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级别划分等级,法院级别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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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级别怎么读
按照等级来说我国法院有四级,分别是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
四者有什么区别呢?1、基层法院:包括县人民法院、市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法院,市辖区人民法院,基层法院根据当地人口或者案件数量会设立若干个法庭。
一般而言,基层法院管辖一审案件,几乎百分之95以上的案件,一审都在基层法院。基层法院每天需要审理的案件很多,因为是一审原因,所以时间也比较长,最快的也要一个多小时以上。基层法院的院长相当于副县长。
2、中级法院:包括各地、市、盟自治区为中级法院;一般一审案件较少,绝大多数是上诉案件,也就是二审案件。属于副厅级单位,中级法院的院长相当于地市级副市长。
但下列一审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的刑事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包括死缓)的刑事案件
3)重大涉外民事案件
4)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其中「辖区」是指超越了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5)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其中包括海事海商案件、部分知识产权案件、涉及域名争端的民事侵权案件、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以及与仲裁相关案件。
3、高级法院: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是省里的再审案子,如果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上诉到了高级法院,说明案件比较复杂,涉及的金额都是千万级的。高级人法院的院长相当于副省长。
4、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中央,是我国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制定司法解释,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案件:
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认为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法院级别越高越公正吗?最高人民法院和省级人民法院对于案件的审理能力以及公正性是不是比地方性法院要强?
答案是肯定的,为什么一个案子一审二审会接连败诉呢?(我们这里聊得是一个案子明明可以胜诉为什么却在地方法院败诉了呢?)这里边原因太负责了,今天就选几个可以讲得跟大家聊聊。
第一:地方性法院法官他们对于案件审理及主观上对案件的态度,非常非常关键。如果地方法官在职业生涯中没有审过这种类似的案子,那么他在审理过程中并不是可以那么拿捏得当的。法律原理的适用和一些特殊案情一些蹩脚的情况会让他产生认知偏差。
第二:地方的人际因素、xx保护、或者其他相关不可描述的情况都可以影响这个案件一审二审败诉的可能性。
如果一个案件的败诉源自地缘性因素、人际因素的话,那么走到高院或者最高院就很少存在,因此在公正性公平性上会更高一些,同时在技术性、理论性上,地方法院也可能稍逊色于高院及最高院。就拿判决书来说,很多情况下地方法院一审二审判决书的论理,肯定没有高院和最高院的论理能力要强!
一些要案错案之所以能够在最高院高院得到翻案,是因为他们论理和法律原理的辩论辩述方面非常的强非常有独到见解的,这也是为什么他们能够经常出一些经典案例供法律界解读参考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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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级别排序从小到大
公检法三家单位就是我们常说的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公安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检察院和法院是国家司法机关,但都属于政法系统的单位,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体制内接受同级政法委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在这三家单位中,哪家的级别最高呢?
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他们的职责。
公安机关:主要的职责是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公安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
公安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既是行政机关又是司法机关。
用老百姓的话说,公安机关就是负责抓坏人的。
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有权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和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简单地讲,就是根据公安机关的侦查情况,代表国家向法院起诉罪犯。
法院:大家就更熟悉了,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通俗地讲,法院就是审判罪犯的。
三者之间是什么关系呢?
公检法都是政法机关,都是国家法律的执行部门,共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调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公安机关是政府的组成部门之一,检察院和法院独立于政府之外,行使职权时不受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公检法三家单位是什么行政级别呢?
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公安局与教育局、财政局、卫健委等政府内设部门的级别一样。
不过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公安机关的负责人一般都高配一级。
例如公安部是国务院26个组成部门之一,是正省部级规格的单位,但公安部部长一般都由国务委员兼任,所以公安部长通常是副国级领导人。
省公安厅也是省政府的组成部门,是正厅级单位,接受省政府的领导;公安厅厅长都由副省长兼任,是副省级领导干部。
市公安局是正处级部门,接受市政府的领导,由副市长兼任,是副厅级领导干部。
县公安局是正科级部门,接受县政府的领导,由副县长兼任,是副处级领导干部。
检察院:检察院是独立于政府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之外的国家机关,从中央到市县都有设置,行政级别比党委和政府低一个级别。
例如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副国级规格的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级别上比国务院总理低一个级别,是副国级,也是党和国家领导人之一。
省高级人民检察院是副省部级,检察长比省委书记和省长低一个级别,与省委常委、副省长同一个级别。
市县的设置也是同理,县人民检察院是副处级建制,检察长的行政级别比县委书记和县长低一个级别,是副处级。
法院:法院的规格与检察院是一样的,也是独立于政府等国家机关之外,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行使审判权;从中央到市县都有设置,行政级别比党委和政府低一个级别。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一样,都是副国级规格的单位,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级别上比国务院总理低一个级别,是副国级,也是党和国家领导人之一。
省高院和市中院、县人民法院的设置也是同样的道理,县人民法院的级别比县委、县政府低一个级别,是副处级规格,院长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行政级别比县委书记和县长低一个级别是副处级,与县委常委、副县长同级。
结束语: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公安机关只是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级别上比政府低两个级别,但是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一般都是高配一级,由政府副职兼任。
