半的“社会的孩子”王林(化名)也是其中之一。

王林小时候,媒体在报道中提到最多的也是他“社会的孩子”这一面——社会的爱心捐赠,为他编织毛衣的师生、关爱孤儿的活动、疼爱他的老师和街坊……

在1998年一则关于刘长春老师的报道中,笔者找到了一点王林长大后的生活细节。

当年,王林的外祖父母为了和爷爷奶奶争抢抚养权、以及子虚乌有的“外国人赠送的钱财”,曾将他当作“人质”,在地下室藏了十来天,给王林的心灵留下了很大阴影,变得有些内向。

上小学时,不懂事的同学会对着王林喊:“你妈妈真没用,一枪就被打死了!”到了学写字时,他写的字很难辨认,有青年教师居然指责,“怎么你的字像枪毙鬼一样?!”

这些都让王林难过不已。性格也变得越来越孤僻,学习成绩每况愈下……直到遇到刘长春老师,在她的悉心帮助下,王林的学习有了进步,性格也开朗了一些。

报道中提到,在与王林的接触中,刘长春发现,不管习题做对做错、上课听懂与否,孩子始终没有一丝笑容。一次补课时,王林情绪很低落,原来是因为要开家长会,一想起,“父母在哪呢?” 孩子就很伤心。刘长春鼓励他已经很了不起了,很坚强,还有独立的意志,“你的生活经历就是你的财富。现在好好学习,将来才能告慰九泉之下的父母。”

本案中关注度最高的人物,无疑是蒋佩玲。

在成为“新闻人物”之前,她生活得有滋有味,嗓音清丽的她,既擅长越剧、沪剧、京剧,又会唱流行歌曲,是厂里文艺舞台上的积极分子。

在狱中,她还加入了“新岸艺术团”,她的歌声常常让犯人们泪流不止。1988年,“新岸艺术团”在万体馆演出,现在网上还能看到视频片段,她手持话筒站在舞台上的样子,很像个明星,台风稳健,形象气质俱佳,有观众在台下大喊:“蒋佩玲,嫁给我!”

有记者在提篮桥监狱里见她时,曾问过她对“娶妻要娶蒋佩玲”这一说法的看法。她忍不住笑了,说:“我真搞不懂,我有什么好?没立场、包庇罪犯,对国家对自己都没有好处。何苦讨我这种吃官司的老婆呢?”

1990年,重返社会的蒋佩玲回到老单位——东海船厂,干起老本行——仓库保管员。那年她26岁,还年轻,听到“多灵”歌舞团要招收新演员时,就去面试了,她唱了一首龙飘飘的歌,一个星期后,收到了录取通知。

当时,“多灵”已经在上海有点名气,这是一个集体企业办的民间乐团,经常到外省市巡演,是上海艺术团体中脚头最勤的,因此也赢得了很好的名声。

蒋佩玲的第一次亮相,是在黄浦区体育馆的一个庆祝晚会上。观众席几乎爆满,大家知道她是谁,到处都是交头接耳的议论声。站在舞台上的蒋佩玲很紧张,不敢朝场子里多看一眼,她一口气唱了3首歌,唱完歌后后背已经湿透了。

乐团像“乌兰牧骑”一样,在山南海北巡回演出,蒋佩玲和负责道具、布景和音响的傅大哥走到了一起,她陪着开卡车的他翻山越岭,一路颠簸也不叫苦叫累。两人1993年结婚,隔年生下了女儿。

有媒体报道,1994年,上海某企业出资20万元,买断了电视剧《上海滩翡翠奇案》的版权,同时提出要求,由蒋佩玲出演该剧女主角,出资企业的总经理自己出任男主角。

案夜君没找到这个电视剧的相关信息,但在另一篇为癌症母亲捐款的报道中,有这样一句描述——

“曾因于双戈一案入过狱的蒋佩玲,目前正在主演电视剧《上海滩翡翠奇案》,她和男主角李斌各自捐出了稿酬2000元。”(笔者注:应该是片酬)

说明当时电视剧应该拍了,可能没有播出。毕竟,蒋佩玲的“名声”,完全是因为那桩大案而起的。提起蒋佩玲,人们就会想起于双戈,想起倒在血泊中的朱亚娣,还有年幼的王林;也会想起,蒋佩玲和徐根宝无视法律、包庇杀人犯的行为。

