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案例」结肠镜检查致肠穿孔后死亡,医方被判赔6万余元,做肠镜弄成肠穿孔医院负多少责任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俞涛国

【基本案情】

患者到A医院行结肠镜检查,循腔进镜至距肛缘45cm处,患者不能耐受,内镜未能通过,退镜。

当日,患者因结肠镜检查中突发腹痛到B医院就诊,门诊诊断为消化道穿孔,当日行腹腔镜探查+中转开腹+结肠次全切除术+淋巴结清扫(D3)+复杂粘连松解术+腹腔引流术。

术后诊断为结肠恶性肿瘤、结肠穿孔(降结肠)、弥漫性腹膜炎;当日患者于该院住院治疗,住院9天后出院。

一个月后,患者死亡,《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记载死亡原因为结肠癌。

【鉴定意见】

鉴定意见:1.依据现有材料,A医院对患者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患者死亡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与患者肠穿孔致手术治疗等损害后果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建议A医院医疗过错与肠穿孔致手术治疗等损害后果的参与度大小为主要因素。

2.依据现有材料分析,B医院对患者的诊疗行为不存在过错。

患者自身患有结肠癌(腺癌),抗肿瘤治疗(化疗)是正常临床治疗,不是本案的损害后果。抗肿瘤治疗(化疗)与A医院的诊疗行为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法院判决】

被告医方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万余元。

【解析】

进行结肠镜检查时,应给与充分的肠道准备,术中避免暴力操作,合理使用气体充气,特别是在怀疑肠梗阻的情况下,过度充气可能导致气压伤,从而增加穿孔的风险。

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确定赔偿范围的关键在于因果关系,即医疗损害导致的治疗费用必须与医疗损害行为存在因果关系。但由于疾病治疗的系统性,并非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实践中医损导致的治疗费用与自身疾病的治疗费用通常难以区分,即使是专业的鉴定机构也通常难以给出具体明确的鉴定意见。

具体到本案,损害后果为肠穿孔致手术治疗,但患者结肠癌的治疗系自身疾病,法院依据日常经验酌情剔除了比较容易区分的基因检测费用及核酸检测费之后,对其它损失按照鉴定意见的原因力大小给予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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