根据有关规定,检察院和法院按照比同级党委和政府低一个级别配置,法院院长和检察长的行政级别比照同级党委和政府的副职配置;由此可见,法院和检察院的单位级别比公安局高一个级别,但是主要负责人的级别都一样,都是政府副职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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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级别排行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那么,法官之大者,该当如何呢?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但是,一个可解却一直被忽略的问题是,谁是中国大法官呢?法律好读的法律八王爷查阅无数材料,对于中国到底有多少大法官,目前还没有准确的统计,甚至官方统计也有错漏。这是因为,大法官数量一直处于变化中,职务与职级之间存在时间差。然而,自《法官法》规定法官分级制度至今,已经整整20年,我们应该回首看看,中国到底有多少大法官。
一、谁能成为一名大法官
1.谁能成为首席大法官
答: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在混沌处分、蛮荒一片的时代,人类是没有阶级区分的。同样,在法官制度发展的初期,法官也是没有等级的,我们都有一个名字:法官。但是,随着法官职业化进程的加快,法官队伍内部有了等级的分野。1995年,《法官法》颁布实施,对于法官分级制度首次进行了规定。2001年修订的《法官法》(现行《法官法》)在第七章“法官的等级”部分没有做任何修改。法官分为12级,具体怎么分,我们来看两个文件:
中组部、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等级暂行规定》:
第五条 法院等级设下列四等十二级:
(一)首席大法官;
(二)大法官:一级、二级;
(三)高级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四)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第六条 法官实行下列职务编制等级:
最高人民法院
院长:首席大法官;
副院长:一级大法官至二级大法官;
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至二级高级法官;
庭长:一级高级法官至二级高级法官;
副庭长:一级高级法官至三级高级法官;
审判员:一级高级法官至四级高级法官;
助理审判员:一级法官至三级法官。
高级人民法院
院长:二级大法官;
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至三级高级法官;
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至四级高级法官;
庭长:二级高级法官至四级高级法官;
副庭长:二级高级法官至一级法官;
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至二级法官;
助理审判员:一级法官至四级法官。
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一级高级法官至三级高级法官;
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至四级高级法官;
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至一级法官;
庭长:三级高级法官至一级法官;
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至二级法官;
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至三级法官;
助理审判员:二级法官至五级法官。
基层人民法院
院长:三级高级法官至四级高级法官;
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至一级法官;
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至二级法官;
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至二级法官;
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至三级法官;
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至四级法官;
助理审判员:三级法官至五级法官。
《法官法释义》:
“十二级法官主要划分为以下四等:(一)首席大法官。本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也就是说,首席大法官只有一人,即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后,同时就成为首席大法官。根据这一规定,首席大法官是法定的,不需要再通过任何批准或者授予程序。(二)大法官。根据有关规定,大法官一共包括两级。”
2.谁能成为一级大法官
答:最高人民法院最牛的那位副院长+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
如上所述,原则上,最高院副院长有资格成为一级大法官。而事实上,通常只有最牛的那一位能够成为一级大法官,历史上只有祝铭山、曹建明、张军和沈德咏四位同时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一级大法官。
此外,《法官等级暂行规定》有这么一条:
“第二十四条 军事法院法官的等级编制、评定和晋升办法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为少将军衔,相当于正军级,鉴于军事法院的特殊性,必须给院长一个一级大法官当当。特别是2015年,扩充了军事法院的力量,现任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晋升为中将、副大区级别,相当于中将。在2005年军事法院第一次进行法官评级以来,有三位军事法院院长成为一级大法官:曲大成、苏勇、刘季幸。
3.谁能成为二级大法官
答: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解放军军事法院副院长
法条在前,不再罗列原因,此处只列明各级大法官的任职资格表:
二、如何成为一名大法官
1.如何成为一名首席大法官
上文我们已经得出结论,首席大法官是法定的,也就是说,从《法官法》立法的那一天起,首席大法官就产生了,那是在1995年,那时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任建新,所以,任建新成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第一位大法官——首席大法官。此后,是肖扬、王胜俊和周强。总公司总共只有四位首席,虽然有十位院长,但是其他六人人只能叫做院长了。
2.如何成为一名大法官(一级&二级)
《法官等级暂行规定》规定:
“第十条 评定法官等级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后,依下列规定的权限批准:
(一)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一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法官和最高人民法院其他法官的等级,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
在最高院的实践中,授予大法官通常有两个部分,一个是实质的任命,另一个是仪式。
我们来看看大法官的产生程序:
自法官分级以来,一个法官要成为大法官(首席大法官),通常要履行下列程序:
(1)经过大法官会议或者法[20xx]xx号文件确认评定、晋升。
(2)参加大法官证书颁发及宣誓仪式。在仪式上,接过首席大法官办法的证书。面对国旗,进行宣誓。下面,请跟着沈德咏一级大法官“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
沈德咏从王胜俊手中接过证书
沈德咏带领大法官进行宣誓
3.中华人民共和国究竟有多少大法官
小编查阅了官方文件,特别是三次大批大法官颁证时的资料,加上25份最高院的人事任免公告,总结出大法官的人数。总体来说,一共产生了123名大法官,其中,4名首席大法官,7名一级大法官,112名二级大法官。小编并找到了所有人的证件照片,给大家分享。希望你们能有所收获。
首席大法官
一级大法官
二级大法官
三、彩蛋
小编在整理材料的时候,赫然发现一张无比珍贵的照片,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给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颁发大法官证书。
看,曹首席笑得多嗨森
小编不禁想问了,当曹法官变成曹检察长的时候,这个本本有没有交回去呢?
做了这么多,小编眼睛已经瞎了。你们可以打赏八王爷,这样八王爷就可以一边吃薯片,一边跟你们八卦。不过,如果你们真的认为小编只是八卦,那就错了,小编通过做图,让大家体会到中国大法官的职业尊荣。20年,法官分级,我们毕竟是在法官职业化的道路上走了很多,然而,还有路要走。不是么?怎么样,是不是觉得自己离大法官又近了一些。
当然,在成为大法官的道路上,并不总要紧绷着神经,新年来了,各位法官朋友们也调整心态休息一下啦,在工作之余,可以看一些有趣的书。
文/法律好读的法律八王爷
人民法院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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