该企业邀请蒋佩玲来出演,也是为了博眼球。因为不光彩的经历成为知名人物,还上荧屏当女主角,无疑是种道德误导。

纵观此案,于双戈从一个老实的青年,成为可怖的凶手,是被什么“毁了”?说到底,还是一个“钱”字。阅历不深的青年们,心理上很容易出现消费期望过高和收入水平有限的冲突,一旦认为诚实劳动不如走偏门,就容易迷失在“金钱梦”中,铸成大错。

而蒋佩玲和徐根宝,毫无法制观念,因愚昧给自己留下洗刷不掉的案底。最无辜的朱亚娣一家,则只能接受一个既成的悲剧,王林的成长过程中,再怎么眺望,妈妈也回不来了。

来源:上观新闻

郑传本最厉害三个律师

曾经轰动上海和法律界的“孪生兄弟杀妻案”再起波澜:9月11日,“孪生兄弟杀妻案”的主角之一的弟弟梅吉扬(下简称小梅)收到最高检察院的《答复函》,函件表明“因案情复杂,需延期一个月至10月11日”尽管这是最高检立案复查两年多以来第九次延期,这在小梅看来,数次延期是因为“部分案卷和血液、毛发、指纹、脚印等关键证据都找不到了。”

涉及清白,小梅在9月13日发微博实名举报“请求查明案卷和关键证据去向,追查相关人员责任。”

争议了26年的重案,疑点重重。

案发四个月后岳母举报女婿是凶手

1995年7月6日早上8时许,大雨滂沱,39岁的被害人顾敏黎在家中被人砍成重伤。当天上午10时许,丈夫梅吉祥(下简称大梅)因患眼疾请假回家休息,发现躺在血泊中的妻子,立即拨打120呼救,并同时通知小梅赶往医院。

期间,顾敏黎经过两次抢救才保住性命,在护理期间,包括大梅在内的多位亲属以及警方均询问过凶手是谁而未果。大梅的姐姐回忆说,顾敏黎曾用左手(右手受伤)写过一张纸条,纸条写着“华”“齐”“佳”等字样,她将纸条交给过警方,但结果却让她瞠目结舌——案发4个月后,顾敏黎的母亲向警方报案,称大梅便是凶手。案子被定性为故意杀人,经过长时间的审讯,大梅供出作案孪生兄弟小梅。

大梅的女儿多年后仍然不认同这个结果:“7月6日早上,我和爸爸7点15分起床。我往窗外一看,外面刮着大风又下着大雨。爸爸说,今天大风大雨,暑托班还是不要去了。接着妈妈也叫我不要去。我吵到灶间里,对爸爸说如果你不送我去暑托班,我就不吃早饭。爸爸就同意我去暑托班了。如果爸爸真的准备今天杀妈妈,应该要把我支走才对,为什么非要把我留在家里呢?”

案件内外的证据分歧

对于被哥哥供出成为嫌犯,已经出狱16年的小梅并无怨恨:“我哥哥是遭遇了六天六夜的连续审讯,扛不住才按照办案人员的意思把我牵扯进来,可被害人始终都没指控我是凶手。”

1995年12月4日和6日,梅氏兄弟先后被南市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2月1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不公开审理两梅杀人案。1997年2月,法院一审判决“两梅”故意杀人罪成立,大梅被判死缓,小梅被判12年。

事实上,在法庭审理中,梅氏兄弟就开始翻供并提出上诉,但1997年年末,二审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两梅上诉,维持原判。同年,该案被评为上海市直机关百件好事之一。

蹊跷的是,在现实里和判决中,关于作案时间有着迥异的表述。

大梅:7:35左右出门送孩子去暑托班,7:50左右将孩子送到其上班工厂隔壁的暑托班,7:55左右到工厂上班,此后与多名工厂同事碰面打招呼、沟通工作事宜,8:50左右碰到厂医。厂医建议大梅早点去看红眼病,以防传染给别人。大梅处理完工作事务后,于9:30左右去隔壁沪南医院看病,当时还有两位同事委托大梅帮忙挂号;9:45,看好病的大梅回厂后又处理了一起客户上门急需理赔的工作,去二楼仓库找了仓库负责人办理领取灯具零件的手续,交给了客户;10:00左右,大梅找厂领导签了出门卡,回家休息,然后发现顾敏黎重伤后报警。能证明8点半左右大梅在工厂上班的证人至少有8人,证明小梅没有作案时间的证人也至少有2人。

