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置期间减刑期吗
留置期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
如果是被留置人员最终被判处管制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如果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一日。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使得在留置阶段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能够在后续的刑期计算中得到合理的考量,避免重复处罚,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二、留置和立案哪个严重
留置和立案是不同的概念,不能简单地比较哪个更严重。
留置是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采取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调查措施。适用于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留置表明监察机关已经掌握了一定证据,并且认为被调查人的行为涉嫌较为严重的职务违法或犯罪,需要进一步调查。
立案是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立案意味着案件正式进入司法程序的开端。
如果从对当事人影响的角度来看,留置直接限制了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对当事人当下的影响比较大;而立案是案件进入司法程序的起点,后续如果被判定有罪,将面临刑事处罚,这对当事人的长远影响巨大。两者在不同的法律程序和语境下都有着重要意义。
三、留置权需要怎么确认
留置权的确认需从以下方面考量:
1. 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清偿期,其交付或返还所占有的动产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2. 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这种占有必须是依据合法的原因,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如果是通过侵权行为非法占有的动产,不产生留置权。
3. 动产的占有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企业之间留置即使动产与债权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也可以成立留置权。满足以上条件时,一般可确认债权人享有留置权。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留置期间减刑期吗算刑期吗
●留置期间减刑期吗能减多久
●留置期间是否计算刑期
●留置期间用刑吗
●留置期间能否折抵刑期
●留置后被判刑的,留置期算刑期吗?
●留置 刑期
●留置期间减刑期吗能减多久
●留置人员被判刑留置期间算吗
●留置 判刑
●留置和立案哪个罪名大
●留置和立案的关系
●留置和立案有先后顺序吗
●留置在立案前还是立案后
●留置是立案前还是立案后措施
●留置立案一定有罪吗
●留置后立案是什么意思
●留置立案侦查什么意思
●立案与留置时间差
●留置与立案的区别
来源:临律-留置权需要怎么确认,留置权程序