而法院判决认定的案发经过为:1995年7月6日上午8时许,大梅在家中借故与顾敏黎争吵后……两名被告人作案后伪造现场,并立即赶至单位上班。法院判决认定两梅的作案时间从8点开始持续了半个多小时时间。

包括作案时间在内的诸多问题,成为几代律师锲而不舍的理由。

法律程序穷尽 几代律师仍不放弃

上海著名刑辩律师郑传本生前就是本案的代理律师,他始终认为这是一个无杀人动机,无作案时间,无任何人证、物证、作案工具、现场痕迹可证明‘两梅’杀人犯罪的‘三无案件’,为此,律师们从一审到二审从上诉到申诉……

而因为案件的轰动性,也引来律界多位知名律师的关注,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会常务委员葛剑雄以及一批著名的法律界人士为“两梅案”不断发声,认为这是一件疑似冤案。

官方也曾有所回应。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曾经复查此案,但最后裁定此案不符合再审条件,最高人民检察院也于2006年决定不予抗诉——两高的决定,让该案的法律程序已基本全部走完。

2009年12余,郑传本病逝,随着代理律师的去世以及法律程序的穷尽,“上海孪生兄弟杀妻案”似乎走到了尽头,然而,因为案件存在诸多疑点,让更多的法律人接棒而至。

2006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退休检察官刘炳华开始为“两梅案”奔走调查,并陆续通过信访、向有关部门领导等提交证明“两梅案”是冤案的申诉材料,向上海市相关部门实名举报疑似真凶等方式,使“两梅案”更加为人所熟知,引发了“两梅案到底是不是冤案”等更深层次和更大范围的探讨。

2018年,上海著名刑辩律师叶杭生接棒代理“两梅案”的申诉工作,案件迎来了进一步的转机。叶杭生列出了“作案动机不明,没有作案时间,被害人在案发四个月后才指控凶手的行为反常,涉嫌刑讯逼供,被告人供述、被害人指控和证人证言等证据之间相互矛盾,作案工具与被害人伤情鉴定报告不符,现场勘验及遗留物证不能证明两梅就是凶手,有人实名举报涉嫌真凶报案后警方不予立案”等八点理由。2019年12月,经过多方努力,最高检决定正式立案复查此案。

不断涌现出的疑点

北大法学院教授,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司法制度、刑事侦查学领域的权威法学专家陈永生教授认为,综合目前的卷宗材料以及相关媒体报道来看,两梅案疑点重重,大概率是冤案,相信最高检此次复查会有积极的结果出现。

例如:两个正值壮年的男性,面对一名女性,在一段较长的时间内,先后使用柴刀、木凳、菜刀、皮带等工具,持续用猛砍、猛砸、猛勒等方式,竟然没能够将其杀死,这是非常不符合常理的。此外,大梅家居住在上海一幢临街的老式弄堂里,街坊四邻挨的非常近,隔音效果也很不好,且事发时间正是早上人们吃早饭上班的时间,人流量很大,如果是共谋杀人,两梅完全可以提前选择更好的时间和地点来降低被发现的风险,这也是案件的一个疑点。”陈永生教授说。

事实上,梅家人的回忆也让本案的越发不合常理:顾敏黎当时与单位舒某来往很近,而案发后,警方采集顾敏黎单位同事的指纹,唯独舒某请假没有到场。

另外,在梅氏兄弟被定罪后,被害人顾敏黎带着母亲远走他乡,以至与梅家完全断了联系,甚至唯一的女儿去求见都遭到拒绝。

叶杭生律师表示,现场提取的血液指纹等等证据,都是可以直接证明“两梅”无罪的关键证据,哪怕当时没有做DNA鉴定,现在只要重新进行鉴定,将会直接证明“两梅”无罪,但就是这么关键的证据,却在该案复查的关键时刻找不到了,到底是什么原因?

小梅根据自己的刑期也推断出不合常理之处:我被判了十二年,但服刑九年半就放出来了,但我无论在审判还是在狱中,从未认罪,减刑的条件之一就是认罪。

刘炳华分析翻案的难度:“当年承办这个案子的很多人,如今都已经晋升到了司法机关的关键职位,如果再审,证明‘两梅案’是冤案,追责波及的范围会很广。”

9月17日,叶杭生律师告诉记者:“实名举报后,目前还没进展,我希望最高检派专人到原办案机关调查有关毛发、血迹、指纹、脚印等检测样本的去向,究竟是丢失,销毁,还是故意隐匿不报?”

华商报记者 丛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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